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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景之趁热打铁,“手上戴着机械手表不仅能展现你男人的魅力还能让你看起来更成熟稳重。一表人才一表人才,没有表怎么能称得上一表人才?”
“咱俩见面也是一种缘分,我这机械手表可是欧洲名表,原价售卖350多,而且还是得首都沪上这样子大城市才能买到,现在两百四十九我就卖给你,怎么样?”
衬衫男还有些发懵,他们不是在讨论电子手表和机械手表,谁看起来更成熟吗?怎么就开始卖表了?
而且一表人才是这么解释的吗?
他下意识回了句,“太贵了。”
安景之苦着脸,“兄弟我这表真不赚钱,这是我从别人手里收过来的,我收来都要两百二十,你总得让我赚一些吧?我跟你说这种表还八成新,耐用,你就这么一直戴着,说不定以后还能传给你的儿子你的孙子。”
安景之又道,“这表你现在看的是很贵,但你想想你可以用几十年呢,买这个表长期来看,也就相当于一天花几分钱而已,几分钱够干啥?能买几颗糖而已,每天花几颗糖就能买到这一块用几十年的机械手表不划算吗?”
衬衫男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如果这表真的能用几十年的话,一天还真的就相当于只花了几分钱而已。
他原本没想着买,只是下意识的还了嘴,但现在还真有几分心动了。
“你这表不会是假的吧?”
安景之看他有兴趣了,连忙把表从手上拆下来递到对方手里。
“你仔细看看假的手表会有这么好的做工吗?会有这么精细的表盘吗?我家就住在左边胡同巷子的第三家,要是有问题你直接来找我!只要不是故意损坏,我给你包修好!”
“两百四十九太贵了。”衬衫男一脸不舍的看着这表。
安景之装作咬牙的样子,“行!今天相遇,我说了这就是一种缘分,这样吧,我看你也是诚心买,我再退一步,两百三十九。你要是再不愿意,那我也只能找别人了。”
衬衫男看着安景之想要转身走,他连忙拉住对方,“行行行,但我手里现在没有那么多钱,不然你等等我?我回家拿钱。”
安景之同意了。
就在巷子里面等了大概20分钟,就在他以为被放鸽子的时候对方才回来。
衬衫男手里拿着一堆大团结,面上还是有些舍不得,“这里是两百三十,给我便宜九块钱吧?我只有这些了,你都说了你这是旧的手表,就给我再便宜一点。”
人家钱都拿过,马上就要交易了,安景之能怎么着?装作肉痛的同意了。
最后安景之凭借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把手表以两百三十的价格成交了。
衬衫男喜滋滋的把手表戴在自己手上离开了,说是八成新,但那表保存的非常好,那年轻人买了绝对不吃亏,只是他赚的更多而已。
安景之在巷子把钱藏好之后,双手插着口袋,悠哉悠哉的走出来。
这手表卖多少他都不亏,说实话,他原本想着能两百块钱卖出去就不错了,没想到还多卖了三十。
开门红了。有了这230他再去进货的时候可选择的东西就多了,到时候就能换回更多值钱的东西,不再像现在一样偷偷的走了一晚上却只为了扛一袋土豆过去卖。
他这边卖完了就打算去问问万新民那边的情况,寻地方找到的人时正看到万新明在向一个人推销手里的钢笔,没过几分钟两人走到一个没人的巷子,过了一会就看到那个男人乐颠乐颠的走出来。
安景之悄悄的走进巷子,看到万新明站在一个角落,似乎在数钱,他走上去拍了拍他的肩膀,万新明显然还没反应过来,被突然出现的人吓了一跳,手里的钱一哆嗦直接掉在了地上,他急忙转过头来,看到是熟悉的人,心里松了一口气。
有些抱怨道,“是你呀老大,吓我一跳,还以为遇到抢劫的。”
一边说着一边蹲下捡起地上的钱,脸上的喜色难以遮掩。
他们仨经常混在一起,虽然没抢劫,但不代表其他的混混不会抢,而且他们在这几条街上到处混,肯定也会多多少少有些仇人。
故万新明还以为被仇家看见了。
安景之也蹲下帮他一起捡钱,“你什么时候胆子变得这么小了?”
万新明心有余悸道,“平时我倒不怕,现在不是身怀巨款吗?你猜我这两只钢笔卖了多少钱?”他站起身来神神秘秘道。
安景之估计了一下自己地上捡到的钱,说了一个数字,“一百?”
万新明高兴的摇了摇头,眉宇间的喜色掩都掩不住,“一百二!一支钢笔卖了五十,一支钢笔卖了七十,加起来足足有一百二呀老大!我这辈子还没摸过这么多钱呢。”现在说着万新明都还有一些迷迷糊糊的,有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
安景之看出了他眼中的想法,直接一巴掌拍在他的肩膀上,“怎么样?还感觉是在做梦吗?”
万新明疼的龇牙咧嘴,但脸上仍然挂着笑容。
“老大,这也太赚了吧,咱们就带了一袋土豆过去,两块多的土豆转手一卖就卖了这么多钱?!说出去都没人信,咱们什么时候再去呀?”
万新明内心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成就感,就像是一辈子无所事事混吃等死的人,突然找到了自己人生的目标一般。
望着对方那精神抖擞的模样,安景之突然笑了。
“上次什么东西都没有,下次再去得琢磨琢磨,看看买什么带过去,别急,钱就在那里,不会跑,咱们以后赚钱的机会多的是。”
万新明勉强压制住了内心的渴望,他好奇的问着,“老大,你那手表卖出去了吗?”
安景之自信道,“我出马还有搞不定的事情吗?放心吧。手表卖出去了。”还不等对方问,他就竖起两根手指头,“卖了两百三。”
万新明瞳孔微张,眼里迸发出惊喜的神色,“真卖那么多钱了,这机械手表那么值钱呢?这不都用过了吗?”居然还真有冤大头愿意买。
那手表不当吃不当喝的比不得钢笔,钢笔可是身份的象征,而且很多读书人都用得着,他的那钢笔也大概有八成新,再加上是国外的牌子,所以才能卖出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