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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千道一万,不过就是窝儿都部已经失去了对草原其他七部的绝对压制力,已经不是曾经那个以一部压着草原七部连大气都不敢喘的窝儿都部了,现在草原七部就是摆明了我不服你,你要是还能公允处事,大家乐乐呵呵的你好我好大家好,你要是让我们不痛快,那你也别想痛快,大不了一拍两散老子自立门户,到时候再把你从王位上拉下来,我们这些人在换一个王就是了,谁还不想当这个王呢!
霍尔那瑟感受着现场紧张的气氛,他知道这个时候他应该站出来说句话了,毕竟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父亲战死之后才开始的,若是自己的父亲没有死,可能现在的情况还不会有这么严重。
“大王。”霍尔那瑟开口道:“头曼部现在确实是不适合在留在这里了,父亲的身后事要抓紧办,再过一段时间天气渐渐就热了,父亲的尸身也不易保存,我不想让我的父亲回到部落的时候,已经面目全非。”
“告辞。”霍尔那瑟躬身行礼,而后退后几步,来到了自己父亲尸体的旁边,抓起毯子的一角,道:“各位叔叔,小侄就此告辞。”
说完,霍尔那瑟带着一众亲兵,抬着自己父亲的尸体离开了中军,回到了营地,此时的营地之内,留守的头曼部勇士早早就接到了命令,已经开始打包行李准备离开。
“大人,镇疆城下的勇士已经收敛了。”温古都走到霍尔那瑟身边,道:“是直接烧了还是带回去?”
“直接烧了。”霍尔那瑟道:“带着他们拖慢行军速度,就岔苏台的性格,我怕在路上有什么变故。”
“您的意思是……”温古都的话只说了一半,但是话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说不准。”霍尔那瑟说道:“凡事小心一点准没有错。”
“回去之后,立即整兵备战。”霍尔那瑟又说道:“刚才和路朝歌说了几句话,听路朝歌那话里的意思,岔苏台估计是没机会活着回去了。”
“您信路朝歌的话?”温古都问道。
“我不是信路朝歌,我是不信岔苏台。”霍尔那瑟道:“岔苏台惦记着路朝歌媳妇呢!还当着很多人的面说了出来,若是路朝歌能忍下这口气,我还真就看不起他路朝歌了。”
“他要是被路朝歌砍了,那草原可就乱了。”温古都说道。
“乱了还不好?”霍尔那瑟冷哼道:“父亲积蓄了十几年,不就是等的这一天吗?只不过他命不好,那这一切就落在我肩上了,我一定要带领头曼部,成为新的黄金家族。”
“少主,都收拾好了。”这个时候,一名百户跑了过来说道:“能带走的东西都打包好了,带不走的都直接焚毁。”
“好。”霍尔那瑟点了点头,道:“传令全军,回家。”
头曼部是离开了,可是对镇疆城的进攻不能停啊!
可是剩下的三个部落现在是死活都不出兵了,若是你真把好处拿出来,我们也不是不能拼一次,关键是你现在连点好处都不想给,那不如你带人打一次镇疆城,你要是也损失个万八千人,我们心里也能平衡平衡。
而就在这个时候,北疆边军们已经开始吃午饭了,北疆边军的伙食那不用说,就算是战时那伙食也差不了,不过为了方便快捷,主要还是以包子为主,大肉包子一人五个,那笔拳头还大的包子,五个足够每个人都能吃饱。
路朝歌的头盔里放着五个大包子,就坐在城头和一众战兵边吃边聊,他们好像对根本就不在乎对面那数十万草原的大军一般,他们也确实不用在意,毕竟攻打了一上午的时间,损失了两万多人,愣是没碰到镇疆城的城头,这就能看得出来,现在的北疆边军已经不是草原人想拿捏就能拿捏的住的了,以前北边军的装备差,每次和草原人接触损失都是不小,每次草原人来犯,他们都要失去很多兄弟,可是在看看现在,数十万草原大军,进攻了三次,镇疆城不仅岿然不动,甚至敌军都没机会和他们肉搏。
“少将军,他们都说长安城特别繁华,真的有他们说的那么好吗?”一名坐在路朝歌身边的战兵问道。
“那地方啊!”路朝歌略微沉思了片刻,道:“你得分怎么说,要说繁华那确实是繁华,不过那个地方待的时间长了,容易让人迷失自己,迷失在那繁华之中,不如北疆好。”
“北疆好?”那战兵疑惑道:“这北疆多苦啊!怎么可能比得了长安?”
“北疆确实是苦,但是北疆锻炼人,锻炼真正的男人。”路朝歌笑着说道:“我曾经去过南疆,去过江南,那地方连吹的风都带着脂粉气。”
“我记得那是在康州城。”路朝歌接着说道:“我和我夫人本来是准备在康州城逛一逛的,但是我对康州也不熟悉啊!就想着找个人问问路,正好有个人在我们面前走,杨柳细腰的,从后面看到是格外的赏心悦目。”
“我和我夫人就过去,刚叫了一声小姐,你猜怎么着?”路朝歌卖起了官司。
“怎么着?”那战兵问道。
“那人一回头,我一看,好家伙,是个男人。”路朝歌道:“还质问我,说谁是小姐呢?”
