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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哲喜欢狩猎,他们就白天跑外边儿山上去射杀野兽,就地烤来吃了;唐哲喜欢喝酒赏舞,赵大眼就带着他上洛水花船,请他喝酒听曲儿。
而今儿晚上,依旧如此。
赵大眼下午回来打了一转后,就带着钱财出门儿去了,听说是要去花船上听曲儿。
还给他那些弟兄透露,唐哲已经说服他爹,把一个大活儿交给自个儿来做!
所以这些弟兄都在家里好好待着,等他好消息呢!
而得了消息后,余琛转身去了洛水。
这洛水作为京城的一道盛景,号称不夜之河的洛水哪怕是三更半夜也是灯火通明。
一艘艘大小不一的花船上,灯火如繁星皓月,光华璀璨,流光溢彩,热闹得很!
宛转悠扬的琴瑟声从船上洒落,回荡不绝,透过那船窗,还能看见里边儿轻纱单薄的舞女舞姿妖娆,诱人得紧!
余琛站在岸边儿,一只只纸鹤在他手里放飞,盘旋高天。
将这一片的洛水支流,数百花船,尽收眼底。
那甲板上饮酒作乐,觥筹交错的人影儿,一个个都映入眼帘。
找了半个时辰。
天上飞鸟不见,地上余琛睁眼。
——找到了。
此时此刻,一艘花船甲板上。
雕花的圆木桌前,围绕这几个年轻的公子哥儿,穿金戴银,衣袍华贵,一看就是富贵人家。
而赵大眼和几个仆从模样的中年男人,候在一旁。
望着喝得脸儿通红,高谈阔论的吉安坊总之子唐哲在人群中高谈阔论,赵大眼心底确实欢喜。
这段时日,他和唐哲已经打成一片,这个不学无术的公子哥儿也是视他为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赵大眼晓得,这以后啊,有了唐哲撑腰,他在吉安坊的日子,再也不用战战兢兢地过了。
而那酒桌上的唐哲,可没那么多心思管赵大眼是咋想的,一边欣赏着前边儿几个舞女曼妙的舞姿,一边咕噜咕噜灌下一口烈酒,还搁那儿吹嘘。
“跟你们讲,你们猜我今儿猎到了啥?”
“狮子?老虎?呸!那些都猎腻了,摆我面前我都懒得多看两眼!”
“是一匹战马啊!”
“听说还是上过漠北战场的战马!那滋味儿,那肉质,就一个字儿——绝!”
“还能在哪儿?就在那大黄山上呗!赵大眼带我去的,果然是个狩猎的好去处,下次有机会带你们一块儿去玩儿!”
“……”
酒桌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显然,唐哲对自个儿白天猎杀了马瘸子的马的事儿,相当骄傲。
“对了!那战马好像还是一个瘸子的!那瘸子穿得破破烂烂,长得眉歪眼斜,蓬头垢面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咱猎了他的马以后,他还追着咱们砍呢!”
“可惜他马没了,追了十里地,也追不上咱们!”
“好玩儿得很呐!”
“……”
他这般说着,好似又想起来了白天大黄山上的事儿,嘴角微微上扬。
显然,对于马瘸子死了这事儿,他并不在意。
且不说一个青瓦街的老头儿死了有没有人在意,就算真有,那也是那瘸子老头儿先拿着镰刀追他们的,这到了哪儿自个儿都是正当防卫。
至于杀马一事。
——这京城没点儿关系,人命都不值钱,何况一匹马?
所以唐哲方才可以放心大胆的吹嘘。
却想不到啊,黑暗里正有一双眼睛,死死盯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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