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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风淡淡道:“其实也没什么,男人都有征服欲,被你骂的惨了,自然就想要在床上欺负你,还会觉得自己占了更多便宜,更兴奋。这种逆思维营销,就像很多有名的首饰店、脂粉店的店员一样,故意看不起客人,激起客人赌气购买的欲望一样。”
众女子都惊呆了,还有这种操作吗?她们平时羡慕火姑娘生意好,却想不明白。她明明是四个头牌中模样最不出众的一个,却总是生意最好的一个,难道是这个原因吗?
只有火姑娘脸色发白,贝齿咬着下嘴唇,有些惊慌的看着萧风。和她感情最好的云姑娘拉着她的手,看向萧风的眼神里带着哀求之意。
萧风看了看别的姑娘,淡淡一笑:“你们也不要想学这一招。不信你们上街去逛逛,那些店员可不是对谁都用这一手的,对大部分客人,他们还是正常逢迎。要知道逆向营销这种手段,需要极高的天分,一个不小心,就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反而害了你们自己。”
众女子想了想,觉得确实是,一个姑娘说:“上次我就给了相好的一点脸色,这没良心的居然就真的半个月都不来找我了。后来还是我软语温存才又来的勤的。”
“没错没错,有的客人脾气坏,真顶撞了还动手打人呢。虽然有妈妈护着,可也划不来啊!”
火姑娘感激的看了萧风一眼,大眼睛一翻:“就骂你了,怎么着,不服气,不服气就进屋比划比划呗。”说完也忍不住笑了。
妈妈靠在萧风的一条胳膊上,小声笑道:“想不到萧公子还是商业天才,你若是也干青楼,我就得关门了。”她丝毫未下垂的胸脯,隔着抹胸顶在萧风的胳膊上,萧风差点又产生了与小鲜肉不符的想法。
低头看了她的脸一眼:“这也说不准,你这春燕楼是谈新仁的本钱吧?也许哪天我真开个青楼呢。”
妈妈一愣,她倒是听说过萧风和谈新仁的事,嫣然一笑道:“你们贵人之间的事,我们小女子们管不着。反正我们是凭本事吃饭的,跟着谁都一样吃饭。”
楼下这么大动静,楼上的张天赐自然被惊动了,他听出了萧风的声音,一边穿着衣服一边就跑出来了,脸上的胭脂印都没来得及擦掉。
“大哥,怎么跑到这儿来找我了?”张天赐很惶恐,不知道萧风为啥这么着急。
萧风看了他一眼,又看看春燕楼外面人来人往的,其中不乏往里面张望等着看热闹的人。他拉了张天赐一把:“借水姑娘绣房用用,准备纸笔。”
水姑娘关上门,把一群看热闹的姐妹们拦在门外,自己守在门口不让人进去。一群小姐妹嘻嘻哈哈的和她开着玩笑,她也好脾气的只笑不说话。
张天赐听萧风说完来意,顿时比萧风还着急,不多说什么,只管拿起笔来,略一思索,写了个“要”字。因为萧风告诉过他,测字要写的字,最好是随意想起来的,而不是深思熟虑的。他顿时就想起刚才在床上时水姑娘喊的最多的那个字了。
“大哥,算吧,算算接下来我该干什么?”
萧风看着这个“要”字,感觉到了一股子车速过快的汽油味,抬头看了看张天赐,却拿这家伙无可奈何。
“要字有西女之形,女中西子,因柔而美,此物当为绵软之物。”
张天赐飞快的盘算着:“粮店里什么货最绵软呢?肯定是细粮了,像上次的高粱,就是磨成粉,也和绵软不沾边。是稻米?还是小麦?其余杂粮很难说得上绵软啊。”
萧风把纸拿起来,纸上的字就像活的一样,迫不及待的想要告诉萧风其中的秘密。
“要者,所需之物。你是开粮店的,所需之米是什么?”
张天赐挠挠头:“客人要什么,咱们就需要什么呀,哪有什么确定的。平时百姓多吃稻米、小麦,这次朝廷要高粱,所需之米……”
萧风无奈的叹了口气:“所需之米,就是糯米!”
