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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小眼睛,长睫毛【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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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证明自己不会比一个十六七岁的小软妹子胆小,李果义无反顾的跳了。

李果当时差点一口鲜血喷了出去,被折磨了这么长时间,居然还是这么一句话……这是何等的操蛋?

书魂大叔嗯了一嗓子,站起身走到了李果的身边,拍着他的肩膀:“你很是努力嘛,很好,今天的疲劳会让你身上疼上几天。”

“好了。”书魂大叔放下手里的《浮士德》,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已经累得像死狗一般的李果:“感觉怎么样。”

时间的流逝已经完全不重要了,反正李果一度累成了狗,可只要趴在地上休息几秒钟,就又会被书魂大叔拎起来,继续用各种神奇的物品摧残他。

李果晃了晃脑袋,他实在是不能想象莫愁这种喜欢吃零嘴喝可乐的小妹子身上,到底会有什么秘密。

李果翻着眼睛仔细想了想,好像莫愁真的没跟自己说过她的身世,在聊到的时候也只是随口带过,什么从小学剑,一直在四川盆地的某个小山村周围的某座山上修行度日,喜欢看人吵架,喜欢吃煮鸡蛋……

李果跳了。

李果刚要问怎么聊,书魂大叔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拍手:“对了,我还有两个重要的秘密告诉你。”

李果翻着白眼看着书魂这个神经病,无奈的躺在地上:“随便吧,擎天柱好了。”

李果听完之后,一屁股坐在地上,自嘲的笑着:“我早就该知道,你这种小眼睛长睫毛的男人,根本就说不出一句实话……”

当书魂大叔把所有的保护措施全部撤掉,开始正式训练时,李果这才真正感受到痛经的悲切。

“不能……”

地面,是越来越近了,李果胸口抽搐了几下,闭着眼睛准备迎接流星融化在天际的最后一刻。

李果当时就暴起了,他提起脚就冲到了书魂的面前,双手揪着他的领子:“尼玛……”

在李果被虐待的这段时间里,书魂大叔依次翻阅了《金瓶梅》、《变形记》、《荷马史诗》、《边城》、《废都》和《德语课》这些中文版的书,还有一堆李果认不得的外国字儿的书。

书魂递给李果一瓶红牛,幽幽的叹了口气:“你知道莫愁的身世么?”

书魂脸色一变,背过了双手,大喝一声:“李果!”

“只是一个梦,你都不能无惧无畏。”书魂的声音略带着失望:“你在怕什么?”

黄粱煮酒,一梦千年。李果不知道有没有千年,毕竟这个狗日的地方连个日升日落都没有,唯一的计时工具就是旁边书魂大叔正在翻阅的各类书籍。

哪能想到,莫愁身上居然还有那么点狗血而且会让李果就这么完蛋的小秘密,整的跟小龙人似的。

特别是平衡训练,李果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在训练,而是在被虐待。原本踩着的东西从各种树叶变得越来越小,最后李果踩着的东西变成了两把刃尖儿朝上的张小泉……

因为这句话,李果像孙子似的在地上摸爬滚打了不知道多少时间。现在却突然告诉他,这个世界压根不是像他想象的那样。他刚才下定的决心根本就是为了这句谎话……

书魂指着地上的一截枯树枝:“给它起个名字。”

“好人卡的光辉,要在我身上绽放了。”李果模仿着火影忍者里的语调,自嘲了一句。接着抖索一下裤子上的泥:“来吧,像训练警犬一样训练我吧。”

“应该是血亲。后来武家失势,莫愁自然也在斩草除根的范围。”书魂拿起罐装青岛啤酒喝了一口:“后来被她师傅,也就是你家老祖宗给保护起来了。可是在十六岁时,还是被发现了,无奈之下她师傅只能用封魂术把她封在画里。”

因为大脑会给器官传达停止工作的命令……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不过你家祖宗把莫愁给了你,你也无从选择。”说完,书魂的语气一冷:“要么,把自己保护好,要么死。”

李果心里一凛,他从来没有往这么远的地方想。原以为莫愁会默默的出现,然后默默的淹没在茫茫人海,最终和他小李果上床结婚生孩子,找一份稳定长久的工作。等到两人四十多岁的时候,天天为了面条里放不放香菜而吵吵闹闹。

“不要太激动,还有个好消息呢。”书魂哈哈大笑起来:“莫愁的身世是我编的……她就是个普通的小姑娘,是你老祖宗在逛青楼的时候顺手在街上买回来的。”

其实李果怕的要死。真的,怕的要死,如果放在旁人身上,可能都已经吓的鼻涕眼泪流满面了,可李果是闷骚界的奇葩,他虽然已经感觉自己尿了一点出来,可他还尽着力保持着面色如常的样子。

李果摇摇头,黑漆漆的脸上露出一嘴白牙:“算是为了莫愁和我自己,值了,那我现在能御剑了么?”

