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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的时候,部落的里的孩子就会去拔草,抠虫子喂。
现在不用抠了。
完全可以自己啄去啊!
还能护着农场,草场呢,一举多得!
不愧是巫公子,办法就是多!
朱雄英又给浇了几瓢水。
这里的农场,草场里种植的长势比别的地方要快许多。
朱雄英是草原的巫的名头已经打出去了!
再不正常的事情,部落的人也会自己给圆上!
伟大的巫能做很多普通人做不到的事情!
你做不到?
那是因为你不是巫!
草原雄鹰巫就可以做到!
……反正是说朱雄英做的都是有道理的。
你们做不到,那是因为你们不够格!
朱雄英自己听到都觉得离谱。
可还是喜滋滋的默认了。
这可省了自己的不少事儿。
要不还得挨着解释那多麻烦……
草原上的人越加热情了。
从以前的见面打招呼是干架。
后来朱雄英来了之后,见面就是问候相互之间的开荒地是多少,种下多少块地了?
而现在,则是:
“逮蝗虫去啊?”
“准备的差不多了,你家呢?”
“你家买了多少麻袋?”
“十多个,担心不够用,阿爸又去买了,卖没了,还没做出来呢!”
“我们部落也是,好多人都开始编笼子了,给孩子们拿着捉的!”
“好办法啊,我都没有想到!”
反正一旦见面聊起来,那就必定躲不过蝗灾这事儿。
已经没有人怀疑这个事情了。
因为已经有人试过了。
朱雄英的营地里收蝗虫消息一出。
就有部落的人去试了。
虽然不多,可是多跑几个地方。
一个部落的人都出动了。
还真给他们逮到了10斤。
一送去营地,就是检查了一下,过了称,立马就给了钱。
可是把部落的人都给激动坏了。
“真有钱!”
“这玩意儿也能换钱?”
“不愧是伟大的巫,这迅速了!”
“我们过去送的时候,还闻到了一股特别的香味,据说那就是有炸蝗虫的叫大丰收的菜!”
“咋样?”
“可香了,比肉都香!”因为好久没有吃到肉了,都快要忘了肉的味道了。
“咕噜”
想吃肉!
去逮!
边境什么最多?
难民啊!
对于难民来说,逮蝗虫换银钱可是相当于大赚钱的事情。
这样的机会可不多。
越来越多的难民往城外赶。
逮着差不多的斤数就往营地里送了去换钱!
这样的事儿可不是天天都有的。
草原之地的蝗虫明明越来越多,可是愣是赶不上被逮的速度。
一出现,就会被一伙子人围过去逮!
都不用换地方,就没影了!
那速度,绝了!
朱雄英也没闲着。
还亲自去了沐王府。
毕竟要说他带来的一部分人手还在沐王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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