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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海潮瞪了一眼刚才挨踹的后生后,急忙伸手扶起躺在草坝里浑身狼狈的岳菲菲。
挨了踹又挨瞪的唐远征敏锐地捕捉到秦海潮眼中划过的失落跟一抹紧张。
他一脸惊奇地往杨大勇身边靠了靠,捏着嗓子在杨大勇耳边说:“我怎么感觉老大好像很紧张眼前这丫头呢,大勇,你觉得呢?”
不等杨大勇回答,唐远征又想到了什么,忽然双眼发亮。
“难道老大他自己想给这丫头做人工呼吸,所以我刚才那样说,老大才又踹我又瞪我,现在人家姑娘自己醒了,老大似乎还有些小小失望。”
“原来老大是这样的人。”
“你个憨瓜,这事儿只能想想,不能说出来,小心老大再踹你一脚。”
杨大勇一把捂住唐远征的嘴。
“丫头,你醒了,有感觉哪里不舒服吗?”
岳菲菲适应片刻,重新睁大双眼时,一张烙印在她灵魂上的脸猝不及防地闯入了她的视线,耳边伴随着一道温柔且透着关怀的话音。
“海,潮,哥。”
她双眼涨红地注视着眼前的脸,哽咽出声,咬字模糊不清,像是在呜咽。
眼前男人二十多岁的模样,留着寸头,一身军绿色登山装,胳膊上佩戴着齐云山护林员袖章,简陋的军绿色登山装完全掩盖不住男人高大挺拔的身材,以及男人浑身上下散发的正气。
虽然男人的皮肤看上去很粗糙,呈现出日晒雨淋,饱经风霜后的小麦色,但粗糙的皮肤跟泛黑的肤色完全掩盖不住男人精致英俊的五官。
尤其是男人那一双眼睛,似古井深邃,似宝石明亮,眼眸里含着的浅浅笑意令岳菲菲禁不住沉沦。
岳菲菲颤颤巍巍地抬起右手,冰凉的指尖去碰触男人略带胡渣子的下巴。
男人轮廓刚硬,五官英挺,寸长的头发茂密如森林,黑得发亮,剑眉浓得跟墨染过似,身上一套军绿色的登山装,胳膊上佩戴着齐云山护林员袖章,小麦色的皮肤上浮着一层微汗,散发着浓浓的荷尔蒙气息。
被她柔软的手指触碰,秦海潮面颊猛地升温,小麦色的皮肤泛起一丝红晕,变得滚烫。
热的,是热的。
感受到秦海潮的体温,岳菲菲激动得眼泪夺眶而出。
系统没有欺骗她,她真的重生回到了原来的世界,她跟秦海潮都还年轻,都还在名扬县凤鸣镇泥湾村的时候。
瞧她双眼通红,呆呆地盯着自己,半晌不说话,秦海潮以为她身上哪里痛,说话的语气更加紧张了几分。
“丫头,你,你别哭,别哭啊,你要是觉得哪里不舒服,可以告诉我,我送你去卫生院。”
男人眼中流露的紧张让岳菲菲心碎。
岳菲菲吸了吸鼻子,急忙对着秦海潮摆摆脑袋。
“除了身上有点痛,没有感觉其他不舒服。”
秦海潮心里暗暗地松了口气。
“你叫什么名字?家住什么地方?”
“你今天进山是为了采蘑菇吧?齐云山的深山老林很危险,以后别再一个人进到深山老林里采蘑菇了。”
“我姓秦,叫秦海潮,是齐云山护林大队的队长,我身边这几个小子是护林队的队员,你放心,我会将你安安全全地送回家。”
齐云山。
采蘑菇。
听到这些字眼,岳菲菲再打量四周,终于觉得眼前景物有些眼熟。
她这是重生回了1979年的金秋吗?
那一辈子,1979年的金秋十月,齐云山上的野蘑菇疯狂生长,泥湾村的大姑娘小媳妇争先恐后地背着背篓上山采蘑菇,她也不例外。
齐云山山脉东西延绵一千六百公里,丛山峻林跟迷宫一样,就算是生长在山脚下的村民,稍不留神也会易迷路。
她是个喝水都塞牙缝的倒霉催,进山第一天就跟大部队走散,华丽丽地迷失在了深山老林里。
更倒霉的是她好不容易采了一背篓蘑菇,准备下山时,一头长着尖锐獠牙的野猪从密林里冲了出来,为了不惊扰野猪她急忙退让,退让的时候一脚踩滑顺坡滚了下去。
竹篾背篓摔得稀巴烂,好不容易采摘的蘑菇摔得稀碎,她也摔得满身是伤的昏迷在了山坡下,若不是路过的秦海潮跟齐云山护林队的队员将她救起,晕迷不醒的她可能会被齐云山上的野兽吞食入腹。
为了感激秦海潮跟护林队队员们的救命之恩,她隔三差五做好吃食送去护林大队,久而久之,她跟秦海潮成为了亲如兄妹的好朋友。
“我叫岳菲菲,是山下泥湾村的村民。”
想到这个时候的秦海潮还不知道自己这号人物,岳菲菲急忙抬起右手胡乱地擦拭了两下自己因为激动流出的眼泪,然后一本正经地回答秦海潮刚才的问题。
“我不是一个人进山采蘑菇的,我是跟泥湾村的村民一起进山的,但我不小心跟大部队走散了。”
那一辈子,岳菲菲没有解释这么清楚,有好长一段时间,秦海潮都觉得她性格莽撞,做事不靠谱,每次说话都没给她好语气,她费了好一番力气,才扭转自己在秦海潮心目中的形象。
“刚才有一头野猪忽然从树林里冲出来,我被吓坏了,一脚踩滑滚下了山坡。”
“秦队长,是你救了我吗?”
岳菲菲向秦海潮道谢时,有意无意地冲着秦海潮眨了眨眼。
刚满二十的她虽然又黑又圆,但她的一双眼睛绝对是好看的,因此当她在三千世界做任务时,减了肥,美了白,塑了身,有不少男人因为她随随便便的一个眼神神魂颠倒,一掷千金只为博她一笑。
“嗯。”
秦海潮小麦色的俊脸上再次浮现出一丝微不可见的红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