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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剑出现在周阳手里时,伊琳娜突然觉得眼前男人变得陌生了。
握着剑的他,意气风发,锐意进取,就和手里的剑一样。
伊琳娜知道周阳是东方人,东方人用的剑,和西方略有不同。
东方人将剑与人挂钩,如论德行。
初看其剑,剑茎长约16cm,剑身大概有15m长,重约23kg,这种长度和重量的剑,一般人很难拥有,是上大夫的佩剑,这与他的德行相得益彰。
再看整体配置。
剑锋锐利无比,如霜花般透着一股寒光,剑锷如蝉翼,镶刻着银色的蝇头小字。而剑锷吐出剑脊,高耸如山,从剑脊向两侧逐渐倾斜的剑身光滑如明镜,衔接剑锋,被剑锷含住。
而周阳手里握着的剑茎上,有人用金线圈起了一个个环,方便握住剑茎。
这把剑,是一把绝佳的宝剑。
这是伊琳娜看到它的第一眼就生起的念头。
周阳掂量着手里的剑,在空中斜拉一下,寒光尽显而猎猎生风。
此刻的周阳,看起来莫名的像一个骑士!伊琳娜这样想着。
“宝剑果然只有英雄才能够拥有。”诺顿对周阳赞不绝口。
这是他最好的勇士,是这个角斗场里防止娱乐的王者,虽然已经有很多人忘记了他的名字。诺顿这样想。
“其实,相比于刀剑,我更愿意推荐你运用匕首。”伊琳娜说着。
“东方有句话叫做图穷匕见,匕首相比于刀剑。更容易隐藏,攻击手段也更多更加诡异。”
她就差没说,你的本质是梦魇,梦魇带给超凡者的力量有限,在角斗场这种考验力量和技巧的地方,梦魇本质带来的力量让周阳在力量上并不占优。这是她在看过刚刚的决斗时,由心而发的感觉。
她从鞋子夹层中抽出的匕首,匕锋凌厉,上附血槽,小巧而精致,可这小小的匕首,却也足够致命,一刀下去,保管命死魂消。
“一寸短,一寸险,搭配你的能力,这足够让你的对手死在你的手里。”她说。
“你小看了剑的力量。”周阳像个虔诚的剑客,他抬起剑,剑锋贴着他的鼻尖:“也小看了我的力量。”
“匕首固然轻巧灵动,但那是刺客玩的玩意儿,我们更喜欢用刀剑来搏斗。”
刺客多用匕首,因为这玩意儿更容易隐藏,也更容易操作。
而剑不一样。
剑开两刃,一往无前。
古东方的侠客和古西方的骑士,都热衷于佩剑,因为剑,代表了个人的品质以及地位。
用剑的搏斗,不仅仅是剑客与剑客之间的搏斗,更是一种地位之间的挑战。
皇帝佩着象征权柄的宝剑,而弑君者佩戴者弑君用的宝剑。弑君者砍去皇帝的头颅或是皇帝砍下弑君者的头颅,这都是一种权利之间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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