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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杀死恶魔,就必须先成为恶魔。
————兰斯民间谚语。
寒气弥漫,雨落不息。马修又一次从冰冷的床上坐了起来,双目鼓出,眼前一阵摇晃。按理说这天气他能舒舒服服地睡一觉,但他的伤腿依然一动一作痛。他花了两个小时来入眠,可伤痛引起的不祥预感总是让他睡了又醒。尽管入伍这么久,他依然固执地认为预感之类的东西都是无稽之谈。
他被自己的待遇惯坏了。受了这种伤的士兵一般会花上几个月的时间来恢复。在缺乏治疗药剂的情况下,他只须有点耐心,像普通士兵一样一边享受假期,一边养伤。
第三团不在营地的时候,教堂里也变得比较冷清,排除现在外面不安全的因素外,人们也更喜欢在雨天足不出户。马修起床的动静似乎有点大,其他伤员也陆续醒了,病房里响起了断断续续的呻吟。
“来了。”教堂偏厅的大门打开了,爱丽丝抱着一堆布草走了进来,绷带和毛巾完全把她的脸挡住了。小修女的出现让病房立马安静下来,再暴躁的伤员也乖乖地配合她换绷带。几个壮汉小心翼翼地挪动着身体,生怕一不小心把她碰倒。
“咳,咳咳…”
小修女躲开两侧或躺或瘫的伤员,拿起一个牛皮水袋,灌入了一个断手的男人嘴里。男人点了点头,然后闭上眼睛,换了个姿势继续躺着。受伤的马修什么都做不了,他只能看着爱丽丝换绷带,上药和给伤口消毒。天天干这些,她已经很熟练了。马修沉思片刻,掏出笔记本,决定继续写自己的回忆录。
“命运的磨难是不可避免的,而我早就有了心理准备。战争的到来,给了我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当教会对奥兰多宣战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人生之前二十三年所经历的一切,都是为了这场战争而存在的。”
我真是这么想的?马修思索了片刻,决定继续往下写。哪怕是回忆录也总得有点夸张的成分,不然那也太过无趣了。
“我参军以后,被编入了兰斯第七团,最早的兵种是矛手。我并不想当矛手,那时我向往的是骑兵,骑兵可以骑马,虽然不像骑士老爷那么威风,但也比步兵们帅气多了。我曾说过我祖上有位骑士,所以我很想成为骑兵。上了战场后,我才意识到骑兵是多么危险的一个差事…”
马修沉思片刻,然后把“我参军以后”后面的段落全都划掉了。他把笔记本收回口袋,揉了揉眼睛,这一段他想了很多种写法,也没想出让他满意的版本。不知道是不是参军太久,他已经忘记了新兵时期的感受。在他接到命令前往艾瑟尔以后,他根本用不着琢磨一路的见闻该怎么写。反倒是刚参军时的事,他现在只记得那时候天气很糟糕,塞连人急着进攻,他们给战俘的待遇也很差。
前面的部分总得再写点什么吧?马修曾尝试过采访民众,但很可惜,他能见到的民众只有两种。一种是被强行卷入战争的,只要问起他们的经历这些人就破口大骂;另一种人看见马修的军官勋章就变成了谄媚的软骨头,说话低声下气的,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见闻都改成马修听着顺耳的——但这并不是他想要的。
他需要的是有人站在他面前直抒胸臆的表达自己对战争的憎恨,对生活受到影响的不满,以及自己打算靠什么手段挨过这场战争。这样才符合民众在战争中扮演的角色,马修想,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个能理性思考,又不畏强权的平民来取材,但这是不可能的。
“喂,你就自己处理吧。”小修女捏着绷带喊道。她把药膏和毛巾放在马修手边,背过身去。
马修理解地笑了笑,把被子掀开,自己处理伤口。爱丽丝虽然嘴上说着神爱世人,她会尽其所能帮助每个受苦的人,但她毕竟也到了看男人会脸红的年纪,让她去摸马修的大腿,多少有点难为人了。
“他们回来了!”一个靠窗的伤员看着贝利尼的卫队经过教堂,大喊了起来。
伤员们的目光完全被窗外的军队吸引了。贝利尼卫队的每个人都身穿重甲,扛着做工精良的武器。不同于寻常步兵,除主武器外,他们还携带制式短剑,背后挂着长弓。第三团没有一个人不知道这些着甲率惊人的超级明星,当第三团这样的普通步兵要跑步上前线的时候,贝利尼卫队却可以坐马车代步。虽然他们的各项待遇都让其他团眼红,但很少有人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贝利尼卫队的伤亡也是惊人的。
过了一会,第三团也回到了驻地,一行人直奔病房而去,寄希望于那里还有地方安置伤员,可结果不如人意。
“劳恩。”马修探头叫道,想询问三团伤亡情况。见马修叫自己,劳恩面色痛苦,小心合上面罩,把头转过去,装作没听见。
他的反常举动让马修心里咯噔一下,慌了神。他为何…马修颤颤巍巍地站起,扫视着刚被抬进来的伤员。
齐不在伤员中,她也没来病房。
“劳恩!”马修一瘸一拐地来到劳恩身前,按住了他的肩膀,“出什么事了?告诉我,为什么…”
远方建筑倒塌的声音轰隆作响,凶险而不详。雨势更猛了,劳恩的脸颊颤抖起来,仿佛受尽捶打。
“去和她道个别吧。”他失魂落魄地说:“她救了我们所有人。”
马修感到一阵眩晕,只得扶着劳恩站稳脚跟。
“你曾说她不可能有事!”马修高吼,“你许诺过,劳恩!”
