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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伯,快快帮一把手!”
白启肩扛三千多斤重的赤血麒麟马,来到通文馆。
他挺拔身材相形之下颇为单薄,宛若被一座小山压着。
“你这是…杀了谁的马?”
打算歇息的老刀眼睛睁得滚圆,小七爷怎么当着陶融、陈昭的面儿,把这匹价值千金都不为过的异种宝马斩首?
“调虎离山的俗套伎俩!老归老,但管用!”
白启肩膀一抖,将赤血麒麟马卸在前庭,“咚”的一声,沉闷如雷,震得烟尘四起。
坚硬如铁的水磨青石,都被砸出几条肉眼可见的粗大裂纹。
“师傅跟我说,准备了一头约莫千年气候的精怪,用于第七次换血。
我自觉最近功行圆满,是时候该突破了,赶紧动手。”
白启说得轻描淡写,好似不值一提。
他通过虾头阿蟹的多方打听,搞清楚陶融背后站着是谁。
整个黑河县,这么多渔民乡邻皆为眼线,只需细问几句,便有大把热心群众提供消息。
再加上陈昭所骑的赤血麒麟马无比醒目,让人见过难忘,很容易就知道陶融与陈昭同行之事,就连后者住在哪里,从牙行雇了几个马夫伺候都一清二楚。
这才是地头蛇真正厉害之处,对手的一切行动做到了如指掌。
“真要放血,估计能填满一大缸子,劳烦刀伯升火熬煮,提炼精华,咱们趁热。”
白启脱下被血污浸透的外袍:
“这畜生不比二练武夫好对付,险些被它一蹄子飞踏中,还好我躲得快。”
他搬来一把小马扎,取出短刀,熟练地剥皮宰杀。
简直像积年的屠夫,剔除筋膜,挑断肌腱,开始放血。
手脚麻利,游刃有余!
“真是新鲜!”
白启感慨。
大木盆里的殷红血液汩汩滚烫,冒着热气,好像煮沸一样。
这匹马名为“赤血麒麟”,乃天生的异种,有龙尾、独角两种奇形,狂奔疾行,体热血炙,四蹄一扬,风驰电掣。
“不错不错,敢想敢做。”
宁海禅背着双手,出现在白启身后,眼中浮现满意之色。
通文馆的亲传,做事倘若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如何能在武道独占鳌头?
“师傅,那姓陈的,真是师爷的儿子?”
白启好奇问道。
“养子罢了,靠着有个好娘才作威作福。”
宁海禅摇摇头,他最瞧不起自己只有三分本事,却要抖搂十成威风的绣花枕头。
“二十出头,突破骨关,换血七次,这等中庸之材,自以为见过天地,高人一等,实则眼皮子浅的很,不堪大用。
也就师父架不住枕边风,为其尽心尽力,求取真功,熬炼丹药,还送到折冲府。”
师傅眼光可真高。
二十出头的一练筋肉圆满,二练换血七次。
至少当得起“俊杰英才”的评价。
白启没有插话,埋头杀马,除去热腾腾的精血,这一身皮肉也是宝,虽然味道好不到哪里去,但毕竟大补,匀十几斤分给虾头阿蟹,壮实气血。
再者,自己有掌厨技艺,烹饪得当,不见得难以下咽。
“赤血麒麟马是异种,持续吃上一阵子,精强力壮,阳气旺盛。”
宁海禅点评道。
“师傅要不要来点?”
白启借花献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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