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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茜。”
我万万没想到罗茜会跟廖可馨认识。
罗茜是刘思瑶的闺蜜,长得小巧玲珑,不像个狗仔,倒像个三儿。
为什么我会说她长得像三,原因很简单。
她长得楚楚可怜,但凡心善的男人都受不了,恨不得将她收入囊中,好好疼爱一番。
听说她家境很不错,是一个很物质的女孩。
事情到了这一地步,我明白,只能去找罗茜才能解开疑惑。
下一秒,令我没想到的是罗茜就加了我的微信:
我是罗茜。
通过邀请,她开门见山:照片是我拍的,也是我发给别人的,你个渣男。
“能不能看清楚点?当时我们只是在划重点。”
“促膝而谈,相濡以沫的划重点?”
“也没靠这么近!角度问题。”
“呵呵,男人就没一个好东西,对我家思瑶,你趁早死了心吧。”
“我跟她的感情,并不是你能想象的,我是真心的。”
“管你真不真,跟其他女生约会总错不了吧?还好是我认识的人,平常看你老老实实,没想到啊!”
她发了一个色色的表情包,我几度以为是不小心点错的,也没撤回。
误会,只会被越描越大,我可没心思去解释。
“随便你怎么想吧,我要看书了。”
跟罗茜,我其实并没有多大的交流,仅仅是见过几面。
现在知道照片的来源,也让我安心下来,原来是虚惊一场。
谁都怕被人挖墙脚,那是防不胜防的偷袭,纵使是已经结婚也不例外。
“怎么,心虚了?”
她还一个劲地造,但我懒得理她。
就如我所说,我这人很懒,懒到不想倒腾出半点意外。
但这世界往往是怕啥来啥,越是不想有意外的人,往往最容易遇见意外,特别是我长得这么帅的人。
四天的临时抱佛脚,期间做了两天的小差价,直到星期三,刘思瑶回来了。
她回来,没有给我发消息,而是直接来宿舍找我。
估计在她心里,很想来个“捉奸在床”。
我确实被她的突然回来搞了个不知所措。
因为宿舍的乱,不堪入目。
万幸的是,她并没有说什么,反而整理了一下午,体贴到骨子里。
当天,我抱着她一起看书,足足看了个把小时,也不觉得累。
第一次体会到大学恋爱的时光,很安静,很温柔,连心都飘荡在万里晴空,寻一个欢喜之地。
若问什么能拉近感情,想必也只有拥抱。
她没问我是不是第一次抱女生,因为我战战兢兢的模样,早就将她逗笑。
也是当天,刘思瑶问了一个我一辈子也回答不上来的问题:你为什么喜欢我。
对于我这么懒的人来说,喜欢一个人太费劲了。
或许,刚开始我只是因为她喜欢我,我才喜欢她。
而随着相处地久了,生活中的体贴与柔情,让我愈发喜欢她。
那是一种从友情到爱情,从爱情到亲情的转变。
当时,我寻了个很世俗的理由:一见钟情。
其实也算得上,毕竟她是第一个因为误会闯进我世界里的姑娘。
若没有大二的误会,只怕这辈子也说不上一句话。
当天下午,我成了“土豪”,一定要带她去吃顿好的,但她不乐意,说是省钱。
星期三,她的考试考完,为了陪我,特意等到周五才回家。
而就在周五,大概是出门没看黄历,我做差价踏了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