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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母子同步作起来【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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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太后拿她没办法!

琴儿往后缩了缩,希望太后能为自己出头的想法彻底没了,景王妃已经不是当初可以欺负的简二姑娘了。

“呀!朱钗折了,这是王爷给妾身的嫁妆!呜呜呜呜妾身对不起王爷呜呜呜……”

听到简妤这话,唐芙顿感腰间一痛,怪不得觉得有一处特别疼,那纯金朱钗居然撞歪了!

朱钗底下有个座,可以别在发鬓,相撞的情况下,唐芙作为肉垫痛极,简妤的痛不及对方十分之一。

瞧简妤哭得要晕厥的样子,太后连忙道:“景王妃!莫哭了,你这朱钗乃宫中内务府所造,本宫再赐你一支便是!景王爷也不会怪你!”

“别的朱钗和这个不一样,天海的玛瑙这般成色近二十年才有一颗,妾身特意后镶嵌上的,玛瑙裂了…”

简妤继续掩面哭泣,然后突然视线直直看向旁边的墙壁,要再撞一回似的,太后看得眼皮直跳,赶紧道:“这有何难,本宫手里正好有一枚,让内务府给镶上便是。”

唐芙攥紧了拳,天海玛瑙有市无价!姑姑答应过要给她当嫁妆的,自己成婚时还想镶嵌在婚扇上呢!

简妤没说话,上头的太后又道:“本宫陪嫁的玛瑙都赠与你了,以后莫要乱说本宫对你不喜。”

太后不想听到外头传出什么风言风语,这些年苦心经营的名声不能败在简妤的身上!

“妾身知道了。”

简妤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典型得了便宜还卖乖!唐芙和太后看了极为心梗。

简妤又是故意的,没错,她就是作。

簪子上根本不是什么天海玛瑙,就是普通首饰,她只是想到原著中女主大婚的文字描述,脱口而出说了天海玛瑙。

没想到原本太后未来会送给唐芙的嫁妆,如今赐给了她。

这也算无心插柳,瞧唐芙微晃的身子,简妤知道对方没有表现的那么平静,原著中女主对这颗天海玛瑙喜欢的紧。

简妤还想在慈安宫留顿饭,她发现景王爷遗孀的身份比她想的好用,瞧太后对自己不顺眼又不能干掉她,就连语调都不能说重了的样子。

她整个人就说不出的神清气爽!

当时坐在高座之上问你可知错的太后娘娘,原来也不过如此!趁着景王妃名头能用且好用,简妤自然要好好利用一番。

最后是太后给简妤送了上好的茶,抄了糕点方子,除了天海玛瑙又送了一套祖母绿首饰,这才将简妤打发走。

本想借着长辈身份好好磋磨简妤,最好让对方病倒死去的太后娘娘,现在巴不得人赶紧走,她实在是怕了简妤的一哭二闹三上吊。

何曾有臣妇女眷敢在她面前这样!可简妤不同,景王爷新丧,不仅是皇上,百姓们也对简妤这个景王妃多加包容。

待过些时日,定要她好看!

简妤背影消失在慈安宫正门后,太后同唐芙姑侄俩思想默契的统一了。

景王府内,成为二管事的周锦延在房间休息。

卫白偷溜了过来,对主子表示自己想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鸡犬!

十一岁到了军营的卫白识字,但读书不多,偏偏他还爱卖弄,经常词不达意。

就像鸡犬升天这句,他觉得在说书先生的故事中,狗忠义忠诚,预兆吉凶!鸡勇敢善斗,诚信守时!

所以这句话里的鸡犬是褒义词,用来正好,主子听了肯定高兴。

周锦延没有说话,他在想,自己为什么要选择卫白这个“鸡犬”跟他回京。

视线扫向卫白,卫白呲着大牙露笑神情讨好。

周锦延不愿再看,他拆开了刚刚暗卫送来的信,看清内容后,眉头浓浓拢起,拍下桌子起身怒斥胡闹。

卫白赶紧请罪,跪地行礼道:“属下知错了!”

对主子回以微笑后,卫白就低着头等着自己升职的好消息,他没有注意周锦延拆开了信,还以为是在说他。

周锦延太阳穴突突的,他想起来了,之所以带卫白回来,是因为被埋伏时,正好他在身边!

周锦延意识到有诈后躲开了敌方算计,随后潜入敌营,确定了大周皇城有叛国者同金奴勾结,所以顺势而为,假死回到盛京调查。

为保绝密,身边只跟了一个卫白,对外卫白同他一样,身亡在战场中。

“不是说你。”

周锦延揉了揉太阳穴,更加头疼,要不是让他的死亡更具有欺骗性,他早把边北另外两个聪明的叫来帮忙了。

“嘉良偷跑出来了。”

卫白听了猛地抬头,有些破音道:“小世子跑出军营了?”

看到主子冒着火气,卫白感叹,不愧是小世子,真厉害!

周嘉良便是周锦延收的义子,周锦延没上请封折子之前,军营的人便都叫他小世子。

关于周嘉良的身份,周锦延有意隐瞒,所以只是军营内一些将领知道,边北城镇内都没什么传言,故此更加不会传到盛京这边来。

不然皇上也不会收到请封折子,才知道弟弟在边北有一个义子。

皇上封周嘉良为世子的圣旨,大约得一个来月能到边北,这期间边北军营会隐瞒周嘉良走出的消息。

如果没有大肆宣扬还好,若是闹出大动静找人,反倒增加了小世子的危险。

周锦延没死的事情,边北那边只有两个心腹和边北的暗卫营首领知晓,所以在周嘉良不见后,暗卫首领赶紧给周锦延写了信。

在周嘉良出走的前两天,他曾嚷嚷着要为父报仇,怕就怕小世子跑到金奴那边去。

信中暗卫营首领又道,有人看到小世子坐上了前往盛京的船只,因为海道船只太多,一时筛选不出来。

小世子去盛京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见到小世子那人,将小世子腰间别的匕首都描述出来了,应当是小世子无误。

不是去金国就好!

不过话说回来,六岁的孩子独身一人,不管去哪里都很危险。

“主子,小世子聪颖,不会有事的。”卫白道。

谁家六岁的孩子能举大鼎?谁家六岁的孩子能偷溜进战场,用小匕首杀死三个金奴?谁家六岁的孩子被狼咬掉一块肉,反杀了狼后,见人来救还一滴眼泪不掉?

……

卫白偷瞄一眼周锦延,心中暗忖,虽然不是亲儿子,但小世子和主子一样。

牛的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