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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本)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 家。欲齊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 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其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 意誠。意誠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后國治。 國治而后天下平。
康誥曰:克明德。太甲曰:顧諟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 自明也。
謹按:今本自「古之明明德」起,至「而后天下平」者,係列經一 章。自「康誥曰」下,則列傳之首章,釋明明德。
【宣聖孔子講義】
此節緊接綱領「在明明德」一語,而分舉其目。原列綱領之後。後 世錯於「則近道矣」下。誤也!蓋分述各目,仍按綱領先後,文意始 順。且「明明德」各目,本為《大學》下手工夫。必先及之,而後次第 及於「親親」、「新民」、「止至善」各語。方見由近及遠,由粗入 精。工夫自有一定,非可凌亂者也。
自「康誥曰」至「皆自明也」一節,係引證「明德」之見於經者, 而釋明明德教義之所自出。蓋「明明德」節目既述如前,而明明德之所 以定為綱領,及古聖關於明明德之行,人或未審,無徵不信,故必引書 以明之。以下引經,皆此例也。
述親親新民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自天子以至於庶人, 壹是皆以親親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 厚,未之有也。
湯之《盤銘》曰:「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誥》曰: 「作新民。」《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是故,君子畏天愛 民。
今本「子曰聽訟」節下「大畏民志」,即「畏天愛民」之誤。改正 理由見後。
以上述親親新民
(今本)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自天子以至 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 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湯之盤銘曰: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誥曰:作新民。詩曰: 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謹按:今本上三節均列經一章。「物有本末」節在「知止」節下; 「自天子」節及「其本亂」節在「物格」節下。又,今本「壹是皆以修 身為本」,現改「修身」為「親親」。自「湯之盤銘」下至「其命維 新」止,今本係列傳之二章,釋新民。而末句「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 極」,現移後「止於至善」節。理由見後。
【宣聖孔子講義】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親親為本。後人誤以「親親」二字為 「修身」。如係修身,則上下不貫。下文「厚薄」諸語,正所以說明親 親之道。此因篇首脫「在親親」句。又於此竄改為修身也。
修身為後明明德之目。與格物、致知、誠意、正心,及治國、平天 下,一貫說去。非獨標出「修身」二字為本也。
此節分述親親之義,而推及於新民。以本末、先後,為親親、仁民 次序。不可先末後本,則不得先疏後親。故有厚薄之喻。厚其厚,即親 親也。若厚而薄之,是忘本也。忘本者,背於道。故聖人之教,必先親 親。所以示民知本,即所以使人見道。故曰「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下節引《書》以明新民之義。然新民者,必有其位,必得其時。非 可徒言也。故引《書》「其命維新」之語,以見新民者必得天命。先自 新而後與民新。人己皆新,天之命亦無時不新。是以聖人為教,必使自 立其德,而能盡力以立其德,亦必得天之眷。雖述新民,而庽禍福報 施,人天感應之理。不可不察也。
如親親繼以新民,無非推己之德。明明德之旨,直貫至此,即己立 立人,己達達人之義。推其愛則親者厚,遠者亦不薄。故親親之後,繼 以仁民;仁民之後,繼以愛物。民胞物與之德,何莫非明德之功!而受 命獲福之報,又何莫非明德之果乎!
聖王製此教義,在不偏不過,適乎中而已。以其欲明明德於天下 也,或忘親親之恩,而失於本末厚薄之義。故繼之以親親,又或恐其暱 於所私,而不能推於大眾。德不及遠,而致天命難常。故繼之以新民, 使明於推恩之義,而保其新民之施。此皆為範民於至中,教人於至道者 也。而至中至道者,即所謂至善是也。故終之以止至善。
述止於至善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靜,靜而后能安,安而后能慮,慮而后能 得。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此句,今本誤置「周雖舊邦,其命維新」下,改正理由見後。)
《詩》云:「邦畿千里,維民所止。」詩云,「緡蠻黃鳥,止于丘 隅。」子曰:「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
《詩》云:「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為人君,止於仁;為人 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
(於緝之於音烏)
以上述止於至善
(今本)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靜,靜而后能安,安而后能慮, 慮而后能得。詩云:邦畿千里,維民所止。詩云:緡蠻黃鳥,止於丘 隅。子曰: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詩云:穆穆文王,於 緝熙敬止。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 慈;與國人交止於信。
謹按:今本「知止」節列經一章。「是故君子」句列傳二章末。下 引詩三節後尚有引詩「淇澳」節。前三節均列傳之三章。
【宣聖孔子講義】
此節係述「止至善」之義。而分「至善」與「止」論之。
「至善」即「中」。為道之本體。「止」即守也、執也。係守之勿 失之義。「止至善」即「允執厥中」也。能精一,始能執中,而止至 善。亦先須明明德、親親、新民諸行無虧,而後可止於至善也。君子無 所不用極者,止至善也,執中也。非能明道篤行,德及天下,則何以用 其極耶?
