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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亮的天,路灯已经比夜晚先行一步亮了起来。
天气回暖的季节,天亮的时间明显比冬天的时候要长,童离出神地想着,这或许就是热胀冷缩吧?
冬天把白天冻缩了,到了春天,白天又被热胀了。
路灯下,流浪人穿着有些破旧的长衫,脚趾夹着毛笔,在纸上一笔一画地写着毛笔字。
旁边站着年迈的老人,耐心地等着那流浪人写完,待字迹烘干,拿了字,付了钱,满意地离开。
直至那买字的老人离开了,童离才看清楚,坐在灯下写字的流浪人,他本该长着双臂的地方,是光秃秃的, 空空如也。
红砖砌成的墙边老街道,似乎总有被遗忘的老故事,老老的流浪人,用那只老老的右脚,一笔一画,在崭新 如白的纸页上,书写奇迹。
童离看着那人,双瞳之间渐渐有星光闪烁出来。
像是孩童看到卖棉花糖的老爷爷就会奋不顾身地挣脱大人的手,想要舔舔那白白甜甜的棉花糖一样,童离别 开陆衍轩托在他腰间的大手,出神地走过去,在流浪人的摊位前,静静蹲了下去。
“小伙子,要买字? ”
童离新奇地看着流浪人刚刚用脚写好的一个字,行云流水之间,竟然丝毫不比正常人用手写出来的要差,甚 至要更潇洒自如。
“我想……写我的名字。”童离一时想不出要写什么,但是又很想看,只好把自己的名字报了出来。
许是童离说的不清楚,直至纸上的毛笔字写完了,童离才发现,他写的是&039;童璃&039;。
多了一个王。
“您……离字写错了。”
流浪人笑笑,炯炯有神的双眼瞥过童离的右手,饶有兴致地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小时候,调皮的自己被电线触到,没了双手。那时家里穷,爸妈觉得他活不了了,就把他丢在了街上。
流浪的师父捡到了小小的他,教他用脚写字,一晃几十载,他还活着,而且活得坚不可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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