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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小时候,觉得忘带作业是天大的事。
高中的时候,觉得考不上大学是天大的事。
恋爱的时候,觉得跟喜欢的人分开是天大的事。
时过境迁再回首。
那些难以攀爬的山,依旧还是那么高。
那些难以过的海,依旧还是那么深。
那些难以忘怀的人,依旧还是那么远。
所谓与生活和解,无非是没有更好的选择罢了。
王敬民是有得选的,虽然现在的他并不是很清楚。
小孩子心思简单,王敬民写下名单后,收了苦相,去厨房找唐植桐。
唐植桐刚才那是单独拿出来的天牛,已经被他用棉线栓起,此刻正好交由小舅子拎着玩。
这会王敬民也不再说怕虫子的事了,欢天喜地拎着去找王静莹:“二姐,你瞧,我根本不怕虫子!”
“哼,胆小鬼,不怕虫子,你倒是用手拿着呀。”王静莹在家一点都不惯着弟弟,言语刺激道。
“拿就拿,不许说我胆小鬼!”王敬民拽着绳子,将天牛放在地上,用脚踩住头部,弯下身学着姐夫拿捏天牛的样子,另一只手捏住天牛两侧就把天牛拿了起来。
“瞧见没!我用手拿起来了!”王敬民一副瑟的模样,拿着天牛往王静莹脸上怼。
“呀!臭小子,找揍是吧!”王静莹皱起眉头,看着眼前挥舞着六条腿的天牛,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哼!我不怕!”王敬民此刻信心爆棚,心里想的是不怕虫子了。
弟弟话传到王静莹耳中却成了不怕自己的意思,伸手就揪住了弟弟的耳朵:“不怕是吧?来,来,我让你不怕!”
“放手,放手,我说我不怕虫子!”王敬民一看情况不妙,赶紧张口解释。
“哼,算识相。”王静莹见误会了弟弟,这才松手。
王敬民挨揪后,蹲在一旁捏着天牛拆零件,边揪边嘟囔:“让你揪我耳朵!让你揪我耳朵!”
又是一阵名正言顺、出师有名的鸡飞狗跳。
等菜做好,王敬民尝了一个天牛,就停不下来,吃的那叫一个欢畅,唐植桐看得开心,这算治好了小舅子的心病吧?
“桉子,今天做的不错,妈高兴,陪你喝一杯。”叶志娟今天很生气,但又很高兴,破天荒的给女婿拿出来一瓶酒,拧开就要给唐植桐倒酒。
“好嘞,妈。”唐植桐抢过酒瓶,先给岳母斟酒,作为小辈可不能大大咧咧的接受长辈倒酒,像什么话。
酒是好酒,都是泰山大人在的时候存下的,叶志娟也真是陪唐植桐喝了一杯,两钱的那种小酒杯。
唐植桐自己喝了二两,微醺,正正好好。
临走的时候,唐植桐只肯带一书包依拉克枣,叶志娟却执意让他将一麻袋都带走。
“妈,我们还是少带点吧,住在胡同里,人多眼杂,别人容易红眼。”唐植桐还是不肯多带,这一麻袋依拉克枣可不便宜,比自己零零碎碎往这带的小米值钱。
“行,那就零碎着往回带。文文,下星期下班后,每天都过来一趟,慢慢带回去。”叶志娟稍微改了一下主意,变通道。
“嗯,妈妈最好了。”王静文点头应下,抱住叶志娟撒个娇。
“去,多大人了,天晴了,快走吧。”叶志娟拍拍闺女的背,老一辈人的感情很含蓄,直接开口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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