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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几个月的观察与锤炼,不止封常清一个人惊诧地发现,王洵这个纨绔子弟身上,有着非常罕见的武将天分。过人的膂力和兵器拳脚方面的悟性尚且不论,单单是他能以如此年青的面孔,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将麾下那五十几个不同性格,不同出身的新兵老兵收拾得服服帖帖,并且能心甘情愿地执行他的每一道命令,就远非寻常人能做到。此外,王洵身上固然有着纨绔子弟的很多缺点,如怕吃苦,爱出风头,动辄就心生退缩之意等缺点;但是,他身上同样有着反应机敏,心胸开阔,仗义疏财等明显的优点。这样的人在两军阵前锤炼几年,肯定会变成一块绝世好钢。只要是个领军主帅,看到后就没有不欲得之而后快的。
敏锐地觉察出自家主帅心中的失落,周啸风等嫡系将领忍不住在心中暗骂王洵不知道好歹。半年前,安西军在怛逻斯河畔因为葛逻禄人的出卖而大败,中层将领折损严重。所以封大将军在奉命重整飞龙禁卫时,才向皇帝陛下提出了‘通过公开考核的方式,招募良家子入伍’的建议。这个建议的目的有两个,第一当然是为了给飞龙禁卫补充新鲜血液。第二,则是为了替安西军选拔英才。
如果王洵今天答应了加入封常清幕府,可以预见,用不了太长时间,这个天资甚佳的年青人将一飞冲天。而他选择留在飞龙禁卫军中熬资格,就等于自甘平庸了。也许这辈子能同样能升到一定高位,可没见过血的士卒,永远是个新兵。即便做了将军,也无法例外。
带着一点点的鄙夷和一点点的不舍,周啸风等人开始主动找茬和王洵拼酒。而王洵心里明白自己肯定会留在禁卫军而不是去上战场搏命,未免觉得有些对不起大伙这几个月来的关照,所以来者不拒,把借着各种由头找上门来的酒盏一碰而干。几轮酒喝罢,却又在机敏、仗义之外,为自己搏得了一个豪爽的名头。害得周啸风、李元钦等人心中愈发觉得不舍,看向他的眼睛几乎冒出了幽幽绿光。
酒宴在什么时辰结束的,王洵最后完全记不得了。只记得自己好像喝翻了许多同僚,并且把顶头上司周老虎彻底给灌成了病猫。在临趴在矮几上之前,他又看到了一个熟悉面孔。是当日跟李白等人一道写诗喝酒的岑参,不知道什么时候投入封常清幕府,居然成了一名负责管理往来文书的绿衣判官。
有岑参在,诗歌当然是酒席间不可缺少的内容。“上马带胡钩,翩翩度陇头。晓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当岑参挥毫泼墨,将一首边塞诗写就之时,王洵已经喝得醉眼涅斜,听着周围众军官齐齐拍打桌案,大声吟诵,自己心中不觉也豪情万丈,跟着众人的节奏举杯高歌,“晓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万里乡为梦,三边月作愁。早须清黠虏,无事莫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