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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头一回见面的少女吴绿蕊,还真就气鼓鼓地走出咖啡店,站到门口去了。
范连城这会儿正开心着,没那闲心思去在意自己那位素未谋面的“未婚妻”的妹妹。
反正自从听说消息以来,他就从没打算真正点头同意,如果那位远在国内的姑娘也不同意,对他来说自然更好,能避免许多预想中的麻烦。
虽说人在伦敦,许久没回去,但源自于那位富豪父亲的影响一直都在。
从好友赵鲟嘴边,拿起刚点燃的香烟,随手丢进水池里,范连城说道:“正在做生意呢,店里不能抽烟,热闹都看过了,难不成还指望我请你吃饭?”
“你那点辛苦钱还是留着吧,要请也是我请才对。”
说话期间,赵鲟的视线,有意无意地从姓葛的年轻人身上扫过。
要说赵鲟今天过来,仅仅只是为了看热闹,那也太小瞧他了,主要原因还是为了社交,认识一位巨有钱的矿二代,对他而言有益无害。
而吴绿蕊出门,跟她关系更好些的葛俊发却没跟着走。
留在店里的目的也是出于社交,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范连城身上,听说店里不能抽烟,还真就把从家带来的九五之尊烟盒,塞回了口袋里。
家里用火车往外卖煤的葛大少,笑着来句:“连城,是金庸小说《连城诀》的那个连城吧,这名字起得真好,家里可不就房子、商场、酒店连成城了,你爸刚在三里屯附近拿了块地,好像花了十二个亿,这么大手笔,就是我姑父也没争过他。”
范连城既没看过金老爷子的《连城诀》,也没听说自家老子又拿地的事,极少去关心这些,只有偶尔跟他通电话时候,才会偶尔听到些。
固然有许多有钱得势,从小被惯养的嚣张跋扈的富二代,然而这群人其实只是少数,更多人则是像家里搞建筑的赵鲟、家里开律师事务所的红三代李晓一样,物质上享受没错,却也得到了极好的教育,为人处事没话说。
至于范连城,那就更不用说了,从小被送到伦敦生活、念书,完全将自己过成了普通学生的样子,甚至还得为了生计而挣钱打黑工,每周工作时常可远远不止二十个小时,丝毫没有富二代的劣习。
瞧姓葛的这位,似乎还算不错,只是透着些精明,范连城不介意多说几句。
将一杯加冰的美式摆上吧台后,擦擦手摇头道:“家里的事我从不问,连你说的三里屯在哪我都不清楚,早在我出生前他就忙着做生意,跟我的名字可没关系。”
赵鲟插嘴,语气懒散道:“肯定是当时满脑子都是建造房子,所以才给你起了这么个名字。我说真的,大老远跑过来,别晾着我们啊,请假一天,一起逛街吃饭去?”
范连城赶紧摇头:“老板不放我走,我走了没人照顾店里生意,别影响我赚生活费。”
“这很难?”
赵鲟是个喜欢玩的开朗性格,不仅爱玩,偏偏还喜欢拉着人陪自己一起玩,要不然会觉得没意思。
因此这时掏口袋,从厚厚一叠纸钞里抽了两张印有女王头像的五十英镑出来,走了几步拍在名为巴顿的老店主面前,问道:“你这店员今天放假,ok?”
怎么可能不ok。
老头听不懂中文,以为赵鲟跟范连城有过节,用手指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老花镜,贪婪道:“手上钱都给我,辞掉他都行!”
见鬼的情份。
范连城翻个大大的白眼,却也完全不意外自己老板能说出这种话,刚巧最近赶论文累到了,还真就立马脱掉围裙,全身衣服鞋子加起来不到三十英镑,看起来挺干净,身材很好,样貌也称得上出众,总体来看还是属于丢在人群中不起眼的那类人。
跟他们三人刚认识,葛大少说话不多,显得陌生。
即使还挺生疏,可因为都有点家底,他的心情还是非常不错,迅速划为值得结交的那一类,尤其是家里老子搞地产的范连城,在葛大少眼中属于比较奇特的同类人。
所谓“同类”,自然是指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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