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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睁开眼睛,最先看到的是那条长长的尾巴。
我想再睡一会,以便确认我真的是在做梦,可惜关节的疼痛让我承认了这不是梦。慢慢地爬起来,周围很安静,怪物似乎也睡着了。我再次确认自己的位置——这里是一个洞窟。
四周最多的东西是动物皮毛,大多是棕色和黑色的,分辨不出是什么动物,不过总之先报个警,趁那个怪物还没动静。
手机咔嗒一声滑动解锁,我赶紧按下静音键。但手机屏幕上的“无服务”三个字却给人感觉理所当然。
“把绳子挣脱然后到洞外面去没准能有信号?”
背后的死结根本解不开,天真的我便找了一块看起来还算锋利的碎石,一点一点地砸那条比手指还粗的麻绳。
可惜没砸两下,我就看到绳子绷直了。
不是说蛇的听力很差吗!
哦,对,她不是蛇,她是美杜莎。
我很卖乖地放下了石头,对着她点了点头,表示我不作死了,还请高抬贵手。
接下来,为了避免沉默,我还尽量挤出个笑脸问候了一句“早安”,但怪物的确连半句中文都听不懂。
于是沉默还是来临了,我这个人最讨厌的就是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一句话都不说,哪怕是对着一只怪物。与其这个样子,倒不如自己静一静,在绳子允许的范围内,我站起身走到了洞口的一侧,靠着岩壁坐了下来。
很幸运的是随身物品一样都不少,手机,几根烟,打火机,家钥匙还有某年生日礼物的真皮钱包。摸出一支放进嘴里,把打火机在手里翻个花,吧嗒一声,小小的火苗就出现了,紧接着,我就觉得我飞了起来
“?”
抽个烟都不让吗?哪里写着禁烟了啊!
当我落地的时候,除了感觉脊椎要断了以外,就是面前的十多个脑袋死死盯着我。当然,除了一个剩下的都是蛇。
蛇怕不怕火我不知道,但是对于一个手里突然冒出火苗的人,以怪物的认知应该是要防范的。脑子飞快地转了起来,打火机这个物品,如果能唬住这个怪物,脱离这个怪物控制的机会就很大。
按照逻辑,通过打火机对她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她才会害怕打火机这个物品,但是这种事基本做不到。不过我想起来了另一件让我非常后悔的事——为什么不把绳子烧断!
该死的惯性思维!因为一直处在黑暗中所以思维定式地将打火机判断为照明工具,如果当时能使用打火机,还能马上知道我是否失明。离开了黑暗,我还是习惯性地认为打火机是照明工具,在光亮环境下已经没用了,直到想吸烟的时候才反应过来打火机的本质是点火。
不过现在要赶紧做决定,下策是用打火机和这只怪物拼命,另一个下策是把打火机给她换取信任。最后我还是选择了后者,因为我没看过哪个小说或者漫画里的勇者是用打火机消灭怪物的。
慢慢地把打火机拿出来,那种很耐用的几块钱一个的塑料打火机,慢慢地打火,重复演示两次后,再慢慢地把打火机递过去,配上我诚恳的眼神,真是天衣无缝。
她以和我一样的速度接过打火机,两手握着,但是并没有打出火来。
我很着急啊!我真的好着急啊!
因为如果她不会用,那我还要绞尽脑汁想出解决打火机认知问题的方法。
然后还要重新建立起最基本的信任。
于是我的手伸了出去,没错,连一丝犹豫都没有就伸了出去,慢慢地握住了她的手。美杜莎的手比想象中的凉得多,和鱼的温度差不多,皮肤也很细腻,我一点一点调整打火机在她手里的位置,轻轻把我的拇指叠上她的。
回忆起来,这其实是当时我做的最正确的决定了。打火机按下的那个瞬间,我的生命就此改变了也说不定。
“啪嗒”
漂亮的扁圆形火苗,同时耳朵里也充满了她头发上那些蛇发出的“簌簌”声。
手上的力度松开,她又试着点了几次,就算不看脸,我也知道她应该很开心。不过说起来,我直视她的眼睛好几次了,如果按照美杜莎的特性来推断的话,我应该会被石化啊。没被石化就说明这种魔法应该是可控的,是否石化目标完全取决于美杜莎。
另一种意义上就是说,她并不是想立刻让我死。
嗯,也就是说对于这个可能拥有石化魔法,力量、速度方面完全碾压自己的怪物,我这个人类有利用价值,不管是打算把我当成奴隶还是别的,总之我倒是能活下来了。
正想着,打火机被丢了回来,估计是觉得这种东西根本构不成威胁吧。不过正合我意,如果有机会就可以烧断绳子
“咔啷”
诶?为什么会有脚镣这种东西!
美杜莎会读心术这种魔法吗?我只是想想而已啊。那脚镣绝对有2公斤以上,铁链一端拴在我的脚上,一端拴在她的胳膊上,不过铁链比那根绳子长。而绳子,就在我的眼皮底下变成了一条蛇,顺着她的腰钻回了头发里。好吧,魔法确实很神奇,也多亏我没烧那根绳子。
随着“哗啦哗啦”的声音,铁链被拖动了,而已经走出洞外的她正看向我。脖子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条看着就价值不菲的宝石项链,绿色的厚纱织物缠住了胸部和左臂,背后的箭袋和手里的土耳其短弓却十分朴素。如果不看下半身,还真有点某些游戏里女性弓箭手的角色形象。
我也不多想,尽量快步跟了上去。洞外的植被非常茂密,但昆虫却不多,跟纪录片里那种大蚊子乱飞的雨林完全不同。
步行约300步后植被的密度就大幅降低了,取而代之的是眼前辽阔的大平原,与此同时我也发现美杜莎洞窟大致位于接近山脚的一块突出的台地,一路走下来都是非常平缓的下坡。山麓平原长满了低矮的灌木。
美杜莎的速度慢了下来,我正好也欣赏一下难得的美景,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带着弓箭来到这里,但出来透透风真是太好了,洞里的味道实在是很难闻。
看过辽阔的草原,再看向植被的过渡部分,不得不感叹大自然的奇妙,正当我打算望向山顶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至少可以确认我不在现实世界的证据——直起身子啃食树叶的兔子。
没错,那应该是兔子,我觉得可以命名为“长颈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