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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府!”
梅利坚的佐贰官,也就是东山县丞,急匆匆地从跑了进来。
“冯家那位来了。”
县丞给梅利坚带来一个意料之内,但是又感觉来得有些过快的消息。
“今夜谁,或者谁的人出去了?”
他向县丞问道。
县丞没有直接回答,而仅仅是伸出一只手掌,复又迅速收回。
这已然足够了,梅利坚已经读懂了他的手语:“果然是他!”
梅利坚早就清楚,他这县衙里有冯文宇的人潜伏,可是却不知道具体是谁。
好在这次遇到件急事,让他一试便试了出来:一只手掌,五根手指;五就是武,东山县衙就只有那么一个武县尉。
县尉是他这衙门里的三号人物,专司捕盗缉匪之类的事情,和冯家有勾结,倒也专业对口了属于是。
至于说,他为何不怀疑作为二号人物的县丞,那自然是因为此人是他的人。
东山并非大周朝廷钦定的上县,除却县令是正七品之外,县丞和县尉都不是从七品,而只是从八品的小官。而且,非上县的衙署配置,除了县令必须是进士之外,对于县丞也没有特别的功名要求。
像东山的这个县丞,便是梅利坚手书任命的一个秀才,平日工作就只是他分担一些案牍工作,也没有什么实权。
因此,那个县丞在县衙里也只能抱紧梅利坚的大腿,为其马首是瞻。
“明府,冯家那位那边……”
“带他去公堂,点齐三班,升堂!”
梅利坚站了起来,整理下淡绿色官袍,正了正梁冠,扶了扶腰间的银带九銙——他早已穿戴好了,就等着冯家来人。
就在这时,一个差役也正好跑到,手里还举着一份墨迹尚未干透的白纸。县衙的仵作紧赶慢赶,总算出具了签押。
稍一搭眼,将签押上的文字全部读完,然后梅利坚便捏着这张纸,迈着四方步,胸有成竹地走向公堂。
见梅利坚迈着官步从后衙走入公堂,于“明镜高悬”四个大字匾书下方落座,早早就等候于此的冯文宇立刻躬身作揖行礼。
“见过梅明府,小老大清早叨扰府衙,是因为有一桩冤情想要要向您禀明!”
“哦?”
梅利坚看着这个自称“小老”的冯家老爷,他今年也不过四十多岁,再加上常年养尊处优,基本上和三十多岁的人没分别。
“你说说,我听听。”梅利坚道。
“多谢明府,小老要跟您诉苦的这桩冤情和我家有关,家门不幸,我冯家昨夜竟然也出了逃奴!
管家冯二与两个家生子星夜逃跑,至今不知所踪,还请您下发海捕文书,令各城门截堵这三个贼獠!”
说着话,冯文宇就拿出三份卖身契,上面有着冯二和那两人卖身进入冯家的缘由、时间,以及赎身所需钱财数目。
这三份契约完全符合大周卖身契的规制要求,甚至还有三个人按了指印的画押佐证。
而且,和赵无咎之前所料不差:丢银子的事情,冯老爷此时竟然半个字也不愿多讲!
讲什么?
讲他给“奉先吾儿”送千两白银,那这银钱是用来做什么的,总得说一说吧?
讲他从家里起出了千两白银,那县尊老爷是不是能认为,他的家底其实更厚?
所以,这丢了银子的事情,冯文宇压根连提都不能提。
说出来之后,更多麻烦便会旋踵而至,到时他冯家才真会变得处境堪忧。
因此,他今早来县衙,就只为给这桩事情先作个定性:逃奴,也只能是逃奴。
“嗯,你讲完了?”
听了冯文宇的供述,梅利坚没作任何评判,只是面色不变地说道:
“如果说按你讲的,你家昨夜有三个奴仆逃跑——本官姑且信了这‘逃奴’的说辞——是不是相当于你也承认认,那三人原本就居于你家,其性命浮财皆赖由你这个主人来定夺?”
“这……”
冯文宇一时不知该作何答。
虽然他最早是房牙出身,而口齿伶俐、舌灿莲花亦是牙人的基本功,但是真要论起唇枪舌剑的工夫,又有哪行哪业比得上考得中进士、做得了策论、辩得透经义的读书人?
管你什么说辞理由,我只提纲挈领,梅利坚便是深谙此道的佼佼者。
“你不说,那本官可就替你说了?本官也不藏着掖着,因为想必冯老爷您也听得一些风声,您府上那三个‘逃奴’现在就躺在县衙后面,不日就会被送去化人场渡炼。
其中,三个‘逃奴’中的为首者,便是你家里那个管事的冯二。
这个人很好辨认。
因为冯老爷您的面子大,所以就算是家里管事的一个奴仆,在东山县城都有很多人认得。
身份问题搞清楚,那咱们接下来讲讲他们的死因,仵作给出的签押就在本官手中。”
梅利坚伸手拿起桌案上那张写满字迹的葛藤纸,朝着冯文宇晃了晃,接着就二话不说,又拿出放于桌案印匣内的铜质官印,将官印钤于纸上,留下“东山县印”四个朱文篆字。
在签押上加印,这张纸上留着的就不是简单的文字,而是由大周朝廷皇命背书的具结文书。
看着堂下面色阴晴不定的冯家老爷,梅利坚仍旧是那副不带烟火气的嗓音,不急不缓道:
“除了冯二,你家两个奴仆,死因皆是弩箭穿心。那冯二,他则是被人用横刀刺破心肺。
杀死冯二的那柄横刀,虽然没有留下,但经仵作鉴定,与城中那些绿眉细作夤夜杀良所用凶器同出一源,应当是军中所用制式。
而杀死你家另外两个奴仆的手弩,则是在冯二怀中发现,上面还刻有一个“冯”字落款。
经过鉴定,这把手弩也是仿自军中的擘张弩制式,工艺精良,十步之内破甲如穿纸。
另外,他身上还挂有箭韬,里面有备用弩矢十数支,皆是三棱头的短矢。
而且,在冯二的右手食指和虎口处,都发现了厚茧,这是常年使用和练习用弩留下的痕迹。
因为有以上种种证据,所以本官确信无疑,这把手弩的确为冯二所有。
案情什么的先按下不讲,依照大周律法,民间严禁私藏弩弓,违者以谋反论处。
冯老爷,关于你家‘逃奴’的事情,您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么?”
他在“你家逃奴”几个字上,特别加重了读音,而堂下站立的冯文宇此时则已经冷汗淋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