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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燕皇帝立刻看向施莺莺,问道:“你缘何来到此处?”
“只因前些日子元宵,微服出访观灯,熙攘之中被贼人拐走。”施莺莺缓声解释道:
“乍来异国,拐子想着一个小孩子,人生地不熟的,量她也不敢乱跑,便放松了对我的防备;我有在书上读到过,东华门与皇城极近,便冒险试他一试。”
“天佑贵国,使我得以借洪福之力脱险,想来便是命数如此吧。”
大燕皇帝见她被带着走了两个国家也半点没露出惊慌失措的神色,再加上她在遭了这么大难后还口齿清晰,应对自如,更心生羡意了,叹道:
“小小年纪,便能如此应对,朕可真羡慕。”
剩下半句话是个人都能听出弦外之音来:
但凡他有个强势点的儿子,两国结为秦晋之好,还能有厉家什么事?
可惜堂堂大燕皇帝,竟只有那个多少年前便背负了“不祥”的名号,被提前送出宫去的皇子:
这位二皇子半点帝王之术也没学会,要是真娶了聪明伶俐的朝云国长公主,估计一年半载后就要被策反了吧?
“既如此,朝云公主便先在我国暂且安置些时日,等我国往朝云递交了文书,再送公主风光回国。”大燕皇帝心里的算盘打得噼啪响:
不怕把这种事情在私下里解决掉,就怕闹这么大,瞒都瞒不下去!
一旦闹大了,朝云国就必须要把自家的长公主给接走,甭管她受不受宠,至少这也是个皇储,堂堂一大国的面子不能丢:
如果闹得人人皆知了还不能把她带回来,朝云国必要威名受损,所以朝云国皇帝咬着牙大出血也要接回女儿。
也难怪在原来的剧情走向中,厉无殇会第一时间选择隐瞒下原主的存在。
纸是包不住火的,更别提看热闹的人是没有良心的,一旦传出去,让人们知道了“朝云国的皇帝连自己女儿都不救”就会失了民心,民心一失,便有碍于仁人志士来投,假以时日,国力必衰。
朝云国帝后唯一不让施莺莺成功回国的办法,就是寄希望于大燕国狮子大开口。
但是这可能吗?
能第一时间决定递交文书,送还朝云长公主的大燕皇帝也不傻:
你们朝云国宫闱混乱,都能让人贩子把一国公主拐跑了,幸好我们善良,愿意免费给你把女儿送回去。惊喜吗,感动吗?
两国都是这么想的:名声好了之后,还怕没有仁人志士来投吗?
于是施莺莺成功获利:
朝云国不仅要恭恭敬敬地来请她回去,就连她滞留大燕国的这段时间里,都没人敢苛待她。
大燕皇帝一想到这是个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大燕国颇有仁爱之义的好机会,便看施莺莺更顺眼了,甚至宽慰施莺莺道:
“只可惜没处查处那个贼人。”
“这也不难。”施莺莺上前一步,顶着从一旁厉家那边传来的灼灼目光,面不改色道:
“我自幼体弱,母后为祈求我身安体健,无病无灾,便为我的珠帽上别了绣针彩线,以厌不祥。”
“我被贼人拐走后,便将珠帽上的绣针彩线取下,缝在他衣内;朝云国与贵国只有一日之隔,衣物未龌,自不必更衣;行至东华门时,贼人意欲伤我,我便以绣针正中他风府、风池、天柱三大穴,现应已行动困难,卧床不起。”
“既然如此,还请陛下今日令人密查各大医馆新送诊者,及小门户内卧床不起者,若衣领内有此彩线、后颈更有针伤之人,便是昨夜之贼!”
大燕皇帝当即大呼妙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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