“我拉着我媳妇就跑。”路朝歌接着说道:“谁心思一个大老爷们能穿一身粉衣,手里还拿着一个团扇,现在想想我都是一身的鸡皮疙瘩。”
“男人?穿粉衣?”那战兵也是一脸惊讶。
“不过南疆的兵还是好兵。”路朝歌说道:“他们作战也和你们一样英勇,当年镇南关一战,数万老兵宁死不退,虽然没守住镇南关,但是谁也不能说他们不是好兵。”
就在路朝歌和一帮战兵闲聊的时候,一阵阵隆隆的马蹄声响起,路朝歌‘噌’的一下站了起来,拿起望远镜就看了过去,却没发现草原那边有什么动静。
“报……”一名传令兵跑了过来,道:“启禀少将军,南方出现一支骑军,人数约有三万。”
路朝歌先是一愣,随后迅速向南城墙而去,还没赶到南城墙的位置,就见一支骑军气势汹汹的飞奔而至,冲在最前面的是一位将军,身后跟着两名壮汉,一名壮汉手擎一面‘于’字军旗,另一名壮汉手擎一面‘路’字军旗。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路朝歌麾下亲兵,于吉昌从长安城出发,一路不曾停歇可终究是晚了两天时间赶到。
路朝歌看到赶来的亲军也是一阵头大,他已经给李朝宗传了信,除了骁勇军之外,长安城的军队一兵一卒不能动,这个一兵一卒当然包括他麾下的亲军。
一来是这一战确实是不需要那么多人,二来就是他麾下这些亲军,有很多人这段时间就要成亲了,他不想这个时候调动自己的亲军,想让他们先把亲事解决了。
现在倒好,这帮人自己跑过来了,路朝歌也是一阵头疼, 不过来都来了也不能在把人赶回去不是,索性就留在城外吧!
路朝歌刚想下令,让他们找个地方待着,可就见于吉昌带着人根本就没在镇疆城下停留,奔着草原的军阵就冲了过去,路朝歌看到这一幕都想跳脚骂人了,你没事你往那边冲什么冲。
于吉昌带着人呼啸而过,奔着草原人的军阵就冲了过去,此时的草原人也在吃饭,虽然刚刚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是他们该吃饭还是要吃饭的。
可就在这个时候,就见一支骑军呼啸着冲向了己方的军阵,那些还在吃饭的草原骑兵翻身上马,没等岔苏台下令就冲了出去,这些人可都是窝儿都部的骑兵,他们的任务就是警戒敌军的突然袭击。
于吉昌见草原人吃饭的时候也没有放松警惕,他知道突袭已经是没机会了,不过既然已经冲出来了,那也不能就这么空着手回去。
号角声响起,于吉昌带着人开始调转方向,没办法突袭,若是带着人一股脑的扎进敌军的军阵之中,那就是自己作死,他可不想带着自己手下的战兵去作死。
调转马头于吉昌带着人就开始向镇疆城的方向跑,路朝歌看着跑回来的于吉昌,立即回到了北城墙,命令弓弩手立即准备,他已经猜到于吉昌要干什么了。
于吉昌带着三万骑兵在前面疯跑,后面的草原骑兵也是一顿猛追,这一上午的时间,被北疆边军打的太憋屈,好不容易抓住一支在城外的北疆边军,那还不好好的和他打一场,发泄一下一上午时间的憋屈?
在草原骑兵当中,冲在最前面的就是岔苏台的手下大将纳不速,这小子最喜欢的就是在野战中和敌军厮杀,只有这样草原骑兵才能发挥出自己的本事。
纳不速在战马上,张弓搭箭瞄准了一名战兵,松开了自己的手指,可是因为距离实在是有点远,那支羽箭还没碰到那名战兵就落在了地上。
纳不速有些疑惑的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战弓,在这个距离上,他的战弓是应该能射杀敌军的才对。
其实,不是他的战弓出了问题,而是他忽略了凉州军的战马,凉州军的战马要比草原的战马更好一些,尤其是战马的速度,要比草原的战马稍微快了那么一点点。
纳不速眼见自己的战弓杀不了人,就将自己的战弓收了起来,然后猛夹马腹,让战马的速度变得在快一些。
可就在这个时候,于吉昌带着人再一次转向,当纳不速发现的时候,他们已经进入了镇疆城弓弩手的射程范围,迎接他们的就是一阵箭雨,冲在最前面的一众骑兵纷纷落马,纳不速反应不急,大腿上也中了一箭,不过好在有盔甲在身,挡下了羽箭大部分的力道,才没让他射进大腿太深。
反应过来的纳不速也不耽搁,立即放弃追击敌军,带人开始调转马头撤退,骑兵本就不应该过分的靠近城墙,城墙上的那些弓弩可不是开玩笑的。
纳不速带着人回到了军阵,就去见了岔苏台。
“王,北疆边军的援军到了。”纳不速将自己腿上的那根羽箭拔了下来,道:“估计这两天会有大量援军赶来。”
“来了援军又会如何。”岔苏台冷哼道:“我麾下五十万大军,难道害怕他大楚几万援军吗?”
“大王自然是不怕的。”岔苏台说道:“臣的意思,是要尽快攻下镇疆城,一旦敌军有大量援军赶来,我们也会很麻烦,倒不如现在趁敌军援军未到,我们一鼓作气拿下镇疆城,就算是不能存进,我们也可以以镇疆城为依托,守住镇疆城就相当于在北疆防线上插了一双眼睛。”
“纳不速将军说的轻巧。”伊稚斜站起来冷哼道:“镇疆城建成数百年了,也没见谁有能力打下镇疆城,更何况现在还没有人愿意去打。”
说完,伊稚斜还看了一眼站在那里的岔苏台,那意思在明显不过了,只要你不出兵我们也不会再出兵了,要损失就大家一起损失,要不你别想让我们的人去送死了,眼前的镇疆城可不是你说能打下来就打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