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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纸是包不住火的,食物不会长大,只会长霉。第一百二十天,我把长颈兔骨头上的最后一点肉都剃干净扔进锅里,而锅里的食物也不能再叫做“汤”了,起个名的话,应该可以叫“开水煮肉末”。
看着根本不算饭的饭,我和她都没吃。半晌,她开口问我。
“食物,不够了吗?”
“嗯”
“来歌,你吃吧。”
“你不吃吗?”
“我是美杜莎,不吃也没事的。”
“啊?”
美杜莎也得吃饭啊,不吃饭你是要修炼成仙吗。
“歌果,我们可以去夜幕镇买一些食物吗?”
“夜幕镇啊那里也没有食物哦。”
“为什么?”
“我以前,去过的。”
“是这样啊”
事实可能就是这样吧,仔细想想,我和歌果两个人一个月的食物对于小镇的居民来说不是个小数字,谷物一类的东西,来年还要播种,肉类更是不多。最好的证明就是火把节上,沃夫朗他们并没有用美食招待我们,甚至连食物都没有。
“不,你还是要吃饭。”
“没关系的,嘻嘻。”
歌果坚持着,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她。只好默默地容许她任性的行为。
而事实证明美杜莎确实有不进食也能维持生命的能力,但其代价是时间极长的睡眠。连续四十个小时,她都在睡觉。
人不吃饭能活四、五天,这话不假。但四五天不吃饭之后的人,早就丧失很多行为能力了。在艰苦的时候,挖草根、吃树皮,这也是简单说说而已,真的做起来,对于吃惯了精米白面的都市人来说是很难的。
树皮就算用水煮过之后,也完全吃不下去,因为它本身就不是一种食物。草根的味道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几乎都是吞下去的。食物用尽后的几天,我都是靠那块当初缴获的蜜糖提供能量。
然而,最糟的情况开始了,暴风雪下了整整一天。我吹了吹杯子里的热水,呷了一口。身后传来了响动,大概是她睡醒了吧,我一动不动,并不是不想,而是真的没有力气。
“吃饭吗?”
“没有食物了啊”
她伏在我的后背上,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超过八十个小时的睡眠后,妻子的体重好像也变轻了。
“我饿了。”
妻子的声音微弱,可能是风声太大,也可能是因为饥饿我的听力变差了。就连美杜莎,也无法对抗名为饥饿的敌人。
“饿了,就吃我吧”
我苦笑着,伸手抚摸她的脸。
脖子上传来了牙齿啃咬的痛觉,你还真吃啊
温热的血液一点一点从身体里流失,流进妻子的嘴里,我毫无反应地保持着坐姿。算了,吃掉我吧,这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了,就算去夜幕镇要饭,也得等暴风雪停下来。
想想卧冰求鲤的那位哥们,我觉得我要是让美杜莎吃掉自己能算个感人故事了。
“我怎么能吃我的丈夫啊”
妻子最终还是松开了嘴,从背后抱住了我。
这样的话,我们两个看起来应该是要全都饿死了。暴风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就算停了,看看外面的积雪厚度,大绵羊可能很难行进吧?
呃大绵羊?对,大绵羊。
突然想起了当初买羊的时候妻子问的那句:“能吃吗?”
天无绝人之路,大绵羊,抱歉了。
“歌果,我们还有那只羊!”
“啊,对呀!”
顶着风雪,我拼命把大绵羊牵了回来。妻子已经拿着短柄斧,两眼放光地在火炉边等候多时了。大绵羊的背上头上积了厚厚的一层雪,睫毛上有不少冰晶。
掸掉羊毛上的积雪,我摸了摸大绵羊的头,瑟瑟发抖的羊像是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一样,咩咩地叫了两声之后,就默默地看着妻子手里的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