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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三章 香火袅袅【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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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峰的主人,虽然是挺有名气的仙家人,可又如何?

见着了公子的爷爷,不一样要夹着尾巴做人?

便是风里来云里去的那些个陆地剑仙,他不过是一个伴读书童,这些年沾公子的光,都见到了一手之数。

只是这位眼界奇高的少年书童,见过数位货真价实的剑仙不假,可是那座狮子峰的山主,其实他还是小觑了,虽然只是十境的元婴地仙,可北俱芦洲的地仙,本就值钱,没点真本事,除非是做那逍遥世外的山野散仙,否则很难站稳脚跟。

尤其是狮子峰这一位,是地道的外乡人,可在短短两百年间,几乎是仅凭一己之力,就打得花翎王朝一座宗字头仙家没脾气,足可证明此人的战力卓绝。再者俱芦洲盛产高手,怪人,不讲理的,以及三者兼具的。

所以在俱芦洲坐镇山头,最容易飞来横祸。

经常有大修士只是看你山门的不顺眼,就往山门一通乱锤,打不过就跑,打得过就要你拆掉匾额。

这就是硬生生抢走皑皑洲那个“北”字的俱芦洲,民风彪悍,朝野皆崇武,修士善战且好战,有许多喜好独行游历的仙家豪阀子弟,下山之后故意假扮散修野修,为的就是能够痛快出手。

这里,剑修如云。

一些个享誉江湖的顶尖剑客,剑术通神,甚至能够与山上地仙较劲。

所以俱芦洲的三座儒家书院,相较别洲,此地圣人历来是战力极高的读书人,至于学问高不高,可以先让一让,不然的话根本镇不住。

鱼凫书院的这一代圣人,原本名声不显,在书院常年深居简出,在土生土长的俱芦洲修士和君主将相眼中,此人又喜欢掉书袋,故而不是特别讨喜,兔子被逼急了还会咬人,何况是一位从中土学宫临行前、会被恩师赠予“制怒”二字的圣人,结果某一次火大了,竟然有人公然叫嚣这位圣人传授的道德学问,狗屁不通,此人当时距离鱼凫书院,不过咫尺之遥,然后大摇大摆离去,俱芦洲仙家附和之人颇多。

书院黯然了许久,终于有一天,圣人离开书院,一月之间,接连打得两位元婴一位玉璞境鼻青脸肿,听说每次到最后,这位儒家圣人都是一边往人家脑袋上敲板栗,一边大声质问“现在通了没有”,对方三人当然只好说通了,结果圣人次次回复“你通个屁!”

传为笑谈。

而狮子峰的山主,则是那位鱼凫书院圣人难得看顺眼的地仙之一。

只不过这些顶层内幕,小小书童终究是接触不到的。

到了狮子峰山脚的山门,书童想着既然到了这里,好歹去跟人家讨杯茶水喝,可公子又犯犟劲了,与那对夫妇和年轻女子说了一句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便带着他掉头走了,小书童委屈得又差点满脸泪水。

在外边逛荡了小半年,打道回府是好事,可是走得一点都不豪气啊。

登山之后,妇人与女儿窃窃私语,叨叨了好些,无非是觉得这位富家子弟蛮不错的,待人和气,模样也不俗,而且一看就是读书人,比起林守一董水井那半桶水,瞧着就要更有学问。可惜她那个女儿,既不点头也不摇头,气得妇人拿手指戳了一下女儿,笑骂了一句“不开窍的蠢丫头”,大概已经不能算是少女的她,柔柔而笑,从小到大,历来如此。

从来不生气,没有大笑过,除了那个名叫李槐的弟弟,对谁都不上心。

妇人就经常说她是软面团,谁都可以拿捏,以后嫁了人,是要吃大苦头的。

当然,妇人最主要的意思,还是觉得女儿这么软绵绵的性子,以后嫁为人妇,肯定无法持家,镇不住夫家人,那还怎么补贴弟弟?

