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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朝生暮死之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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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唤来者名字,青影蹁跹,定睛一看竟然是一群蜉蝣。

它们的翅膀薄如蝉翼,透明且轻盈,身躯纤细修长,头部小巧玲珑。

来历古老且神秘,有着精致优雅的外表,然而生命只在旦夕。

一天的时光,对于别虫来说只是短暂的片段,对它们而言却是一生的全部。

有孚,出自蜉蝣血脉,极其珍贵且稀有,为了克制死亡的本能。

他的时间大部分都用来沉睡。

一年苏醒一次,一次只在一天,所以灵虫族的虫虫们,大都以见到有孚代表幸运。

甚至还把他当做祥瑞的证明。

“阿恩斯?”

蜉蝣之灵簇拥着有孚落下,圈着碧玉的白皙赤脚踏在草地上,颜色惹眼。

一袭飘逸的青色长衫,黑发如瀑,美人如玉,对方有一张温润雅致的容貌,诠释着古典的优雅与惬意,像是隐居的名士。

恪守礼仪又有些许洒脱随性,矛盾的气质在他身上杂糅,只觉得恰到好处。

“方才经过灵虫之森,看到树屋重启,欢迎你们回家_”

蜉蝣依水而居,每年一次的苏醒,有孚常常会来净月湖畔,所以他们之间算得上熟悉。

阿恩斯感慨:“对呀,我们都在外面一年多了,感觉离上次见面还在上次……”

“哈。”有孚长袖掩唇,似是被阿恩斯的说法逗笑:“你如今可见活泼,真好。”

“外面一定很有趣。”

不然也不会让阿恩斯有这么大的变化。

阿恩斯的脸一红,在家里和好友们打趣惯了,都忘了自己曾经的模样,幸好有孚豁达开明,他只会守自己的礼仪。

对他虫的行为习惯表示尊重。

“你没有觉得我失礼便好。”

阿恩斯微窘,有孚轻轻摆手:“若当我是友,你便不必如此。”

“相处之道向来都是合则来,不合则去。”

“你做你自己就好。”

如果因为在意别人的看法而强迫改变,能不能让别人喜欢不知道。

反正自己肯定难受。

阿恩斯笑了笑:“话虽如此,但我知道你的喜好,一两次也就罢了,老是在你的雷点蹦跶始终是对你的不尊重。”

“我可不想失去一位好友。”

有孚的眼中浮现暖意,或许真正的朋友总是会为对方着想。

这也是为什么每次醒来,他都会来净月湖的原因之一,与阿恩斯相处很舒服。

本想与阿恩斯叙旧的,不过簌簌的草丛总在彰显存在感,小虫崽的存在根本逃不过两位大虫的感知,蜉蝣纤细敏锐。

净水湖可是阿恩斯的地盘。

有孚清声朗朗道:“小友已随我一路,还不出来吗?”

憋在草丛里,对幼崽不好。

草丛一兀然一静,一颗小脑袋冒了出来,眼睛有些许茫然。

他明明藏的那么好,怎么被发现了?

脚步一挪一挪,缓缓靠近,兰宝不好意思地抬起小脸:“阿恩斯叔叔,漂亮叔叔好~”

阿恩斯的眼眸含笑:“怎么就你一虫?兰兰和雷恩斯还真是放心。”

一根小藤蔓从兰宝怀中探出,快速趴在那脑袋上支棱:有我看护小主虫!

“蔓蔓,好久不见。”

藤蔓扭了扭身子:久见啦,阿恩斯护卫。

有孚对小兰宝好奇居多:“有唐兰的血脉气息,他已经有崽了?”

“才一年而已!”

是啊,他才睡了一年,怎么唐兰这么快就有虫崽了?没记错的话。

唐兰的成虫礼才过没多久吧?

有孚微微凌乱,没看到阿恩斯一脸微笑地说:“对啊,我也有哦~”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