故聖人之教,必兼斯數者,其初明明德,其終止至善。上下內外, 一以貫之。而「一」者,「極」也、「中」也、「至善」也,皆指 「此」也。道在是,教亦在是矣。故曰止至善,是徹上徹下,徹始徹終 工夫。而詳言之,萬言不能盡也。由此一語而發《中庸》一書之端。故 《中庸》為極闡至道之微,而推演中極至善之妙。聖聖薪傳舉不外是。 俟論及時,再詳示之。
「止」字至為微妙,有精、粗二義。而粗者己於引詩及論略示其 端。其精者,則須熟讀《中庸》之後,始能明解。蓋即純乎道功也。故 有定、靜、安、慮、得各種境界。非可以外事、外物盡之也。佛家「止 定」亦即此;道家「抱一」亦即此。為道體自然現象,必如是始能明 道。而後儒罕知也。
儒教本出於道。此中功夫與道同重,故教義必以此為為學之歸著 處。其上三者,皆以輔此而助之成者。故道家、佛家均有「外功為內功 之助」之語。其理載於新教教義及各經,不及備述也。
以上所述其大概也。儒教精義盡於《大學》、《中庸》。非詳論 之,不能盡其妙。而時日不易,先姑示其大者,俟他日再詳釋之。如止 定次第工夫皆有實境。「極」即一也、中也,皆有實象。非深習之,不 能悟得。予示參、賜「一以貫之」,即指用其極也。與「執中」之義 同。
蓋自習問於老子,得道之真諦,而深參止定之境,始有「知命」之 慧、「耳順」之聰、「從所欲」之樂。而所得者,得「此」也;止至善 者,即止「此」也。徒「止」之工夫淺;止至善,則純乎道境也。故止 後,尚有定、靜、安、慮、得諸層。非止即足也。但大道恍惚,心意茫 茫。不先止,無下手處。故必示之以止,而後可從而入道。
引《詩》三章,皆明「止」字之可貴。而恐誤止為寂,徒廢精進。 或以為事外別有止境,將騖於奇邪。乃明告止之之法,以見隨時隨事, 無不可止。而所止又正在其事之分內,不必求之他途。故有止敬、止慈 諸訓。學者能明乎此,則可知聖賢仙佛致力皆同,而大道亦不外乎倫常 綱紀之事。內外、本末,無非是道。而學之,即無不可盡力也。儒者為 教,內聖外王,無非始於己而推於人,誠於內而致之外也。學者識之!
【宗主孚聖附注】
「無所不用其極」一語,係在「慮而後能得」下。蓋言君子莫不以 止至善為歸也。極,即至善。用極,即止至善也。 ?
總結綱領
《詩》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 磨,瑟兮僩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如切如磋者,道 學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慄也;赫兮喧兮者,威儀 也。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詩》云,「於戲!前王不忘。」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 樂而利其利,此以沒世不忘也。
(於戲音嗚呼。樂音洛。)
以上總結綱領
(今本)詩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 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如切如磋 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慄也。赫兮喧兮 者,威儀也。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詩云:於戲!前王不忘。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 利。此以沒世不忘也。
謹按:今本列傳之三章,釋止於至善。
【宣聖孔子講義】
以上係總述明明德、親親、新民、止至善諸義,而復結論之,以見 明德至善之君子,天下後世皆不能忘;而當時之民皆樂利無盡。其於大 學之道至矣!盡矣!學者可不師之耶?此後則就格物、致知始,以迄治 國、平天下終,分論其道,使學者知明明德之事,皆須見諸實行。而始 於己身,終於天下,莫不由此明明德以致之。其工夫固須由內而外,其 事功則初無二致。所謂用行舍藏皆可也。
《大學》本為學為聖賢,而聖賢必先自立其德始。德非空言,必致 之於事。故自齊家以至治國、平天下,無非推其德而竟其事。由己及 人,由人及物,事功既極,明德更明,而後天下後世奉其教而遵其禮。 此儒教為教之極則也。教以對人,學以持己。儒者以《大學》為教,而 重言學;以《中庸》為學,而重言教。以教者必學,而學者必教。教學 相須,無時或離。故《大學》皆言教人之事;《中庸》皆言學道之事 也。
如本章以後,教人為明明德之種種事業,皆基於綱領中「明明德」 一語。但其文似僅關乎明明德。其實親親、新民、止至善各條,無不在 也。此後隨時發揮其義。如齊家,親親也;治國、平天下,新民也。修 身以還,至於誠意、格物,無非為止至善也。而自格、致,以至平、 治,又舉不外「止至善」三字之義。是明明德為表,止至善為裡;明明 德為用,止至善為體。本末始終,一以貫之。故聖人之教,皆由於此。 而學聖人者,舉不能外乎此也。
或者以綱領雖列舉四條,而分論或詳或略,疑有輕重之分。其實有 內外而已。明明德至新民,外也。外則推其德也。止至善,內也。內則 進乎道也。且四者相須相用,不可強分,絕無輕重之可言也。故此後自 格、致,至誠、正,皆止至善工夫。修、齊則親親工夫。治、平則新民 工夫。合而言之,則皆明明德工夫。反而求之,則皆止至善工夫。一者 即四,四者即一。所謂「一以貫之」者,即此之謂也。
【宗主孚聖附注】
此文極精要。通論《大學》全書之旨,使後世知聖人當日留訓教人 之心,而無徒務枝節、穿鑿文字以晦真義。宣聖所云「大學為教人 者」,亦即重在深明大義。如明明德綱領四條,概括全書,固矣!即聖 聖相傳儒教心法,亦皆足以此盡之。故 宣聖於此書最注意。而於此數 語,尤極諄諄三致辭焉。讀者不可不知也。
【復聖顏子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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