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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旭自然不知道有三个女人没有见过他的面,已经开始恨上她了。
“请全爷吩咐!”
全旭这才发现问题有些严重,作为他的第一个孩子,全旭是非常喜欢的,更何况还是一个女儿,这个女儿是十月十三日出生,如今已经十一天了,而二娘自觉愧疚,没有给全旭生一个儿子。
人山人海,容易出问题不说,关键是,眼下不太平。
按照大户人家的规矩,她将来就是通房丫头兼陪嫁丫头。
也幸亏她没有身穿夜行衣,又是女孩子,有着很好的欺骗性,几名护卫告诉明月,这里有陷井和机关,晚上机关会开启,万一伤到她,那就不好了。
全旭找这个麻烦干什么?
袁世卿听老家那边过来的人说,陕西如今已经乱成一锅粥了,他们最喜欢的就是挟裹百姓,围攻士绅和富户。
可是,二娘是妥妥的先上车,后来……就没有什么了,连票也没有买。
虽然说,全旭有不少家丁,可问题是,一旦召开流水宴庆祝,这就给了对方可乘之机,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眼下时节,家家虽然不至于缺粮,但是挨到明年夏收或秋收,那实在是太困难了。如果全旭在此时大开流水宴,恐怕连大名府、彰德府、甚至东昌府的百姓都会过来。
可是,近阶段,全旭却吸引了五六千名一看就非常凶残的辽人。
不过在这个时候,大名府的信使找到了全旭,禀告全旭二娘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全旭再也没有心思处理这些生意上的事情,急忙轻装简从,一路向大名府急奔而去。
他自己倒是可以取,可问题是,全氏这个姓氏,不太好取名。
从巡检司到城管大队,牛金星其实看到的不多,他知道全旭有很多家丁兵,因为这些家丁兵在全家庄镇出现的时候,人数都不多,大约一百多人左右,可是这些人,几乎一天一换,也就是说,全旭的家丁,至少八九百人。
万一,真正到了孙文莺与全旭成婚,她就把未来姑爷给得罪了,到时候可没有她的好日子过,恐怕孙文莺也护不住她。
进可攻退可守,立于不败之地。
这让明月万分沮丧。
如今有人趁机在这场百岁宴上闹事,全旭就可以把全家军拉出来,卢象升只要看到全旭军的战斗力,绝对会带着全旭北京勤王,全旭就有办法截胡了。
要说是城堡吧?
可是,在牛金星离开东暖阁,来到院中,他回头看着那座正在抢班加点开工建造的大楼,现如今这座大楼已经建成了一个工字形,高大巍峨的大楼,本身就比大名府的府城还要高。
“於铄王师,遵养时晦,时纯熙矣,是用大介,莫不如取纯熙!”牛金星看着全旭脸色不善,急忙改口道:“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莫不如甘棠?”
当全旭来到大名府的时候,已经是十月二十三日夜里了。
全旭召集袁世卿以及大小管事:“就像上次集体婚礼流水席一样,连续三天,所有人皆可参加,饭菜要丰盛,酒水和饭食一定要管够!”
现在,全旭就是最大的富户。
全旭大院的院墙不高,但是周围甚是空旷,虽然院墙上不像城墙上站着人把守,可是她在靠近的时候,就有人提醒她,不要靠近。
全旭又让人找来牛金星。
明末因为辽饷的事情,百姓的负担很重,包括北京周边的百姓,日子过得都紧紧巴巴,至于大名府则更加困难。
在后世,人们通常会把自己的孩子称为小公主,太子之类,非常正常。全旭有一个朋友,经常直呼其子是太子,其夫人是皇后,大家也只是一笑了之,没有人会在意。
难道说,全旭早在一年之前就有了反意?
“孩子的百岁宴,必须大办!”
“全爷!”
这事实在是太不寻常了,牛金星只当没有听到,故作沉思的想着,他思考片刻道:“全爷,《诗经·郑风·有女同车》有云,愿一日,有女同车,颜如舜华,莫不如叫如华。”
全旭抵达全家庄镇与二娘说了一会体贴的话,就再也坚持不住,迷迷糊糊睡了过去,直到翌日下午这才醒过来。
全家庄镇的百姓,百分之八九十,都是靠全旭生活,当然,这些老实八脚的百姓,在造反的时候,没有什么大用,只是炮灰。
全旭心怀着对二娘的愧疚,他连家丁兵和普通工匠都能举办集体婚礼,更何况现在自己有了女儿。
叫什么?
明月虽然听了小冉的话,也想吓唬吓唬全旭,准备让全旭知难而退。
明月的轻功不错,她想趁夜摸进全旭大院打探一下情况,只是非常可惜,她在晚上,连靠近院墙的机会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