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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七章 差役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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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禄少卿、卫州知州郭玘贪赃事发,初判罪不死,提交复审后,判死。】

关一天的则更详细一些,

【朝中已拟定三项判死,无需复审,有待明发。

一隐官钱官物~即贪污受贿;

二盗用官物~即挪用公款;

三假贷官钱射利~即挪用公款囤积货物谋利。】

“从官家建宋至今十六起贪赃枉法,十三起判处了死刑。

都是些通判,知县,监管,参军,主薄中下级之流。

另外三起中:

宗正少卿,坐赃决杖,除籍为民,

殿中侍御史,除籍为民。

太子中舍,除名,坐监莱芜监。

这十六单里死的都是中下级官员,高官则免死,法为不公。”

自从蔡嘉上开始跟着李冬儿,就按李冬儿的要求,把赵匡胤登基以来的所有邸报全都细细的看了一遍。

看到今天的邸报就把过往的汇总数都报了出来。

顺便再下了个总结。

李冬儿撇嘴,双标呗。

无论什么年代都一样。

没背景的,干临时工的,下场都一样。

有点背景的,如果没有拍死,去了不知名的地方进修几年,出来祸害的更深,更隐秘。

但,有做,好过不做。

严刑重典。

还是能刹住一部分五代以来的乱风歪风,净化宋国官场,督促官员廉洁奉公。

“所以火耗归公很重要。当官的立个名目就能收钱了,谁都有侥幸心理,万一没被查到呢。”

李冬儿一半是讨厌这种贪官污吏,一半也确实是同情。

超过一半的都是背锅侠。

贪到的钱真能进小官小吏口袋里的,都是些零碎。

大头都是上面的。

以前电视剧也好,官场小说也好,总说恶吏横行。

给李冬儿的感觉,这恶吏就是后世的城管。

但恶吏苦起来,比黄连还苦。

“差役法,也该改了。。。。”

蔡嘉上也有点无语,真研究起来,怎么就觉得哪哪都不对呢。

“朝中大多数的法例都是承袭前代之制。没办法,只能一条一条的过,一条一条的改。朝中大臣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又欺负官家是武人,官家要是没发现纰漏,他们压根也不提醒,更不会思变改良。”

李冬儿就事论事。

建宋这事挺仓促的,又是没怎么流血的和平演变。

建宋以后,为了稳定朝臣的心,也为了安定老百姓,不宜大刀阔斧的改制改例。

但后周的一些政策已经不适合现如今的宋国了。

像差役法,要服役的分五大类。

衙前。

里正、户长、乡书手。

耆长、弓手、壮丁。

承符、人力、手力、散从官。

押、录,孔目官、杂职、虞侯、拣、掐等胥吏。

这些人出力也就算了,更坑的是,还要出钱啊!

像衙前,要是不小心弄个管酒曲的差事,至少要掏三百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