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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钢笔【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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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把事儿都说明白了,李欢就带着自家小姑跟表姐回了家。

已经快中午了,她也该去准备明天出摊的东西了。

秉承着不完全靠惠多多平台的底线,她买了一袋子五十斤的白面粉出来,接下来就是揉面做面条,然后炸面饼的阶段。

好在一家都能帮忙,厨房也不冷,一直在牵着木炭。

王氏跟李明霞两人帮着和面揉面,乔沐沐跟李明芳两人做面条,她则是炸面饼。

一家人配合,一袋子五十斤的面粉做完,已经是快晚饭时间了。

面饼炸了二百八十块儿出来,李欢马不停蹄开始熬调料。

调料熬出来,直接按着一碗一块儿的量,切成块儿,明天就烧开水,每个碗里一块儿调料一个面饼,加上开水泡五分钟,就可以了。

简单的不行。

干了大半天的活儿,整个人已经累的不行,不过揉面做面条的比她更累。

“奶奶,晚上咱们还吃这面条吧!”

她感觉自己熬制出来的调料还蛮好吃的,就想着先尝尝味儿。

可是王氏有些不赞成,她看向橱柜那边“咱家还有大米,奶奶把自己腌制的咸菜都带来了,熬一锅粥不就行了吗?这神仙面一碗就要二十文呢,咱家九个人呢,这都一百八十文了,一顿饭一百八十文,也太奢侈了!”

厨房里,听到李欢说晚上吃面条的时候眼神亮晶晶的几人,听了王氏的话,都黯淡了下去。

是啊,一百八十文若在逃荒以前,可不是个小数目,一大家子一个月的油盐酱醋,还能吃上两顿肉菜了。

李欢却哈哈大笑“奶奶,虽然卖是这个价,可是咱们的成本没那么高吧,你就不要把账算的这么细了!这大冷的天,咱们能热热乎乎的吃一顿才是正事儿!而且,这神仙面吃起来方便,烧水一泡就能吃了,我都快饿死了,熬粥等不及!”

说完还不忘看向其他人,问“你们是不是也饿了?等不及了吧?”

谁敢在王氏面前说是啊?不过李欢也不用让他们说,自己饿了,奶奶肯定不忍心的。

果然,王氏一听这个理由,赶紧答应了下来,张罗着烧开水去了。

好在水井离的这个院子不远,明天开始用水就更多了。

不过,他们的摊子就在胡同口,倒是更加方便不少,走几步路就回来拿热水。

李欢见奶奶已经在烧热水,洗了洗手,回了上房去休息休息。

一进去,就看到小叔在炕上放了一个炕桌,在上面研墨写字。

纸张就散落在他旁边,一旁她爹还帮着在整理纸张,然后看的津津有味儿。

“爹,你识字吗?”李欢凑了上去,屋里就兄弟俩带着乔金金在,李老汉一直昏迷着,她爹在看她小叔写的启蒙书籍。

而乔金金…他在干嘛?

那小子已经趴着睡着了。

李明江见女儿进来了,放下手中的纸张抬起头,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爹认不全,就认识些简单的字…”

他不是没提过要去帮她们干活儿,可是厨房里没有他能干的活儿,灶坑里烧的都是木炭,也不用他去烧火,王氏就把他撵回来了。

李欢看向纸张上面的字,嗯,很工整很好看,也很清晰,就是有些大,浪费纸了。

再看向小叔手里的毛笔,心中了然。

毛笔这么大,写出来的字能小了就奇怪了。

在看看年前的墨,写一会儿得研磨,不然就干了。

实在太不方便了些。

她转身就往外走,却是听后面她爹开口问怎么了。

“没事,我去给我小叔拿个笔!”

既然她小叔喜欢写字,就算不为了挣银子,她也想给小叔一个舒服的笔啊。

李明海一听,赶紧抬起头 “欢姐儿,这笔就很好了,不用买新的了!别花那个银子!”

”好啥呀?等着吧,马上!”李欢想做的事情谁能阻止?何况是微家人好的事情。

她跑出去,却没出家门,直接进了旁边的房间,打开慧慧多多,本来想着给小叔买一个小巧精致的毛笔,可是搜索毛笔之后,逛了一会儿却看到了派克钢笔礼盒。

一看就移不开眼睛了。

看着黑曜石颜色的笔杆加上金色的笔夹,还有那镀金笔尖,最主要是必竟是金属的,在这个世界也没有那些塑料笔筒扎眼。

墨水虽然是玻璃瓶子,可这个世界是有琉璃的,就不会太突兀。

李欢越看越觉得这个钢笔最适合小叔,而且他誊抄书籍也需要这样一个好点的笔,不仅提高写字速度,还很方便,不用再研磨了。

只是,这价格有点小贵,李欢可看了一眼自己的余额,嗯,自己买得起,买了木炭,买了煤,买了面粉之类的,现在还有五十一万,区区五百多的钢笔难不倒她。

果断买了出来,商家还算良心,居然送了十瓶墨水,虽然瓶子是小巧的玻璃瓶,也就能装个50ml不过应该能用很久了。

她没有把十瓶墨水都拿出来,只拿了一瓶水儿,拿着钢笔就回了上房。

她回来的时候李明江兄弟俩正巴望着往外看呢,眼里充满了担心。

“给!试试这支笔!”

李欢好不磨叽,直接把钢笔递给了李明海手里,然后教给他怎么给钢笔加墨水儿,就看着他别别扭扭的拿着钢笔。

“欢姐儿,这这笔尖怎么是硬的?这怎么写字啊?”

李明海手里拿着钢笔无从下笔,旁边李明江也是好奇的看着,不知道怎么用。

发现他闺女总能拿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不过两人只是在好奇这个笔怎么用,却谁都没有问这个笔是哪里来的。

“哈哈哈小叔,我跟你说,这个叫钢笔,笔尖是硬的,不过这样的笔写字会更快更舒服,手腕也不会疼,我叫你啊,你看好了!”

李欢一边解释一边笑一边教着自家小叔这个笔怎么用。

从握笔到下笔到加墨水儿,李明海还算聪明,很快就掌握了钢笔的用法,然后一脸的惊喜。

“果然这钢笔就好用,比毛笔好用还省时间,写起来更加舒服,欢姐儿,这笔胜是什么做的呀?这笔尖是金子吗?”

李欢摇头,笔尖不是金子,如果是金子就不止这个价格了。不过反正不会掉色就对了。

她没有解释太多,只告诉李明海 “小叔,你要仔细用,不要弄坏了,目前全世界只有这么一个钢笔,弄坏了就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