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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醉的痛苦是一个男人变成熟的重要经历,只有体会过那种残留晕眩加上偏头痛的早上,才能懂得酒到底应该怎么喝。
昨晚应该是歌果给我带到床上了,这个床还是舒服啊,比家里那个用毛皮垫出来的“床”强多了。身上的衣服都没脱,有点难受。
“洗个澡吧”
难得歌果没缠着我睡觉,大概是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屋里比较暖和。我们家可没有窗户这种东西。
我的眼镜被她紧紧攥在手里,因为怕吵醒她我就没戴眼镜。又烧了点热水,混着昨晚浴缸里剩的水,我迷迷糊糊地洗了个澡。
在这里洗澡肯定不像以前,什么洗发水、沐浴乳都没有,只有一种白色的膏状物质。也不知道是什么用途,反正既能洗头又能洗身子。
洗完澡,歌果还没睡醒。通过这么长时间的观察,我也大概摸索出了美杜莎的作息规律,与人类相比,美杜莎的睡眠时间要多大约两个小时,这主要体现在她起床的时间要比我晚。不过这也不影响我们的生活,因为毕竟美杜莎还是一种晚上睡觉,白天活动的魔物,要是吸血鬼那种昼伏夜出的魔物就麻烦了。
来好衣服,踩了踩靴子,怀表上的时间不到八点半。我打算下楼弄点早饭吃。
“西蒙,早上好啊”
“嗯,来歌先生,早上好。”
“现在,能吃饭吗?”
“哦,等一下。”
我印象中的西式早餐应该是热气腾腾的牛奶和松软的牛角面包,但是在这里的早餐是燕麦粥燕麦和麦片是两码事,虽然做成了粥,吃起来还是有点硬。比较有意思的是这个世界的燕麦很像咖啡豆,不论是颜色还是形状。
一边和西蒙闲聊,我一边寻思着今天的的行程。我倒是不介意再多呆几天,只要歌果愿意,就当度蜜月了。正想着,她就从楼上下来了。
美杜莎不会上楼梯,但是会下楼梯!
我歌果的行进方式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慢慢蠕动,相当于人类的走路。另一种是用尾巴划s形移动,相当于人类的跑步。当然,还有一种极快的移动方式可能是基于尾部肌肉的瞬间爆发。
下楼的过程很慢,几乎是靠一点一点蹭下来的,我赶紧过去扶着她。看得出美杜莎的重心很难控制,如果在平地上她比人类都稳,但如果在不同平面之间移动,就会像现在一样小心翼翼。
喂她吃了一点燕麦粥,顺便闻了闻她身上的味道。嗯,没什么变化,还是一股蛇味。动漫里洗完澡之后会有“少女香气”都是骗人的。
今天去哪儿逛逛呢?夜幕镇这么大,够我俩玩上好几天了。走到哪儿算哪儿吧~
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旅行,并不一定要去那些名胜古迹,压马路也有压马路的收获,况且现在我有得是时间。就这么想着,我们已经告别了西蒙大叔,走在了夜幕镇的街道上。
我真正觉得自己被这座小镇所接纳是从被人打招呼开始的,一路上有两三个人主动向自己问好的感觉非常好。虽然我不记得他们是谁,昨晚的酒客实在太多了。下意识地沿着走过的路前进,不出一会就到了帕克的工厂。
帕克依然是一副劳动工人最光荣的模样,从正在操作的机器和材料能猜到这次的成品应该是木栅栏。
“嚯,来歌先生。”
“早上好,帕克先生。”
“哈哈,昨晚怎么样?”
帕克一边把木料刨成棱角分明的长棍,一边用粗糙的树枝笔标注记号。
“有点喝的多了”
“哼哼,虽然喝多了,但你也是很厉害了。我很久没见过能喝八杯拿威杜姆的人了。”
“拿威杜姆?”