张天赐一下跳了起来:“对呀,不对呀。”他立刻冷静下来,没底气的看着萧风。
“大哥,上次的高粱,人能吃,马能喂,不磨壳也放不坏。这糯米可是细粮,价格又贵,又放不住。平时人们只在端午节时会买一点做粽子,无缘无故的,京城百姓不会吃糯米的,能卖出去吗?”
萧风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原因,天赐粮店是你的,你做主。如果觉得风险太高,不做也可以的。”
张天赐皱眉半天,最后一咬牙:“我现在的家业都是大哥挽救回来的,怕个屁,我信得过大哥,干了!”
萧风前脚离开春燕楼,后脚谈新仁就收到了消息,他急不可待的去找严世藩。赵文华去南方出差了,临走把他介绍给了严世藩。谈新仁开心的不得了,没事都恨不得去严府跑跑,何况现在有正经理由呢。
严世藩看着眼前行走的钱袋子,也颇为开心。严世藩大概是大明最公平的人了,别管你出身如何,只要你能给我送钱,就是我的客人。谈新仁堪称京城明面上的第一豪商,自然也有资格给他送钱。
他听完谈新仁的建议,摇头笑道:“他一个中书舍人,屁大个官,进青楼算什么大错?就是真人身份,道门也不禁绝女色的,否则万岁征召那么多少女,你真以为都是用来炼丹的?”
谈新仁有些失望:“那,这次搬不倒他?白费劲了。”
严世藩略一思索:“也不是白费劲,男人在青楼里,是最容易流露出本性的。你仔细盘问一下,看有没有什么收获。对付一个人,最终靠的是抓住人的弱点,知道了弱点,就没有搬不到的人。”
严世藩信心十足,连夏言都被他们父子搬倒了,何况一个区区萧风。夏言太骄傲,这就是他的弱点,那萧风的弱点会是什么呢?
谈新仁小声说:“听说萧风对春燕楼的妈妈感兴趣,他小小年纪,却喜欢西风古道,也算够古怪的。”
严世藩眼睛一亮:“有所好就好,嗯,没准这小子和他爹一个毛病。当年我看上了女儿,萧万年却救了人家的娘,焉知不是有什么企图,哈哈哈哈。”
萧风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严世藩定义为祖传变态,已经回到家里。还没进门就听见旺财在汪汪的叫,还以为旺财学会看家了呢。
进了门才发现,三个女孩子,把旺财放在墙头上,揪耳朵的揪耳朵,扯尾巴的扯尾巴,喂东西的喂东西,玩得不亦乐乎。旺财被蹂躏的汪汪直叫,又舍不得嘴边的食物,不敢逃跑,看着甚是可笑。
萧风笑着冲张云清打招呼:“没人跟着你吗?你自己一个人跑过来,你娘会不放心吧。”
张云清看见萧风,脸都红了,正琢磨着打招呼,见萧风主动搭讪,开心坏了,连声说:“没事没事,之前粮店关门,家里把仆从都散去了,现在爹刚雇回来两个男的,让他们跟着不方便,等过两天雇了丫鬟就有人跟着了。再说也没什么不放心的,巧巧比我还小三岁呢,之前天天在街上卖布都不怕,我怕什么!”
萧风点点头:“巧巧虽小,但会功夫,而且那时我家里穷,没什么可惦记的。你爹现在又有钱了,当心人绑了你啊。”
吓唬一下张云清,萧风就进屋了,巧娘赶紧过来给他倒茶。天气热了,巧娘也换上了纱衣,侧身倒茶时柔美的身段显露无遗。刚在春燕楼被妈妈撩完,萧风一时有些回不过神来,直到巧娘察觉到一些异样,红着脸轻咳一声才惊醒他。
萧风心里暗骂自己没出息,可这时候的男女似乎都很早熟,十七岁的大小伙子,正是火力健旺的时候,这样想想似乎也值得原谅。
为免尴尬,他装作若无其事的问:“看你和巧巧穿的衣服,跟云清的很像啊,一起买的料子吗?”
巧娘手捻了一下裙摆:“是张家娘子送的衣料,我和巧巧都各做了一身。所以和张小姐的一样,老爷倒是看的仔细。”
这话本来是随口而说,萧风心里有鬼,反而脸上一红。院子里的张云清更是芳心乱跳:他注意到我穿的衣服了!
旺财惨叫一声,耳朵被手上一紧的张云清捏的好疼好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