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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得亏余琛两世记忆,加上罪户身份之压,久而久之,心性异于常人。
否则见这深夜饿鬼与度人经,怕是早就吓尿了裤子,难以动弹!
但即便如此,他仍旧愣了好一会儿,望着那画卷上烟熏般的文字,怔怔出神。
紧接着,无尽记忆,再度涌进脑海。
恍惚间,走马灯一般的画面,出现在余琛眼前。
一甲子前,旱灾爆发,渭水百姓,食不果腹。
一贫苦人家在这灾难中,父母饿死,只剩下幼年孩童,乞讨度日。
一晃数十年过去,孩童长大,却因当年灾祸,四肢佝偻,神智迷糊,只能在旱桥下讨口。
某日,州城一千金小姐行至渭水,见此惨状,于心不忍,于春风酒楼买来一条桂鳕鱼,交由乞丐。
乞丐欣喜若狂,不住磕头,直到小姐身影不在,地上血迹斑斑,方才停歇,打开食盒,有如狼吞虎咽之势,将桂鳕鱼吃得一干二净。
就连那无法下肚的脊骨,都舔舐了一天一夜,直至尝不出一点儿味道,方才罢休。
至此,乞丐再也难以忘怀这般滋味儿。
唯一愿望便是临死之前,凑得钱财,再尝一番那桂鳕鱼之味儿。
就此,又是三年过去。
乞丐比以往更加卖力地讨钱,终于即将攒够,却因一场大风雪,冻毙于旱桥之下。
走马灯之画,到此终结。
余琛也从那悲凉的一生中,回过神来。
那求而不得的情绪,被他深切感知。
他望向画卷中,黄泉旁,匍匐的饿鬼之影,心中已无畏惧,只有……叹息。
“罢了,不管是为这书中所说的好处,还是为了你这不休执念,我明日就下山去,为你买一条那桂鳕鱼。”
说罢,他把画卷一关,塞进枕下,倒头就睡。
翌日清晨。
余琛从睡梦中苏醒。
昨日经历,犹然在目,宛如梦一场。
他将手往枕头下一摸,度人经卷不在,再一闭眼,却又看到那内景之中,书卷沉浮。
其上烟熏一般的灰字,如此真切。
不是做梦。
余琛深吸了一口气,爬起来煮了一碗白粥,咕噜咕噜喝完以后,揣上这些年攒下钱财,下了山。
自打他当了这清风陵守墓人以来,每月官府会发些银钱,加上余琛平日里会扎一些纸人卖给祭拜先人的百姓,也能存下一些铜板儿。
不过哪怕有钱,也是省吃俭用,为的就是在半年后的流放路上,有些个盘缠能孝敬差吏,不至于成了流放路上的一缕冤魂。
两世为人,又听县里那些江湖人各种吹嘘,这些点人情世故,他还是懂的。
下了山,鹅毛大雪依旧,放眼望去,一片素白。
或因天气恶劣,哪怕日上三竿,县城里也没什么人在。
余琛裹紧身上老旧的大袄,直奔春风楼而去。
春风酒楼,渭水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乃是县内最大,最豪华的酒楼。
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商贾大富,每逢重要日子,都要在这春风楼摆上一桌。
跨过门槛儿,踏进春风楼,立刻有机灵小二迎上前来。
见是余琛,小二当即一愣。
他认得余琛。
渭水两座坟,清风明月陵,清风任狗啃,明月照贵人。
如这俚语所言,清风陵便埋的是穷苦百姓,作为同样身在底层百姓,但凡近些年在清风陵祭拜过先人,都会对眼前这个年轻的看坟人有点印象。
更不要说,当初第一次见这少年的时候,小二心头就有一种感觉。
那同样是一个大雪天,万籁俱寂。
小二与余琛一面之缘。
那一刻,小二只觉得这個少年,比无声的陵墓,比土里的尸骨,比那寒天冻地,还要来得死寂。
那是没有任何一点期望的颜色。
那个时候,他就记住了余琛。
“客官,吃点儿啥?”毕竟是春风楼的侍者,职业素养所至,小二很快回过神,笑着问道。
“一盒桂鳕鱼,带走。”余琛掏出一串铜钱,交在小二手上。
但尽管面儿上平静,心头却也是一阵肉疼。
春风楼的桂鳕鱼不是什么硬菜,但既然在春风楼,也绝不便宜,价钱要余琛两个月才能攒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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