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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厌日记]
我,宁厌,从小是个孤儿。
我生活在一家福利院里,因为是个女孩子,从小就被人欺负。
说是跟野狗抢食也不为过。
当然,我也不是吃素的,福利院里至今流传着一句话——
跟着厌姐混,三天饿九顿。
我在福利院里是出了名的打架能手,不过那群男孩子不太喜欢跟我玩。
当然,女生也不喜欢和我待在一起。
我就像那个初代的狗不理包子——
人见人嫌。
第一次闯大祸,是在我十五岁。
不过我不觉得我闯祸,我觉得我是在惩恶扬善。
那时候我刚上初中,福利院在偏僻的郊外,里面女孩子多。
当然嘛,这样就遭到了有心人的觊觎。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拿菜刀废了那男人命根子时那响彻云霄的凄厉惨叫,跟杀猪一样。
烂命一条不服就干。
大不了死了一了百了。
不过我还小嘛,无父无母无钱。
典型的三无人员。
警方拿我没办法,教训了一顿把我放了。
不过我也深知福利院待不下去了,于是拿着院长给的钱一路南下读到了大学。
因为信息差,学的专业也不咋热门,出来后进了一家公司当文员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日子。
本来老板不作妖还好,奈何这傻逼老板急功近利拿女员工陪酒去讨顾客欢心。
没办法,我再次发挥了自己的热心肠。
我把客户打进医院了。
客户成了植物人。
本来是要蹲局子去的,但客户老婆前几天把他抓奸在床最近闹离婚,很是感谢我替她解决了后患。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和稀泥过去了。
客户老婆给了我一笔钱,让我离开了深城。
于是,我拿钱又去了海城,找了一份工作。
这份工作凑合,就是老板爱塞亲戚进来,我努力工作一直被降职,揍了老板亲戚之后我被赶去当了对接。
我很少诅咒别人,但是这个傻逼老板实在忍不了了。
祝他生八个儿子,四个超雄四个零!
听说有部热门小说影视化,老板的千金想要参与进去,作者觉得这是在玷污她的艺术,不同意甩脸走了。
没办法,作为对接我只能出去追人。
这下子好了,芭比q了。
那作者走的太快,离绿灯只剩下五秒就直接闯了红灯,结果前面大货车为了避让踩了急刹,我特么倒了大霉被撞了个七零八落。
死后瞅了一眼。
好家伙,商鞅被五马分尸都没我惨。
直接成肉饼了。
醒来之后就绑定了一个没用的系统,除了声音好听一无是处。
在三步一佛子七步一太子的京市,我这个小艺人是个最不打眼的存在。
就是这样的存在,我居然是个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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