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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军将士都在看着这边,连操纵船只的船工都在忙里偷闲的看着这边。
传奇来了。
呯呯呯!
常建仁拍打着自己的肋骨,仰天嘶吼道:“为了大宋……”
噗!
战船靠岸,宋军将士狂呼道:“为了大宋!”
以前他们喊着这样的口号冲杀,从未觉得热血沸腾。可现在却不同了,有前面那个干瘦的身影在,他们就觉得这一切是那么的顺畅,不杀人就不舒畅。
“杀!”
常建仁从船上跳了下去,空中就在挥刀。
噗!
快刀一闪而逝,无需不要命的砍杀,常建仁就凭借着自己的快刀斩杀了对手。
他一手拎着人头,呼喊道:“杀敌!杀敌!”
“那人竟然脱衣?”
交趾将领愕然,在他看来,沙场上有甲衣不穿的都是脑子有问题。
既然这个宋将的脑子有问题,那斩杀了他岂不是大功?
“那是个蠢货,去杀了他!”
他刚下了命令,却见宋军后续的将士都在干一件事。
他们纷纷解衣,拍打着自己的肋骨在嘶吼着。
“为了大宋!”
宋军就像是疯子般的脱去了甲衣,赤果着上半身冲杀过来。
交趾将领见状欣喜,喊道:“杀过去!”
三千余交趾人冲杀了过去,最先遇到的就是常建仁。
“这是宋人的将领!”
被包围住的就是常建仁,他那一身排骨是最好的目标,交趾人都兴奋了。
斩杀敌将可是大功,弄不好李日尊就会亲自封赏,那个可是不得了。
常建仁看着最为瘦弱,想来最好斩杀,所以那些交趾人都想捡便宜。
可他们找错了对象。
苦练不辍的常建仁早就今非昔比了,他的长刀闪电般的斩杀当面之敌,灵活的在人群之中冲杀。
长刀飞快的挥动,鲜血飙射中,常建仁已经冲杀了出来。
他的身后躺了一地的尸骸。
“杀敌!”
他举起长刀,冲着对面的交趾人嘶吼着。
他身后的宋军赤果着上半身,所向披靡。
“他是那个……那个排骨……那个宋将!”
交趾将领突然想起了一个传说。
在上次宋军袭扰升龙城之战中,其中一个排骨最为凶悍。那人瘦骨嶙峋,却异常悍勇,手下没有一合之敌。
天呐!
那人竟然又来了吗?
李日尊悬赏一万贯要此人的头颅,要不要?
军情如火,宋军已经蜂拥而上,交趾将领想了一瞬,喊道:“跟着来!”
一万贯啊!
有一万贯他就能拿出一半去行贿上官,升官会和喝水般的轻松,剩下的一半留着花用,那也是小富豪吧。
他带着一队精锐冲了过来。
“杀!”
常建仁依旧是不格挡,不防御的招数,对面的交趾人愕然,心想哪有这等不怕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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