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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搬新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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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梓挑的这三头野猪,个头不大,但每个也有一百多斤,加起来得有五百多斤了。

都是长着獠牙的公猪……母猪就没动,还得留着产仔呢。

山里猎回的野猪是不用交任务猪的,生产队得了这三头猪,立刻开始张罗给大伙分肉。

以往猎到野猪,都是给持枪打中野猪要害的功臣额外分肉,猪头和猪蹄都留给他,剩下的再给队员分。

这回,大功臣成麦梓了。

三头野猪,三只大猪头,十二只蹄子……着实有点多。

麦梓表示,“我只出了个主意,陷阱是好多小伙伴一起挖的,这些东西就大家一起分吧。”

她抓野猪主要是为了让家里吃点新鲜肉,除了这些额外奖励的,还有苏家按人口分到的七八斤五花肉。

这么多肉,不仅够苏家暖房宴请客用,剩下的也足够苏家吃好久的。

天热,吃不完也放不住,只能做腌腊,腌腊肉她找机会从空间倒腾出来就行了,没必要折腾这点野猪肉。

关键是她发现,村里大多数人家,真的厚道的过分,明明自己孩子也参与了挖陷阱,却一点没有抢功劳的意思。

当然,也可能跟之前的救命之恩有点关系。

但即使是这样,有这样的人品,麦梓也愿意让他们多得些好处。

那些孩子的家里自然高兴坏了。

不止这个额外分肉的福利,生产队还给那些参与挖陷阱的孩子每人都记了十个工分的。

哪怕麦梓不把这些让出来,他们也满足着呢~

至于说抢功,哼,自家孩子啥德行,他们还不清楚?他们门儿清!

没有人麦梓,凭他几个臭小子能抓到野猪?他们不被野猪抓去都烧高香了……

麦梓肯把功劳让出来,大家却不愿意让她吃亏。

最后几家一致商量决定,让麦梓单独分一个猪头和四个猪蹄,剩下的,他们这些家平分。

如此,也算是大家都满意了。

苏志武原本是村里人头号痛恨的皮猴子,原先大家就觉得,自家孩子天天跟着他混,混不出啥好来。

现在不一样了。

那些从前拘着自家孩子,不让他们跟苏志武走近的家长们,也不反对他们找苏志武了。

苏志武跟麦梓玩的好,他们家孩子跟苏志武玩的好,四舍五入一下,不就是自家孩子跟麦梓玩的好?

麦梓是个有出息的,他们不求自己孩子跟麦梓一模一样,能学到她三分,也够了。

因而,经过这次,苏志武的游击小队,竟又壮大了……

麦梓眼看跟苏志武这个中二组织撇不清关系了,索性也不抗拒了,多少也算个人手,这回抓猪,她用的挺顺手,今后,索性带着他们一起玩吧。

用小麦子的身体久了,麦梓如今是越来越习惯自己的小身份了……

孩子王什么的,也无所谓了。

苏家的暖房宴在八月十二日这一天,农历的七月十一日,宜入宅,宜移徙。

一大早,家里人穿上麦芽给他们做的新衣服,就开始搬家。

也没什么好搬的,衣服被褥,洗漱用品,厨房的锅碗瓢盆……其他东西一概不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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