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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放下筷子的张元辰,悠哉悠哉的在院中漫步,大片飞雪滑落在缎子面的鸭绒长袍上不做停留。
透过窗纱看见小外甥女趴在老爹的肩旁上,伸手扯着老爹的胡子,一旁姐姐张婉婷单手扶额,一脸头疼的指着下人连连说着:“抱走、抱走”。
桌上的蒸包还冒着热气。
姐夫这会应该在翰林院埋头苦干吧。
真是如春风般家庭啊。
前世是孤儿的张元辰,后来被师父收养,培养成一名游走于黑暗与罪恶之间的侦探。
见惯了世间冷暖、猜疑、罪恶、鲜血。
现在的生活,真的蛮好,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过一辈子也挺好。
“少爷,常公子来了”管家吴二伯的声音打断了张元辰的憧憬。
张元辰根据回忆知道常公子是他以前的损友,名叫常威。
打小就一起胡吃海喝,寻花问柳。
常威家境更为富裕,家里做的是朝廷工部采办的营生,相当于搞大工程的那种。
张元辰家主营瓷器买卖。两人家境虽有差距,奈何臭味相投。
“奉先,听说你回来了?哥哥给你接风来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张元辰大步迎上,一位俊俏的富家公子模样的常威。
穿着一身显摆到头的貂皮。笑嘻嘻的给张元辰招手。
“怎么回的,给哥说说”
“运气好而已”张元辰并不想说明是自己的聪明才智,更不愿贪取军功。
当时再三拒绝了王谦保举慑北王的美意。
自己多少斤两得上了秤才知道,从了军,在给自己玩死了?
这样的买卖忒不划算了。
常威也不多问,心想无非就是花银子摆平,这世道,还是银子最好使。
“得儿,晚上清吧,哥哥给你接风喝花酒,听说才来一花魁,名叫水焕仙,那皮肤水嫩水嫩的,传言还没破瓜。奉先要不要尝尝味儿?不过可说好了,那花魁来头不小,银子可得算你的。”
张元辰思索了一会想起来,清口巴隶属礼部直接管辖的堂子。
不是一般青楼勾栏可以比的。
里面大多是官妓,上等的花魁来头一个比一个大,往往都是犯了事官员的子女家眷。
听说当年以巴蜀一位亡国公主得名。
这公主好穿青衣,朱唇又厚又翘,明眸贝齿。
善吹箫,能抚琴。
当年慑北王大胜北蛮,班师回朝。
一身戎马正值壮年,又是天子钦点封疆大吏。
一夜春风,回味无穷。
临行之时,给此女提首诗,虽是一介武夫即兴粗鄙之言,入不得文坛大儒之眼。
奈何当时慑北王身份显贵之极,此句乍看粗鄙直白,细细嚼品,酣畅淋漓。
引得无数江湖浪子,纨绔子弟追捧。
宝剑何需鞘中藏,
进进出出为谁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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