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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诛的两个老师, 庄仙与刘长生是同一届的举子,刘长生端正规矩,备受梁国朝中官员推崇, 庄仙则恰恰相反。
所以那年在梁国的科举, 刘长生高挂榜首, 庄仙则名落孙山。
后来庄仙独自一人来了鏖兀, 得先王赏识, 成了鏖兀的第一位汉臣;刘长生则在梁国任职。
两人曾在十余年前交过手, 十余年前, 鏖兀与梁国的第一次和亲, 两边派出交接的使臣, 就是他二人。
火光映在阮久脸上, 他撑着头,看着庄仙:“这样看来, 好像刘老头比较厉害一点。”
庄仙不悦,刚要开口,阮久看见火堆里还没烧完的功课,悄悄地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 把它往里边推了推, 让它焚烧得更彻底一些。
“不过在我心里,你最厉害。”
庄仙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过了一会儿,庄仙又问:“他都教些什么?”
“教我鏖兀话, 教小猪的……”阮久想了想,不好意思道,“我不怎么听得懂。”
“听不懂?”
“嗯……”阮久试图为自己找个理由, “主要是他说得太奇怪了。”
“奇怪?”庄仙的语气也有些奇怪。
阮久还以为庄仙要笑话他了, 却不想庄仙一抚掌, 大声笑道:“对,奇怪,奇怪就对了。”
“啊?”阮久疑惑地抬起头。
“他这人就是喜欢故作高深,赫连诛被他教了几年,都学坏了。”庄仙握住他的手,“你是个好孩子,还没被教坏。”
阮久受宠若惊,使劲点头,表示赞同:“我爹老让我跟着他学,但是我就是学不好。”
“这是他的问题,你没问题,你多聪明。”
“我学不好,他还打我手板。”阮久委屈。
“太过分了!”庄仙震怒,搓搓他的手心,“明明是他的问题,他还打你的手心。从今天开始,我教你。”
本意只是抱怨的阮久:???
他犹豫道:“我已经学会鏖兀话……”
“你别怕,我不打你手板。”
阮久睁大眼睛:“真的?”
“真的。”
阮久看了一眼赫连诛:“那小猪呢?你也教小猪吗?”
庄仙跟着看了他一眼:“不教,背叛师门、投靠敌人的小混账,他已经被我逐出师门了。”
阮久用“好可怜哦”的目光看着赫连诛,赫连诛却不甚在意,仿佛他早已经料到了一切。
让阮久把功课带过来,让庄仙烧了,在他的计算之中;庄仙要教阮久,而把自己“逐出师门”,仿佛也在他的计算之中。
他靠在草垛上,枯黄的牧草在手指上绕了好几圈,用鏖兀话说了一句:“软啾好好学哦,再过一阵子,我对软啾唱情歌,软啾就听得懂了。”
刘老先生当然不会告诉阮久,“情歌”的鏖兀词怎么说,所以这一句话里,唯有这一个词,阮久听不懂。
阮久不明白地看向庄仙:“老师,他在说什么?”
庄仙顿了顿,跳起来,把草垛给掀翻,不想赫连诛先他一步,从草垛上滚下去,直接扑进了阮久怀里。
阮久爱极了庄仙养的那只小羊羔,还想晚上抱着睡觉,但是庄仙不肯,说石头屋子里冷,他晚上就靠着这只小羊取暖。
阮久实在是喜欢这只小羊,想了想,最后把米饭留下了。
作为交换。
馒头又离不开米饭,只能把馒头也一起留下。
于是这天晚上,庄仙是在一只狼和一只狗的陪伴下入眠的。
第二天一早,他是被那只叫做米饭的小狗给舔醒的。他捏着开饭的后颈,把它提起来。
“我没死,你吃尸体还早着呢。”
他翻身坐起,然后阮久从他身后的草垛上探出脑袋:“老师。”
庄仙回头:“什么?”
“老师昨天说,要教我鏖兀话,还不打手板的。我特意来请老师起床洗漱。”阮久看着他的脸,“不过现在,老师好像用不着洗脸了。”
庄仙胡乱抹了把脸,嫌弃地皱起眉,伸手要抹阮久,阮久连忙躲开。他又把米饭捞过来,在它身上抹了两下。
湛蓝的天空下,有青绿的牧草与洁白的羊群。
阮久抱着羊,双手揉搓着羊耳朵,失了宠的小狗与小狼懒懒地趴在他身边。
阮久就这样被一群动物簇拥着,看向庄仙:“老师,可以开始了。”
庄仙盘腿坐在石头上:“你都懂得哪些鏖兀词了?说来听听。”
阮久随口背了一段刘老先生要他背的文章,庄仙嫌恶地皱起眉:“这有什么可学的?全部忘掉,我教你。”
他一扭头,就看见远处有一个高高大大的金发姑娘正在喂羊,他张口就来了一句:“彩云般的姑娘诶!”
这句阮久倒是听懂了,他睁大杏眼:“这样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庄仙继续唱歌,“绵羊一样的姑娘啊!”
唱到兴起之时,他直接站在石头上,朝姑娘挥手。
阮久道:“你看人家根本不理你。”
“害羞。”庄仙道,“你不懂。”
“好吧。”
“来。”庄仙把他拎到石头上,“你也唱一遍。”
“这样不好吧?”
“你是不是不敢?怕赫连诛生气?”庄仙咂咂嘴,“啧,太可怜了,身为王后,连唱个歌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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