劳恩叹了口气,没有说话。于是马修顾不得其他,跑向外面。教堂的走廊挤满了伤员和难民,他逆流而上。伤口裂开了,淌下的鲜血在他脚下形成一串殷红。有两个士兵认出了他,想搀扶他回病房,却被他挣脱。马修尽力抬起那条没受伤的腿,忍受着钻心的疼痛,跑啊跑,跑到再也迈不动步。
为什么?
刚出教堂,马修就迎上烈风,伤口被雨打湿,变得更疼了。他望向教堂东边的墓园,死者的尸体一般被安放在那等待下葬。此时火光闪耀,雷电划空,爆响阵阵,天幕震颤,马修被吓得一激灵,跌倒在地。他体力太弱,一时爬不起来,只得咳嗽着撑起身子,用发颤的手摸向泥水,连试两次,终于找到了一根棍子。他挤去因痛苦而流出的眼泪,撑着木棍慢慢站了起来,透过模糊的视野,看到一个妙龄女子正在雨中惊讶地望着他。
此女玉貌雪肤,眉目如画,瘦不露骨,丰不垂腴,虽只披一件长衫,风采却绝类王妃显贵。见马修狼狈不堪,神色悲切,她嫣然一笑,似心中窃喜,上前搀扶马修。
“夫君,何至于此啊?”
听到熟悉的声音,马修愣愣地眨着眼,凝望身旁的姑娘。
“你,你是…不是,你是谁?”
“呼,这才是我的真身啊。”她望着马修腿上的伤口,眼里半是心疼半是满足。“你之前看到的我,只是蛊仙为我制作的皮囊。说起来,那个圣骑士好强啊,我差点就回不来了,不过我…”
不等她反应马修便抱住她,强行送出深切的热吻。她想喃喃说话,可马修把嘴唇压上去绵绵长吻,让她体会他的情感。
现在道理摸清了。
所以马修才幡然悔悟,他不仅为自己而活,更为了爱人与一切美好而活。最关键的道理是:鼓起勇气,保护他人。
他一直想如此做人。
但马上他就抽开身。“我的,疼死了!”
“啊…”齐用手捂住嘴,想起他腿上的伤口还在流血,“对不起。”
他咧嘴笑笑,又皱眉蹙眼起来,显然笑一个也不会缓解痛感。“痛有所值。知道你还活着,就算丢掉这条腿也值了。”
“说什么蠢话…”她脸一红,小声说,“不成体统。”
“不。”马修怔怔地侧了侧头,“我配不上你。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
“凭你还配不上?我看着你为了履行诺言而不惜伤害自己;在他人溃不成军时,我看着你坚守个人信条。在我眼里,你始终是个言必信,行必果的人。要说谁入不了我的眼都行,但我不许你说自己。”
齐搀扶着马修往回走,一路上所有人都惊叹于她的倾城容颜,纷纷让出道来。齐被人盯得脸颊发烫,便把嘴贴到马修耳边。
“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刚才联系过师父了,他说龙帝已经得知这里的情况,过些日子会为猩红大公提供援助。虽然我们无法直接派军队介入战局,但可以在其他方面提供援助,比如提供粮食,向教会施压之类的。用不了太久,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到时…”她小声说着,突然就红了脸,“你能…跟我去见见师父吗?师父说他很好奇你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笑了,点点头。
两人来到病房门前,推门而入。马修沐浴在和煦的火光中,深彻入骨的温暖将他包围,钻入他的毛孔,深达他的内心。他注视着壁炉的火光,未觉目眩。光源虽遥远,可他明白。他了然于怀。
他重新躺在病床上,齐已被人群包围,劳恩一边瞠目结舌地怒骂马修上辈子绝对拯救了世界,一边把七嘴八舌的好事士兵们往回赶。在此期间,小修女备好了伤药和绷带,为马修重新包扎伤口。马修独自清闲了一会,回顾着那种温暖的感受。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如今他心中重燃希望。之前,他在睡梦中察觉到了厄兆降临的预感,此后就备受困扰。
他打算向爱丽丝询问伤口情况,如果没什么大问题,他想试试今天能不能搞瓶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