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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旺财与富贵在与美味的烤兔在做搏斗,场面那叫一个激烈。
本来元小楼打算做晚饭的,被旺财与富贵强行制止了。
你一个小丫头,已经剥了兔皮,现在还想上手烤兔子,简直就是得寸进尺!旺财与富贵眼巴巴的熬了十年,心中就惦记着叶小川烹饪的美食,你这个小姑娘胆敢靠近烧烤火堆,烧死她,冻死她,虐死她!所以,这顿美味的烧烤,是出自叶小川的手。
不过,元小楼似乎对此有些不满。
十年来,都是自己照顾爷爷与饭桶的,一日三餐都是自己做的,爷爷与饭桶也没嫌弃过自己的手艺,这两只死鸟却嫌弃自己,这是几个意思?
不满归不满,元小楼已经很多年没有吃到叶小川做的饭食了,心里那叫一个幸福啊,就算平日里很少吃肉的她,今天都不禁食欲大开,吃了不少烤兔。
很快,就剩下了最后一只。
两鸟一女在大眼瞪小眼的对峙着。
元小楼叫道:“你们两只臭鸟,都吃了五只了,我才吃了一只,这最后一只当然归我!”
旺财与富贵可没有孔融让梨的高尚品德。
对着元小楼扑腾着翅膀,吱吱乱叫,显然不愿意放弃这最后一只烤兔。
说书老人躺在洞口,优哉游哉的用竹签剔着牙,他吃饱喝足了,才不会去干涉孙女与两只神鸟的事儿呢。
叶小川也没干涉,坐在说书老人的身边,从空空镯里拿出了一坛子的酒与几只空碗。
斟了两碗之后,端起一碗递给了说书老人。
说书老人也不客气,仰头一口气喝了大半碗,眨巴了嘴巴,道:“好酒!好酒!”
能不是好酒吗?
这酒是离开圣殿前,左秋偷偷的塞给叶小川的,据说是长空珍藏了几百年的佳酿,自己没舍得喝,却被胳膊肘往外拐的闺女偷出来送给了野汉子。
叶小川没像说书老人那样牛饮,以前他在龙门的时候,是喝兑了水的劣质酒,可以大口喝。
那个时候,只能算是借酒消愁,喝的是寂寞。
现在叶小川人生启航,意气风发,又是如此佳酿,自然得慢慢品。
叶小川喝了几口后,闭上了眼睛,回味着佳酿在口腹之中带来的各种美妙的感觉。
对于叶小川装腔作势,说书老人表现的不屑一顾。
他仰脖喝完了碗中的半碗酒,直接把酒坛子拽到自己的跟前,自斟自饮。
酒过三巡,说书老人看着天空上的那轮朗月,道:“小子,有一件事,老夫一直没有问你。”
叶小川道:“何事?”
说书老人眼睛有些迷离,轻轻的说出了两个字:“心魔。”
叶小川身子微微一震,随即面露苦笑。
说书老人侧目看了他一眼,道:“你是一个极重感情的人,这种性格好处在于,你不会成为一个坏人,而且朋友会很多。
坏处在于,一旦你遭遇到了情感上的巨大变故,就极为容易钻牛角尖,看不开。
当年在蓝田县,你的心魔就已经很深了,你心中的仇恨,以及对生母流云仙子的愧疚,让你陷入其中,不可自拔。
你身上的长生珏,又是至阴至邪之物,长期贴身佩戴,更是加剧了心魔成长。
如果老夫所料不错的话,你心中的心魔,已经达到了很严重的地步了吧。”
叶小川默然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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