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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安到中原,要走一千二百多里,这时候的天气,还略微有点炎热。
路上除了排着长队的饥民,就是随处可见的尸骨。
孙传庭忧心忡忡,他向身边的方振邦问道:“方兄,你觉得,此仗胜负?”
方振邦哈哈一笑:“你不怕我扰乱军心?”
二人相识一笑,孙传庭没有说话,反而是方振邦开始滔滔不绝。
“孙兄,打天下,需要什么?”
孙传庭想了想:“刀。”
方振邦点点头:“那安定天下需要什么?”
孙传庭想了想,文化?不对,中国千百年,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还少吗,可从未真正安定过。如果说是刀,那朝廷有刀,也一直在改朝换代。
孙传庭看了看饥民:“总不能全都为了一口吃的吧!”
方振邦看了看后面的小兵:“为什么当兵?”
那小兵大声喊道:“为了吃饭!”
孙传庭瞪了他一眼,那小兵赶紧低下了头。
方振邦继续说道:“一个没有理想,没有信念的军队,又怎么会赢?李自成的军队,为了一口吃的,可以跟我们拼命。但是,我们的兵为了吃却想要活下来,还没打,就已经落了下风。加上这次敌人兵力更强,所以,这次,必败!”
孙传庭惊讶地看了他一眼,没想到他还真敢说出来。
旁边的大胡子深有同感地说道:“俺也是这样想的,俺早就想好了,情况不妙,俺第一个跑!”
孙传庭气的打了他一鞭子:“要跑也是跟在本督师后面!”
看来,这次整个军队从上到下,都没有信心,孙传庭也泄了气,越走越没有信心。
晚上吃饭的时候,在大帐里,他找来方振邦和大胡子,三个人在一块商量。
方振邦是他最信任的人,大胡子讲话最真实。
孙传庭看了看方振邦:“方兄,你说说吧,为今之计,应该如何,整个军队没有战心,必败无疑了。”
方振邦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瞅了瞅大胡子:“你说。”
大胡子一脸嫌弃地昂首说道:“要让我说,咱们出潼关随便打一仗,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也算是给陛下一个交代。最讨厌那种明知打不过,还带我们送死的。”
好家伙,大胡子不愧是怼人第一名,怼人都不看地位的。
孙传庭瞪了他一眼:“说话别说废话!”
过了几天,下午,队伍终于走出了潼关,到达一片类似河谷的地方。
孙传庭有些奇怪。
方振邦在一边没说话,大胡子看孙传庭有些凝重的面庞,问道:“是不是觉得奇怪?”
孙传庭点了点头,却是说不上来哪里奇怪。
大胡子又问道:“是不是听不到鸟叫声?”
“啊,是啊?”
孙传庭看了他一眼,表示你继续说。
大胡子双手一拍:“那是因为咱们遇到埋伏了,再见了您哪!”
随着大胡子调转马头,袁崇焕手一挥,大声喊道:“撤!”
“杀…”
两边埋伏的闯贼尽出,杀声震天动地。
方振邦一拍宝马屁股:“快溜!”
老大都走了,还打个毛线?整个明朝大军直接溃散。
大胡子和方振邦跟着孙传庭,嘴里不停地叨叨:“我早就知道会这样,还不如让辅兵试探,这下好了,全军覆没了!”
孙传庭吼了一声:“闭嘴!”
出关一星期,回到西安,仅仅用了两天。
带过去数万人,就回来几十个。
顾轻舟等人早就知道这个结果,依然是抬着酒肉在长安城外给他接风洗尘。
孙传庭惭愧下马:“惭愧惭愧,打了败仗,有何颜面喝酒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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