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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混蛋,居然把他们的结婚纪念日给忘了。2
林越抬手遮住脸,深深吸了口气,调整好情绪后,他发动车子,驶离。1
车子在一栋别墅前停下,林越来到门口,按响门铃,不一会儿门打开了。
黎炀看到他时愣了愣,“你怎么来了?”
“我来带红烧肉走。”林越进屋脱下皮鞋,四处看了看,“拖鞋有吗?”2
说着林越停顿了一下,他在玄关看到了一双男人的鞋子。
不是黎炀的,尺码至少大了几号,边缘还镶了个狼的图案1
黎炀的注意力在找拖鞋上,他蹲下打开鞋柜,拎了双软拖出来,上面还带两只兔子耳朵,“穿我的吧。”1
黎炀的睡衣领口开得很大,从林越的角度看下去,正好看见他胸口的吻痕。1
林越不动声色在屋子里扫视了一圈,最后落点在紧闭的洗手间,玻璃是磨砂的,隐约可以看到洗手间里有一个高大的人影。1
“你今晚不是和江臣戚过纪念日吗?”黎炀抬头看向林越。
林越收回视线,换上拖鞋,“泡汤了。”
“你们做了吗?”一道尖锐的声音声音突然在两人身旁响起。1
林越走进客厅,伸出手摸了摸站架上的鹦鹉,语气平淡,“没有,让你失望了。”2
他口中的红烧肉就是这只鹦鹉,养了两年,名字是他和江臣戚一起取的,没什么特殊含义,只是因为当时俩人面前正好摆着盘红烧肉,他们又是不爱费脑的主,现拿现用,就给鹦鹉取了这个真香的名字,打算日后吵架了就把它烤来吃。4
这只鹦鹉是前两年江臣戚送给他的生日礼物,说是特别聪明,能唱能跳能说话,就差绕着站架跳钢管舞来显示全能了。2
不过林越估计江臣戚是人傻裆大钱又多被人坑了,这只鹦鹉在家里待了两年,尽学了些污话和超雷神曲。4
下一秒,鹦鹉拍拍翅膀,叫了起来,“主人萎了,主人萎了。”2
林越想到刚才那个画面,扑哧一声笑了,“放心吧,你主人还硬挺着。”4
“你和江臣戚怎么回事?”黎炀走上前,一脸凝重看着林越,“你今晚把鹦鹉放在我这,不就是为了和他过二人世界吗?”
林越往觅食器里放葵花籽的动作停顿了一下,自嘲一笑。
如果今天不是他亲自把鹦鹉送到黎炀家暂放,回家的时候也不会看见江臣戚搂着小心肝从那栋豪宅里出来。
怪不得平日江臣戚对他吝啬的很,原来那点耐心全给了那不知道从哪条管道里窜出来的小老鼠。1
黎炀轻轻推了林越一下,“说话。”
林越回过神,提着觅食器逗鹦鹉玩,漫不经心地说:“我和他要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