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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恋爱脑金德曼【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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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以后有李世民为难的。

继续往前走了一段,终于看到一片连着的毡房,那是西突厥人迁离时留下的,现在是秦琼等人的临时居住地。

这时毡房外燃起滚滚炊烟,还有不少人在里面忙碌。

“恭喜陛下!”

“恭喜陛下!”

………………

众人看到李世民等人进来,纷纷拱手行礼,说完又自顾自去忙。

李世民满脑子都是草原,听他们说着恭喜以为是这件事,脸色不禁由阴转晴,点头示意。

很快秦琼和几个小子也从毡房里走了出来,看到李世民带着笑容上前行礼:“恭喜陛下!”

“同喜同喜!这都是逍遥王的功劳,回长安后朕重重有赏。”李世民笑着称赞。

秦琼眼底闪过一丝异样。

看来陛下对德曼公主还挺满意,这就要嘉奖逸儿了?

可逸儿已经贵为王爷,再升官也升不到哪去了吧……

“陛下隆恩!这都是为臣者应尽的义务,逸儿年纪还小,不敢受此隆恩。”秦琼推脱道。

“哎~他当的起,朕可是那小气之人?”李世民一摆手,眼睛还在四处乱看。

“胡国公!怎么没看到马?”李世民疑惑道。

臭小子不是说有几百匹上等好马吗?

“马厩在别处,这里只是臣等休息的地方,逸儿说马太多气味不好闻,便安置在别处,有将士负责看守。

眼下天色已晚,陛下要是想看马不妨等到明日,还能骑上跑两圈。”秦琼淡笑。

严逸坑的那些马都是几个国主从别处抢来的,比如说卷耳马、阿拉伯马、大宛马等等。

其中大宛马最是好看,通体红色看着都让人热血沸腾。

大宛马又称汗血宝马,是最为古老的纯正血统骑乘马品种,有着三千多年的历史,属于仅有的三种纯种马之一。

它在高速疾跑后,肩膀位置慢慢鼓起,而且大宛马的皮肤较薄。

皮肤中血液流动较为清晰可见,给人一种流血的错觉,因此得名“汗血宝马”。

大唐也有汗血宝马,昭陵六骏中的“什伐赤”便是大宛马,一场战役中,它身中五箭,从战场中救下了李世民。

只不过李世民的什伐赤和这的汗血宝马还是比不了,这里的身材更加雄武高大,野性更强。

毕竟是常年运动在野外的,比起在大唐养尊处优的什伐赤,就是流浪马和家马的区别。

李世民点点头:“对了!你们到底是怎么拿下这么大的地方的?快跟朕好好说说。”

严逸信中只说让他们来接收,对于如何拿下这些地方却只字未提。

秦琼挠了挠头:“要不陛下还是亲自问问逸儿吧!”

此时李世民在回头,严逸已经不知去向。

毡房内。

严逸和薛仁贵等人捧腹大笑,一旁的胜曼公主表情疑惑:“王爷在笑什么?”

金胜曼早就被严逸安排在这里伺候秦琼的起居,她可不像姐姐金德曼那么好糊弄,严逸索性把她支到这里避开。

所以对于她姐姐干的事一概不知。

“没什么!你姐姐给你找了个不得了的姐夫,以后你们也算是有家了。”严逸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