妇人的偏心,从不掩饰。

好在妇人的丈夫,名叫李二的粗朴汉子,倒是从来不会重男轻女,儿子女儿,都宠着。

只可惜他在家里地位最低,说话最不管用。

而李柳大概就是天生逆来顺受的性子,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这次妇人听说这个什么狮子峰的当家人,跟自家男人那个窝囊师父有些关系,男人保证到了这边,一家三口肯定不愁吃喝。一路颠沛流离跨洲过海的妇人,这才少骂了杨老头几句,觉得李二给他当了那么多年徒弟,总算有丁点儿用处,不然她下次回乡见着了杨老不死,非要天天堵在药铺后院门口,骂得那个老东西每天不用洗脸。

妇人走着走着,没来由想起了无人照顾、肯定是在受苦受累的宝贝儿子,便来了气,拧了一下身边女儿的胳膊,“那个姓氏古怪的公子哥,怎么就不好了,你就没有想过嫁了他,咱们就不用在这啥狮子峰看人脸色了,让那姓司徒的,先八抬大轿娶你进门,然后咱们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搬进他们家,再赶紧把李槐带过来,一家四口,就算团圆了。”

李柳笑了笑,眉眼弯弯,似乎在认错求饶,又像是在撒娇。

妇人最受不得女儿这副模样,便消了气,又拧了一下李柳的胳膊,只是这次下手的力道便轻了,“你个没良心的,也不知道心疼自家弟弟,我算白养了你这么多年……”

说到这里,善变的妇人又开心笑了,伸手轻轻捏了一下女儿的脸颊,“臭丫头的模样,是真随我,瞅瞅,这小脸蛋,多俊多俏,都能捏出水来了。”

背着个大行囊的李二咧嘴笑着。

可是妇人又有些哀愁,“好不容易熬到杏花巷那个老婆娘死了,泥瓶巷的狐媚子也搬家了,要是不用离开小镇,该有多好,已经没人吵架吵得过我了。”

这一路北行,走得战战兢兢,妇人只觉得自己空有一身好武艺,而无半点施展之处,实在是可惜。

李柳的娇俏模样,不一定随她娘亲。

可是李槐的窝里横,肯定是随他娘亲。

狮子峰山顶,山主陪着一位富家翁模样的老人,后者油光满面,如果不是出现在这里,不是有一位地仙修士恭敬作陪,多半会被误认为是山下市井的某个小店铺掌柜,或是那种鱼肉乡里的乡绅老爷。

体态臃肿的老人手腕上系有一根碧绿绳子,啧啧道:“杨老先生真是心胸开阔啊,换成是我,这种碎嘴婆娘,早投胎个千八百回了。”

这位富家翁旁边的老者,则仙风道骨,符合市井百姓心中的神仙形象,听闻这位客人的调侃,并未搭话,只是礼节性微笑。

胖老人笑眯眯问道:“不说那废物金丹,只说像你这样的地仙,骊珠洞天最近千年,大概走出来多少个?如今你我是盟友,这点小事,不至于藏藏掖掖吧?”

老仙师微微躬身,歉意道:“曹大剑仙,恕晚辈不能多言。”

原来这位富家翁,正是按照契约,前来担任李柳护道人的婆娑洲剑仙曹曦。

曹曦又问道:“那李柳,为何迟迟不愿修行?这又是何故?”

身为狮子峰山主的老仙师无奈道:“剑仙可以自己问我家祖师。”

曹曦愣了一下,“她竟然是你这一脉的祖师转世?狮子峰传承才几年,你们如何能够寻见?”

老仙师犹豫了一下,似乎得到过授意,稍作权衡,小心翼翼道:“自有秘法,而且不仅仅是我家祖师而已。”

曹曦问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李柳是否自知?”

老仙师笑而不言。

已是答案。

曹曦啧啧道:“捡到宝了。”

之后李二一家三人便在狮子峰住下,是狮子峰一位老管事接待,名义上是药铺杨老头的远亲,在狮子峰管着一些杂务,他给了三人一处寻常住处,暂时没有给妇人什么活计,只说需要等待几天才有结果,狮子峰规矩森严,不可打搅仙师修道,切莫随意走动,若是惹出祸事,他也无法担待。

妇人总觉得这些话都是对她说的,所以很是忐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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