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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 被人咬有多严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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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是指政府或民间团体所成立的救灾救人团体成员。】

【其职责主要为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参与其他救援工作。】

“救火?”

嬴政寻思道。

“难不成是司耀?”

纵观历史,人类是唯一会使用火的生物,但有火就会有火灾,也就有了火灾处理的专员。

救火的部门最早可以追溯到黄帝时期

那时候专门管理用火安全的官员,称为“火政”。

到了周朝,管理火政的官员有司烜、司爟和宫正。

司烜的职责是在城中用木槌敲大铃,提醒人们注意防火;司爟负责传达禁止生火的命令;宫正则负责监督宫中的防火事宜。

汉代负责火政的官员称为“别火”“夜士”。“别火”主要负责宫廷内防火,“夜士”是各地方负责巡夜、管控灯火等事宜的人员。

他们要禁止百姓夜间随便在街市动火。

此外,汉朝已经有专门的称为“都亭”的消防机构。

唐朝时,“武候”是负责城市治安的人员,长安城中的各个街坊都设有“武候铺”,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城中治安,兼管城市消防。

而到了宋朝,则是设置了更为严密的防火制度。

令“潜火军”驻扎在防隅官屋并在地势高处筑“望火楼”,昼夜值守监察城内,一旦发生火情,“防隅军”“潜火军”便立即出动扑救灭火。

这也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官办救火队伍。

明朝在京城设有“红铺”112处,每铺有火丁官军10人,负责京城防火。

地方基层政权设有总甲负责火盗,一些城市还组建了专业的消防部队——火兵。

清朝则开设了火班,又称“机桶处”,机桶在当时是十分先进的救火工具,也是消防车的雏形。

此外,不同于前朝“每遇火发扑救,须臾便灭”“不劳百姓”,清朝倡导官民携手,人人有责,官民联合建设消防队伍,还有救火会、救火社、水会、水局等消防组织。

大唐。

李世民点头道。

“灭火之事可能小觑啊,弄不好可就是灭顶之灾。”

“当年晋朝洛阳库火灾就是是例子。”

“大火熏天,夜如白昼,二百八十万器械,一夜间全部被毁,损失不可谓不重。”

一旁的长孙无忌道。

“陛下,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毕竟火凶焰烈,普通人哪怕离得近一些都会有灼热之感,更不要灭火了。”

“一旦失火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房屋尽毁,想要避免此事,除了防止,别无他法。”

“是啊!火灾之事,只能防止,不能灭止,最多也只能让火势不再往别处扩散而已。”

“除非是瓢泼大雨,否则也只能是无可奈何。”

李世民叹了口气,抬头看向光幕道。

“不知道后世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