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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5章 搞死李幼良【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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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幼良于国家来说,是是叛国者

于家族来说,是李世民的叔叔

长辈指着晚辈骂街,晚辈能怎么样?

还不是李渊埋下的祸根?

砍头是不行的

现在说出的死法全尸还是留不下,皇家的颜面也不好看

鸩乃猛禽,比鹰大,鸣声大而凄厉。羽毛紫黑色,长长的脖子,赤色的喙。因食各种毒物,所以其羽毛有剧毒,用它的羽毛在酒中浸一下,酒就成了鸩酒,毒性很大,几乎不可解救。久而久之鸩酒就成了毒酒的统称。雄鸟名叫运日,雌鸟名叫阴谐

鸩鸟专门吃毒蛇,毒蛇的毒性渗透到鸟体的各个器官,不仅肌肉、内脏有毒,连喙和羽毛都有毒。鸩的屎拉在石头上,石头也会腐烂如泥;鸩的巢下数十步之内寸草不生;鸩鸟饮水的小溪,各种虫类都会被毒死。鸩鸟的毒来自毒蛇,但又可以以毒攻毒,化解毒蛇的毒性。

《辨证录·中毒门》:人有饮吞鸩酒,白眼朝天,身发寒颤,忽忽不知如大醉之状,心中明白但不能语言,至眼闭即死。

现今大洋洲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冠林鵙鹟(pitohuicristatus),是一种带有剧毒的鸟,也是鸩的一种。在它的皮肤和一身漂亮的羽毛中,有一种类似于箭毒蛙的剧毒毒素。100微克,也就两粒盐的量,就足以杀死一名成年人。比氰化物的毒性还可怕。是为不详的预兆,极少数当地人因贫困饥饿捕杀食用这种鸟而遭到当地人的放逐。又由于这类鸟生活隐秘而且不易接近,所以科学家对它们的生活习性依然知之甚少

“君王的家事,即是国事”

孔颖达一句话,给了李世民台阶,可以换一种方法

“当从族谱中驱逐”

这是温大雅的话,他不同意

“叛人李幼良,诏宗正寺即刻驱出宗谱,贬为庶人”

虞世南立即出列“启禀陛下,叛国者,当诛三族”

随即李纲,孔颖达为首的儒家纷纷请命诛杀李幼良

姬云等声浪安歇下来“陛下,臣有话说”

李世民正为难呢,姬云又这样,只好叹口气“唉!说吧”

“臣以为,毕竟血浓于水,得给太上皇一个交代,不如,吞金,葬之”

削藩毕竟是对自家人下手,这名声并不好听,现在姬云的方法正中下怀“准”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曾经给出过答案:“毒金即生金,出交广山石内,赤而有大毒,杀人,炼十余次,毒乃已。”也就是说,生金其实是含有毒性的,只不过经过人为开采和提炼之后,金子的毒性慢慢被消除了。

但是,古人的工艺水平毕竟是有限的,因为金子的纯度不够,里面含有了大量的铜、汞、铅之类的重金属,这些重金属是有毒的,人体一旦摄入的量超标,就会死亡。因此金子中含有的水银等金属其实并没有被完全除去,并且可能对人体产生一定的影响。不过,这样轻微的毒性并不能够置人于死地,否则的话,金子便不会成为一种货币,并为人们所追捧。

吞金不等于必须是吞金子,金,也指金属,银铜铁都是可以吞死的

皇亲嘛,那吞金子逼格高

太监端来一盘,上面是一碗金豆子外加一杯酒

姬云忽悠李幼良“吃了它们,安稳去吧,你死,一切皆休”

逃是逃不过的李幼良抓起一把金豆子,一口吞下,用酒送下去“哼”

“不够,继续”姬云示意太监“拿酒来”

一壶酒送来给了李幼良

李幼良哈哈笑着,一边指着他人说着傻子,一边吞着金豆子

不多时,李幼良腹痛难忍,瘫倒在地,痛苦哀嚎着

吞金之所以能够达到自尽的目的,更大的因数其实是“坠死”

胃下垂了解下?穿孔了解下?

以及包括肠道堵塞引起的痉挛,那真是肝肠寸肚的感觉

这种痛一时半会儿是死不了的

清朝末年的时候,有一位将军,在敌人攻破自己守卫的城池的时候,不想受到污辱,就想着自杀,可是这位将军选择的方法也挺奇葩,你一个将军,自己给自己一枪死的多痛快,他非要吞金,而且还无法忍受那份痛苦,最后还是让部下给了两枪,死了个痛快,这位将军就是造成了肠梗阻,实在痛苦的不行,才会让部下把自己打死。

如今李幼良正是这样,死又死不了,活又不可能

满地打滚哀嚎着让给个痛快

半小时

哀嚎声越来越小,李幼良无力得指着姬云“你,你,我”

“死也不放过我?你也配?”姬云蹲在李幼良身边,用只有两人的听得到的声音说“我不会让你好死的,你肚子里有一碗金子,很多人都想要”

吞金是留全尸的一种特殊待遇。可听到姬云这话,李幼良眼中禁不住的恐惧,但为时已晚,死死抓住姬云的衣袖

“我放过你的后人”

姬云小声说出这话后,李幼良松开了手,咽下最后一口气,脸上带着最后一抹笑容

姬云试过李幼良鼻息后,摇摇头

“葬了,退朝”李世民说完,起身就走了

李幼良在长安有家,不过贬为庶人,又因造反是要没收

但是毕竟人死为大,朝廷逾期收回,许其在家过葬

人去世后的第七日。经过了初丧、哭丧、做七、送葬等仪式之后,最后的环节就是下葬了

《魏书》:“又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齐,令七人出家”。《北史·胡国珍传》:“国珍年虽笃老,而雅佛法”,及薨,“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斋”;《北齐书·孙灵晖传》:“从(南阳王)绰死后,每至七日及百日终,灵晖恒为绰请僧设斋。”

“烧七”又称“做七”、“守七”、“七祭”。就是从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为一个祭日,称为“头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计49天。学者多认为烧七习俗来源于生缘说,大约在佛教传至东汉后到南北朝这段时期内形成,从唐初起突破信众范围,走向世俗化。

在烧七时,丧家要在大门口挂白纸灯笼,表示家有重孝。头七在家设灵牌,焚香明烛,供献酒肴祭奠,下余六七都到坟地化纸钱。一般以一、三、五等单七祭礼较隆重,亲友皆至,孝子要哭灵;二、四、六等双七,亲友不来。孝子只烧纸、不哭灵,称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这两个“七”日,亲友都要到坟上烧纸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场。在五七或第六七忌日,其家属请僧侣或道士做法事超度,遍请亲友前来参祭。“末七”又称“尽七”,丧家大都要诵经礼忏,亲友也要送冥币、香、纸、大蜡、金银斗等祭奠

准备得挺好,可就扯淡了,李幼良下葬当天夜里,坟给刨了,大卸八块,肚子被扒开了

杂碎散落一地

其家人穿着孝服上长寿坊的长安县县衙告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