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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拎了猎枪,杀气腾腾找到那群寡妇:“再调戏我家王权,我就打死你们!”
大小姐凶猛。寡妇们不敢招惹。只是啐了一口,嘟囔道:“你家王权长大了,早晚要娶媳妇。”
“到时候,我看你怎么办。”
大小姐忧心忡忡回去。当天晚上,她吃不下饭。王权安慰她:“以后无论我去哪里,都会带上你!”
大小姐这才破涕为笑。这一刻:王权感觉,自己不是一个被人照顾的孩子。而是照顾一个孩子的大人。好在他也不在意。虽然才十岁。但,现在的他,已经是红杉屯中最顶尖的猎人了。他每天都要进入深山。隔三差五打死一头野熊、野猪、甚至是猛虎之类的凶兽。让王权意外的是:在吃虎肉,喝虎血的时候,他的异术换皮虎的进度大幅度提升。就连当初跟小花猫一样大小的形态,也变成了小狗大小。对此,王权相当兴奋。他翻山越岭猎杀猛虎结果:短短不到两年,方圆百里内的猛虎,都被他猎杀一空。红杉屯的人,敬畏的称呼他为——猛虎暴君。猛虎——因为他斩杀猛虎,而且,等到夏天的时候,他光了膀子后,前胸后背上,竟然出现若隐若现的虎头刺青。暴君——是因为他行事风格相当狂暴,相当强势。无论是红杉屯,还是小镇上,任何人都不敢招惹他。曾经在小镇上,有人想欺负他,算计他。结果:他当场拎了猎枪,直接打爆对方脑袋。王权说一不二。任何人都不敢违背他意志。如此,才得了一个猛虎暴君绰号。“也不知道回归后,这个称号能给我带来什么好处。”
王权也不知道乡下人给的称号,有没有用。因此,也不是很在意。他更在意的是:身上莫名出现的虎头刺青。起初,他不知道虎头刺青是怎么来的。但,随时间推移,他发现:随着换皮术提升,身上刺青越发明显。如此:他肯定刺青跟异术之间有关。“以后我要是弄一个豹子皮,修炼换皮豹,身上会不会再出现一个豹子头刺青?”
他研究一段时间刺青后,就继续认真过日子。随着他越发强壮,小日子越发红火。他吃的浑身都是腱子肉。大小姐吃的体态丰腴,妩媚多姿。她只要一出门,跟屯里,甚至是镇上那群面黄肌瘦的人想比,那真是天壤之别。随着小日子越发红火:屯里,甚至是镇上的人,都会找他们借粮食。起初:大小姐心善,都借给他们油脂、甚至是肉。但,后来她发现:这群人借了东西后,竟不知道感恩。甚至有人以为理所当然。大小姐一怒之下,不再外借。结果,前两年还好。等王权到了十二岁这年:山上的猎物减少。内地运送过来的粮食越来越少。无论是屯里,还是小镇上的人,日子越发艰难。王权去镇上询问,才知道:内地产量大省,出现轻重不一的旱灾。大量的庄稼,都死在田里。内地都没有粮食,更何况是边疆了。听小镇上的人说:内地的人,活不下来,竟然三三两两组队,想来边疆讨生活。王权闻言,眉头紧皱。边疆这里,有半年时间都被冰雪覆盖。这里能种植的季节很短。而且能种植的农作物,只有土豆,很多食物,都要靠内地支持;资源相当匮乏。如果内地人来了。下场必定凄惨。然而,他也不知道内地的旱灾会持续多久。因此:他决定——储备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