菟非荼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印尼小说网https://www.ynxd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咔嚓咔嚓——
不远处楼顶,有人拍摄到照片后下一秒消失在天台,细微的声响并没有引起两人的注意。
杜兰虽然有魔法但是本身还是一个普通的正常人体质,可能直觉稍微敏锐了些,但还没达到发现那么远的地方有人偷拍的地步。
而格勒莫里就更不用说,没常识的大恶魔压根不会注意这点小事。
所以在到哥谭的第二天,杜兰的照片就已经在暗处流通,只不过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并没有人出现。
大概中午的时候弗洛伊德就发消息说他到了哥谭,并且热情邀请杜兰去他家参观。
正巧杜兰没事,所有在对方的邀请下就同意了。
“这里!”
远远的还没走到地方,就看到一个小麦色的人在朝着他们的方向挥手,红发肆意的飞舞成为人群中一抹亮点,独特而张扬。
“杜兰,没想到你居然也来了哥谭,这下我可以经常去找你玩了。”
还不等杜兰走近,那个张扬的身影就快步走了过来,胳膊勾住杜兰的脖子半边身子凑过去,熟稔的仿佛两人是认识多年的好友。
“嗯,有事要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不过怎么想的你居然是哥谭人。”
毕竟对方看起来就很难让将他和哥谭联系起来。
杜兰小小的感慨了一下,哥谭还真是个神奇的地方。
“不像吗?哈哈哈,我就知道你会这么想,不过这也正常,一开始大家都不相信我是来自哥谭的,可能这里大部分人确实都是谨小慎微的吧?而我…”
弗洛伊德指了指自己的头发,笑的真诚。
“我这个头发亮眼了,很难和谨小慎微联系在一起吧。”
多年的信息误差,导致大部分人其实对哥谭人的判定标准已经成了刻板印象,穿着破旧,天气不好,人们都冷冰冰的自私自利…普通人都十分贫苦……
他们似乎忘记了,这座城市的gdp可是和纽约以及大都会几乎持平的。
这样一座城市从来不是别人印象中的,三步一个命案,两步一个抢劫。
论起犯罪,其实纽约也不遑多让,只不过哥谭的消息更为突出些,更有传播量而已。
别忘了,哥谭是机遇之城,这里最不缺的就是一个一步登天的机会。
再说,有些抢劫犯,在抢了银行后为了躲避警察追捕会向大街上撒钱。
所以在这里只要做好该做的事情,少听少看,多干事天降巨富完全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这里只有被枪战误杀的,也绝对没有饿死的。
“我觉得很好看,你的发色很漂亮。”
杜兰看着弗洛伊德的动作轻笑了下,不得不说,他的发丝确实没办法和谨小慎微联系起来,完全就是毫无顾忌的张扬感,充满了热情活力。
“谢谢夸奖,你好像很喜欢红色……”
弗洛伊德有留意过对方,发现杜兰似乎在挑选衣服方面第一眼,永远都看向那红色的区域。
就连看他,第一眼也是看向他的头发,而不是他挥动的手臂。
“可能是因为,红色大多都是好人?”
杜兰侧头略微思考片刻给出答案。
他喜欢红色,不只是这个颜色好看,更是因为在他的印象中,红色是可以信任的代表。
“噗哈哈…很有趣的说法,谁告诉你的?”
红色大多都是好人?
弗洛伊德这下明白了为什么对方会任由自己调戏了,感情是沾了发色的光啊。
看来他这一头亮眼的红发还真是帮了他大忙啊……
“一个红彤彤的灵魂?”
谁告诉自己的……
这个杜兰也不确定,他只记得在意识模糊之际,是一个红彤彤的灵魂帮助了自己,也许就是那个时候自己喜欢上了红色。
他记得对方想让自己记住他来着,不过后来因为系统的原因杜兰食言了,当系统和他解除绑定后,杜兰的那部分记忆也随之恢复。
他想起了那个灵魂,但是当时的状态太过虚弱,他只记得对方是一个絮絮叨叨的红色的温暖的灵魂。
“灵魂?你是说万圣节吗?红色幽灵还真是个好点子,今年万圣节我也要这么干。”
弗洛伊德挠了挠头,灵魂是什么鬼?他猜测杜兰可能是在万圣节遇到了个特立独行的哥们,把白色幽灵改成了红色。
恰巧杜兰和对方有过接触,然后这才演变成喜欢红色。
越想越觉得合理,弗洛伊德设想了下红色幽灵服的外观,貌似还不错的感觉,于是在六月份就已经敲定了十月份的穿搭。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