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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识文断字,世道难活【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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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黑河县,卖身为奴也是一条出路。

不少贱户出身的穷苦人家,上赶着想去大宅门做活。

好歹能吃一口热饭,且有个遮风挡雨的去处。

其次的话,万一讨得东家开心,说不准就混出头了。

他日升成管事、头目之流。

也很体面。

比如,白启前身所认识的渔家子。

其中便有个卖身做了马夫。

日子反倒过得滋润起来。

因为大户家的良马。

吃得要比人好。

不仅草料精细,里头还要加鸡蛋、大豆、以及玉米面,调弄搭配得当。

这样养出来的良马才不会掉膘,体格壮硕,跑起来飞快。

当马夫,就像做厨子。

自然免不了偷吃。

时不时克扣些。

久而久之,自己也能吃到鸡蛋、喝上豆浆,以及玉米面做的窝头。

远比打渔的时候,大半年都难沾个荤腥油水舒服得多。

“宁作乞丐,不为人奴,阿爹有讲过这句话么?

而且,阿兄,黑河县不养闲人,哪来的乞丐啊。”

白明疑惑问道。

“当然。老爹还说,食不言寝不语,好好吃你的饭。

咱们迟早脱去贱户,怎么可能去给别人当奴才!”

白启轻轻敲了一下阿弟的脑袋,岔开话题。

卖身为奴,等于一辈子被主家拿捏。

哪怕被当众抽鞭子,都要高喊“谢赏”二字,表示心中服气。

否则,落在主家眼里。

便是不本分,不规矩的下人。

那时候,就不是抽鞭子那么简单了。

五千钱也好,两千五百钱也罢。

确实足以让白启度过秋冬两季。

还能吃上几回肉,改善伙食。

但捞偏门的也有底线。

拿自家兄弟换钱。

前世今生。

他都做不出这种事。

“赶紧吃完,等下教你写字。”

匆匆扒完饭,白启借着铜灯的昏暗火光,开始用秃毛笔杆蘸水练字。

一边写,一边让阿弟白明跟着自己诵读出来。

他那個便宜老爹撒手去了,多余的没剩,唯独留下一箱子的破书。

如若是什么修道经典、前朝史册、医药相经。

那就值钱了。

再不济,来点奇情话本、艳文秘史。

县上的书局也有人收。

一卷足以抵几百上千大钱。

可惜,靠墙边的那口破箱子,里面几十本书。

要么是没头没尾的残篇断章,要么是快被虫蛀啃光的奇谈杂文。

由于品相不好,加上作者大多籍籍无名,几如废纸一堆。

只能拿来当启蒙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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