“嗯,就是你喝的酒的名字。”
这名字听着就很带感,不光是名字,那酒也很带感
“帕克先生这是做什么呢?”
“哦哦,你说这个,喏。”
放下手上的活,帕克拿了一张图纸给我看,上面画着一个被木栅栏围起来的空地,可能是牧场一类的设施。看来这个小镇能够做到自给自足,不然很难在王国领地之外发展起来。
工厂里没有什么能休息的地方,只有一些作为商品的椅子。我和歌果也不客气,就坐在椅子上到处看,帕克的制造领域很广泛,甚至还有跟他那双粗糙熊掌根本不沾边的小东西,比如钟表和燧发手枪。
燧发手枪这个武器,之前我也摆弄过,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不算一种趁手的武器。因为装填过程太过繁琐,而且一次只能发射一枚弹丸。但我注意到了一件事,帕克做的枪跟那五个人的枪不一样,那五个人一共有三把手枪,每把都一模一样。而帕克做的枪长短不一,造型也非常别致。我的猜想是:王国的武器制造很可能有非常严格的统一标准。
帕克看到我似乎对手枪很感兴趣,用破烂的大围裙抹了一把脸,过来向我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那个样子虽然很粗鲁,但却让我觉得放心。
“去试试吧?”
“在这里吗?”
“嗯~后面就可以。”
帕克把点燃的火柴插进烟斗的烟巢里,叭叭两口就吸了起来。
歌果对枪也有点好奇,我寻思闲着也是闲着,玩玩这些古董枪也不错,就跟着帕克到了工厂的后面。之前说这个工厂有100x100的面积,还真差不多,这里实在是太大了,比我之前见过的所有厂房都要大。
工厂后面堆着大量木材和矿物,都用防水布一类的东西蒙了起来,还有一个小靶场也在这里。十米左右的距离,几个实木墩子一字码放作为靶子,手边的一张长案上放了各式各样的火器。之所以称其为“火器”是因为这些东西的样子实在是超出了我对17、18世纪西方武器的认知。
但不久我就明白了那些武器的意义——天才的垫脚石。
在帕克的推荐下,我们试射了几种枪,打靶的结果挺出人意料的,我歌果用枪还比不上我呢,而且我还得帮她堵住耳朵,话说你不能自己用小蛇堵着耳朵吗?
“怎么样?好用吗?”
“嗯还是这个好。”
“也是。”
歌果掏出了短弓,连射了三发箭,都准确地命中了木桩。不论是速度还是准确性,都远超那些燧发枪。
“帕克先生,有没有更好的,枪?”
我试探着问道,想得到一件好用的武器对我来说并不是最优先的,我实际上想知道的是在这个世界,或者说在夜幕镇,除魔法外最强大的武器是什么。
帕克默不作声,只从鼻子里喷出大量的烟雾。
我的提问虽然看起来意图并不明显,但稍微想想,也能知道这个问题下的真正含义,帕克的犹豫也是有道理的。对于一个外乡人,得到强大的武器等于提高这个人的危险系数。
“跟我来。”
像小山一样的身躯还是移动了,我和妻子对视了一眼,紧紧地跟了上去。
在工厂最后面的一间石砖小屋里,我看到了一件似乎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武器——左轮手枪。是的,那是一把装在铁盒子里的左轮手枪。
黑灰色的材质略有几分光泽,枪体上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些华丽花纹,能容纳五发子弹的弹巢也是规规矩矩的。但这已经足够了,我记得很清楚,真正的左轮手枪出现在十九世纪中叶,而这个世界明显还停留在前膛燧发枪的十八世纪。
帕克没有在意我惊讶的表情,自顾自地坐到了一边的矮床上,把烟斗里的烟灰敲出来,然后示意我们找地方坐下。
“能听我说些话吗?”
一大一小的两只眼睛眨巴着,帕克重新把烟斗里装好烟叶。
“你们应该不知道,这枪,是为一个叫克里弗雷的人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