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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云年纪大些,拿过不少奖,名气也大些,却也比不过莫言跟余桦。
主要是他们的风格也差得很多,刘振云是高考状元,燕大文学系毕业生,实打实的“科班”出身,他写作有个特点,喜欢把什么事情都掰开了揉碎了写。
喜欢他的人会说他写得细腻,不喜欢的人则会诟病他行文絮絮叨叨,不利落。
于东正想着他们两人的事情,一个年轻女人踩着高跟鞋走了过来,人还没到,爽朗的声音却已经传到于东他们耳边:“你们几个猫在这里,可让我好一顿找,这下午头的太阳也太毒了点,踩着高跟鞋感觉脚底板都烫。”
来的就是迟子健了。
她穿得挺职业范,黑色长裤,白色衬衫。她不仅声音爽朗,长相也挺大方,浓眉大眼,一说话就笑,一笑嘴角就浮现出两个梨涡。
走近之后,她笑着跟余桦他们几个打招呼,到了于东这里的时候,她做了一个夸张的抚掌动作,“你肯定就是于东了,这看起来也太年轻了,你也没比我小几岁吧,怎么感觉跟差着辈似的。”
“迟老师说笑了。”
迟子健啧着嘴,目光在几个男人身上扫过一遍,笑道:“我估摸着,是因为他们几个糙汉子在旁边做背景,给你衬托得太明显。”
这话立马惹得余桦不高兴了,“你夸人就夸人,可不要捧着一个,踩着三个。”
“那我说的是实话嘛。”迟子健摊了摊手,“我还是建议你们少跟于东站一块,真让人感觉差着辈。”
史铁笙笑着说道,“我倒是无所谓,本身我跟于东就差着辈。不过怎么就你一个来了,刘振云呢,没跟你一起来?”
“史大哥,你为什么会认为我会跟刘振云一起来,你不说我都不知道他也要来。”
史铁笙看向余桦,“是他没说清楚,只说你们两个要来,没说是分开来。”
“我说他们两个要来,也没说是一起来吧。”余桦吐了口烟,指了指远处,“这说曹操曹操到,这不就来了。”
其余人朝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梳着歪分,穿着白色汗衫的文艺二流子走了过来。
说他文艺,是因为他留了一头快到肩膀的长发,颇有文艺青年的风范。
说他二流子,是因为他长得很瘦,穿的衣服又松松垮垮,走起路来也是歪头歪脑,一点正形都没有。
于东倒是没想到现在的刘震云会这么瘦,这么不修边幅,他对刘振云的印象都是从电视里得来的,那时候刘振云功成名就,穿着打扮十分讲究,跟眼前判若两人。
刘振云走到跟前,立马握住史铁笙的手,“铁笙老师,别来无恙啊,你最近的作品我有看过,实在是发人深省,令我受益匪浅。”
拍完了史铁笙马屁,他又在其他几人身上拍了一套连环屁,“余桦你也是啊,活着我看了,你这次风格改变很多,也十分成功,听说要拍成电影了,恭喜恭喜”
到了于东这里,刘振云的马屁拍上了天,“于东老师,我一直非常喜欢你的书,之前都是心向往之,今天总算得见真颜。我一定要请教请教你,这小说到底怎么写才能写得像你这么好。你那个寡妇之死,拍成电影刚上映,我一直找着机会去看,就是没找到。”
于东被这一记露骨的马屁拍得胸口发闷。
旁边的余桦将于东往后拉了拉,“你别管他说什么,这家伙蔫坏,嘴上拍着人马屁,肚子里都是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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