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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所有人都朦胧了
“徐庆有,下来下来。”
陈剑功招手,这还需要他们进行裁定吗?
丢人!
徐庆有没动。
李建昆搭眼望去,呦嗬!挺倔强啊,脸皮也是真厚。
他倒想看看,这孙子还想耍什么花样。
“各位裁判,这个回合就算他赢了……”
“吁――”
满场嘘声。
哪来的脸喂?
“就算”这俩字,也好意思说出来?
徐庆有终究是爱脸的人,但他更清楚,此时下台,那他就成了正儿八经的loser。
说点实际的问题,以后他哪还好意思在沈红衣面前,瑟诗歌?
这条路会彻底堵死。
而他暂时还想不到其他的路。
沈红衣懵懵懂懂的,相当不好追。你跟她吃个饭啥的,她根本不会多想。唯有每回找她讨论诗歌时,才能从她身上感受到些许异样――
心弦被撩动的感觉。
有件事他没有骗老贼,他是真的喜欢上沈红衣了。
这样一个漂亮单纯、甜美可人的姑娘,但凡是一个正常男人,越接触下去,越难以把持。
徐庆有主动屏蔽掉那些嘘声,继续说道:“但按照比赛规则,我还能继续,不是吗?”
初选pk赛的规则,的确如此。
两两对决,直到一方黔驴技穷为止。
这样安排,主要是考虑到诗歌体裁有很多,有时候两首诗很难互相比较,同时一首诗的失利,似乎也难以说明选手的真正实力。
为了绝对公平起见。
裁判们你看我我看你,话虽这样说。问题是,有啥作品,能打败对方的这首《见与不见》?
没听到教授的评价吗,他都自愧不如。
这首诗哪怕是放到大赛尘埃落定之后,绝对也是数一数二的佳作。
纯属,浪费时间。
可是呢,按照规则,选手一定要继续,他们也不能阻扰。
只有陈剑功低声啐了几口,真是还嫌不够丢人啊!当初就不应该同意这小子参赛。
搞定裁判后,徐庆有又望向李建昆,他是有计划的,因为他心里比任何人都清楚。
《见与不见》这首诗,他怼不过。
他已经不求赢得比赛,但求扳回一城,在名义上不输老贼。
他要挖个坑,给老贼跳。
他有点把握。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老贼,这是一个极度自负的家伙。
“我已经不考虑比赛结果了,哪怕算你赢也无所谓,你敢不敢跟我比点别的。”
好家伙!
底下多半学生,简直被他的厚颜无耻给惊呆了。
他又“算你赢”……搞得好像他不屑于结果,让对手赢的一样。
不过也有些学生,满怀期待。这姓徐的无不无耻,暂且不论,倒是说出了他们心中的诉求。
谁不想再听听情圣的佳作?
李建昆都懒得喷他,这鸟人什么德性,他一清二楚,见怪不怪。
这是还有点不服的意思呗?
来嘛!
踩这孙子狗头的事,还嫌多吗?
“甭搞拙劣的激将法了,有什么招,尽管使,我招盘全接。”
徐庆有笑了,瞧瞧,老贼就是这么自负,即使看破前面有坑,他也一定认为自己能跨过去。
你不栽跟头,谁栽?
现场众人总算看出点猫腻:这两人似乎有过节!
难怪。
“当下诗歌体裁,如果说最火的,无疑是朦胧诗,咱俩比这个。”徐庆有道。
朦胧诗很不好写,越是对诗歌有研究的老派诗人,越难写。
它与传统诗歌风格迥异,重意不重形。所谓朦胧,不是表现在诗句上,而是意境,往往一句话能带来诸多解释,带给读者无限的遐想空间。
当然了,这是徐庆有对朦胧诗的定义。
他不是不太擅长诗歌吗?
所以升入大学,进入文学系后,刻意在恶补这方面的短板。恰逢诗人食指的一首《相信未来》,火爆诗坛,后有北岛、芒克、顾城,舒婷等人涌现,朦胧诗兴起。
简而言之,他赶上了朦胧诗的潮流。
他研究得最多的,就是朦胧诗,颇有心得。
徐庆有刚才已经看出来,老贼所有诗歌的段落,情感充沛有余,而意象不足。
朦胧诗,他绝对不会!会,也是个渣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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