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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3章 工口就是工商银行门口【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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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比三十。

荣耀兽人开始结阵,护卫着斯巴达克斯,战歌兽人虽然依然拥有着近乎两倍的数量优势,但是缺少远程武器的弱点令他们无法快速击败对手。

这时候铠甲的作用就很大了。

第三轮搏杀过后,人数为

四十九比二十七。

若是当年,连卡洛斯都打不过的斯巴达克斯在格罗姆什地狱咆哮面前走不了十招。

毕竟在他面前的不仅仅是战歌氏族的战术大师,更是兽人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

隐忍、狡诈,无所不用其极。

格罗姆什的领导才能掩盖了他强大的武艺,但是斯巴达克斯知道,在部落成立之前,在距离饮用恶魔之血更久远的年代,在整个兽人依然被食人魔奴役的年代,格罗姆什地狱咆哮就拥有斩杀高里亚帝国万夫长的战绩。

剑圣,是兽人至强者的称号。

但是同为剑圣,剑圣之间的差别也如若云泥。

若没有这十年间从未间断的磨砺,我大概已经被血吼砍死了吧。

斯巴达克斯突然发力逼迫格罗姆什变招闪避,然后抽身加入战团帮助同伴撕开一条缝隙突破被包围的境地。

此时双方人数为

四十一比二十二。

而此时距离战斗开始,才刚刚过去二十七秒。

悍不畏死的同族相杀,恐怖如斯。

一斧子劈开一个荣耀兽人,格罗姆什地狱咆哮抓住机会使出绝命跳劈想要斩杀斯巴达克斯。

然而在鲜血与钢铁的基调下,一抹圣光出现,闪耀了全场。

顶着圣盾,斯巴达克斯回身横扫,被格罗姆什用斧柄挡住。

二者力量相当,谁也奈何不了谁。

“到此为止吧,我来这不是为了跟你拼命。”

即使饮用了恶魔之血,格罗姆什地狱咆哮依然在战斗中保持着理智。

他来这里是为了寻找避世的霜狼氏族,不是为了诛杀叛徒。

再打下去,哪怕将这些荣誉兽人杀干净,战歌兽人的损失也不会少到哪里去。

“那就停手吧。”

虽然两边的头领打成了一致,准备罢兵,红了眼的兽人依然废了一番功夫才停下厮杀。

满打满算一分钟出头的战斗,最后的人数比是

三十三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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