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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往往需要很多理由。
需要在他各种品质中,挑选出一个最优秀的来。
可讨厌一个人就很简单。
身上任何一个特质都可以是。
一双看起来邪乎的竖瞳、黑发、虽然他是狼牌猎魔人,可猫派猎魔人的风评不好,甚至于他看起来很好看、说话口音古怪、身上有一股好闻的香味 这些都可以是。
在一个充满恶意的环境里,所有恶意都是没由来的。
哈利没有说话。
赫敏抱紧了他。
马蹄哒哒,奔向远方。
过了哨站,和诺维格瑞的距离就更近。
在第二天下午的时候,他们就赶到。
这是一座堪称“明珠”一样的城市,它的地位,几乎等同于工业革命时,“雾都”之于世界,抑或二战后,“新乡”之于世界那般。
它是自由之城。
由永恒之火管控、禁止一切术士、非人类、以及“居心叵测、不信奉永恒之火的异端”的自由之城。
赫敏对它好奇、也有些向往。
来时路上,哈利和她说过诺维格瑞的历史。
史诗一样,惊心动魄。
可这座城市让她有些失望。
是想象中的,中世纪风味的城市,石头垒起、堡垒一样。
但是很脏。
空气中氤氲一股复杂的气味。
当然,这也很中世纪。
和书上说的一样。
高跟鞋的来历和用处,无比清楚地展现在他眼前。
“我们怎么去找?”赫敏下马,小心翼翼地跟在哈利身后。
虽然哈利让她坐在马上,但她做不出这种事。
“先去找我一位亲爱的叔叔。”哈利轻声,“跟我来。”
诺维格瑞。
哈利不是第一次来,他对这里很熟悉,亲切地就像回到家一样。
他们从光辉大门踏进这座城市,过了关卡后,向后径直走去。
一座落在街中心,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酒馆。
哈利径直推门进去。
“现在这里还不营业。”低沉的声音几乎在门被推开的瞬响起,“想喝酒去其他地方。”
“而且这里不是流浪汉的聚集地!”
哈利微微笑起:“卓尔坦叔叔,难道我你也不欢迎吗?”
一个硕大的脑袋探出来,眼神惊讶:“哈利?你怎么来诺维格瑞了?”
“因为希里。”哈利轻声,“丹德里恩呢?”
赫敏惊讶地看过去。
一个很矮的男人,几乎没有脖子,莫西干似的发型,留着浓密的胡须。
“丹德里恩?我也想问他在哪。”卓尔坦摇头,“哈利,你也看到了,这里乱糟糟的,我可是把酒馆交给他打理的。”
他抬起头,看向跟在哈利身后,满眼好奇的少女:“哦,哈利,这位小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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