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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零七章 为什么不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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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搬出去后住哪里,这就不是我们考虑的了,现在,我是这宅院的主人,我有权让你们离去,如果你们不走,我将报警处理!"

林辰这时也说道。

"报警啊,你试试报警!"

对方丝毫不惧:"我们在这住了十几年,街坊谁不知道我们,闹大了,看官方帮谁!"

"反正我们就是不走!"

老人的儿媳妇也在耍赖皮。

林辰笑了。

替人看房子的而已,看着看着就成自己的了?

遇到这种老赖,他也懒得废话,直接报警。

老人一家三口是真的不害怕,更大喊大叫,引起不少附近街坊的人到来。

"这房子,我们住了十几年了,这些人一来就要赶走我们,说什么官方拆迁,收回文物单位,不讲道理啊!"

"虾女,我们几十年邻居了,你最能证明了!"

老人不断对着街坊道。

众街坊对着林辰三人指指点点,他们也不知道这王府属于谁的,但老人一家三口都住了十几年了,他们自然觉得归属老人了。

而且老人以前逢人便说,这是他们的祖宅,大家也更相信一分。

"他们是官方的人吗?拆迁不赔钱,不搬!"

"就是,你们不搬的话,看他们能做什么!"

"老陈,我们支持你!"

不少老人家跟着开口。

易鸣玉与方海岚也被气笑了。

以前看过新闻,有租客租房十几年,然后就将房子当成自己的了,没想到这种事还落在自己身上了。

这事如果落在普通老百姓头上,双方协商不成,一拖能有十几年。

但他们三人都不是简单人,只要程序没错,根本由不得对方赖账。

这时,警车来了,更有法院的人,架势很大。

"我怕个屁!"

见十几辆车停在大门,老人依旧底气十足。

"你是陈建国吧,这宅院现在的主人是叫林辰,你们立即搬离出去!"

一名法院来的男子走过来道,随后拿出大量的文件:"这里有证据证明,宅院主人是谁的,如果你有异议可以上诉,不过我个人建议,你们还是不要上诉了,浪费钱不说,最终还不能胜诉!"

"你们看,做官的欺负人啊!"

老人一屁股坐倒地面,哭喊连天。

儿子与儿媳妇也有样学样,价值两个亿的宅院,傻瓜才交出去。

"警察,这是不是误会啊,老陈他们一家在这住了十几年了,他们祖先就住在这里了!"有街坊皱眉问道。

"其实我们有档案的,改革开放后,这宅院就被一个姓易的人买了,然后请了陈建国来看宅院,现在宅院过户给他人,户主自然有权利要求他人搬离了!"

法院来的男子耐心解释道:"一切都有证据证明,不能说你这里住了十几年,这房子就属于你的!"

说着,他拿出一张发黄的纸张出来,只见上方有着签名陈建国三个字。

四周的街坊也渐渐明白情况了,都不好开口了。

"陈建国,法院可以给你一个月的时间搬家,时间到后,你们若还没有搬离,我们有权强行制止!"那男子再度道:"另外,我们也有陈建国户口祖籍资料,他祖籍是在湛江坡头村,并非花城本地人!"

"街坊啊,你们帮帮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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