当然,这也是他自以为的面色如常。事实上李果现在的表情就好像在外面吃烧烤,吃到一半时才发现烤田鸡里头裹着一条大蚂蝗,整张脸都憋成了一个大冬瓜,碧碧青的。

而且从书魂伯伯那里知道,因为现在的李果是由出鞘大姐直接送过来的,所以根本不会因为疼痛和坠落而突然惊醒。

“还是不行啊。”书魂的声音突然从李果耳边响了起来:“你连这个勇气都没有,莫愁跳庐山瀑布就跟玩一样。”

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让李果顿时哽咽了下去,根本说不出将要说的话,满腔子的悲愤让他开始在地上找起了砖头。

“是什么?”李果高高的竖起了耳朵:“快说吧……我累的快不行了。”

难道是因为莫愁身上没有体毛?

三千神雷,醍醐灌顶。

书魂竖起一根大拇指:“第一个秘密就是,我刚才对你做了一系列的测试,我发现你骨骼已经定型了,根本就不适合去御剑……对不起,我尽力了。”

“小朋友,这对你还是有好处的,虽然你不适合御剑,可是你不一定不能御剑。”书魂笑吟吟的拍着李果的肩膀:“你看多少小说里的主角都是废物,后来不还是厉害起来了么?以后多来跟我学学,起码可以不当那废物。”

这次跟上次明显的差别就是李果并没有因为自由落体而从睡梦中醒来,只是单纯的天旋地转中急转直下。

所以,李果既要全力以赴的应付包括平衡性、反应速度、忍耐力在内的各种奇怪训练,还要防止自己在梦里挂掉。

书魂晃了晃手指头:“国家机器的力量,永远是独立个体不可想象的。莫愁身上有秘密,这个秘密在任何时代,都是可以让任何人发狂的。”

李果呼哧带喘的趴在地上,一身泥水浆浆的。在听到书魂大叔的话之后,他巴巴的扶着旁边的石头坐了起来,深呼吸一口咬紧牙关:“还行!我顶的住。”

李果眼睛猛地瞪起来了:“武则天?我家莫愁跟武则天是亲戚?”

“又有什么事?”李果蔫了吧唧的应了一声:“赶紧送我回去吧,我快累死了。”

不过李果倒也没觉得有什么意见。对于莫愁,李果可是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又听话又可爱而且还有点小调皮的热心肠姑娘。再者说了,李果摸也摸了,亲也亲了,刚才那会儿差一步就让莫愁一声闷哼了。作为一个身上挂满了好人卡的男人,李果是怎么都不能说撤就撤。

“说起来,也算是狗血喷头了,莫愁是武家子嗣。”书魂大叔自顾自的笑了笑:“是个公主,只不过不是李家的公主,是武家的公主。”

“你跟我说这些……具体是什么意思?”李果仰起头,看着书魂:“过去的都过去了,现在莫愁应该没这些危险了吧,而且按照莫愁的能力,她师傅应该更牛逼,怎么会这样?”

面无血色的李果,喘着大气悄悄睁开一只眼睛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赫然站在了地面上,根本没有什么天崩地裂或……脑浆迸裂的大场面。

“御剑可非一朝一夕,不过……”书魂大叔摸了一下自己的下巴:“身残志坚可不是一般的剑,你还是跟它好好聊聊吧。”

李果没直接回答,长出一口气之后,呈大字状睡倒在悬崖的草地上,休整了好长时间,才用沙哑的嗓子说着话:“大爷,这是人类本能好不好。我刚才差一点就尿出来了,这太刺|激了……”

名字刚取完,刚才那截破木头就自动飞到了书魂的手里,他还是那么一副作死的表情:“现在,我们开始第二项训练。”

下定决心的李果,总算是享受到了警犬的待遇了。而且更让他肝胆俱裂的事是——书魂伯伯告诉他,梦里如果死了,那这个人就真的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