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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吃什么?”
“长颈兔吧。”
美杜莎头也不抬地回答我,她的注意力都在与蕾雅的对话上,也没有和我一起出去狩猎的意思,真不知道女人的话为什么那么多。
我只好自己拿着步枪出去抓长颈兔,顺便练练枪法。
不经意间,我发现自己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会叹气呢?又没有遭遇什么不幸的事
捏了捏鼻子,我打起精神,背好步枪向外面走去。
“来歌,等等,我也去。”
身后传来沃夫朗的声音,我停了一下,又继续向前走。果然对于男人来说,听女人聊天是非常无趣的一件事,我们又不能在桌边玩手机。
“哈,不用着急,现在才中午。”沃夫朗跑到我的身边,轻松地说着。我拍了拍人狼的粗壮手臂,半天挤出一句:“走吧。”
“来歌,你和你太太就住在那个小山洞里啊。”
“是的。”
“哦~那你们平时都做什么呢?”
“也没做什么,就吃饭睡觉。”
“来歌先生,你看起来很沮丧”
“有吗?”
“当然了,我看得出来。”
“”
与沃夫朗简单地聊了几句就心烦意乱起来,回到家之后,心里总是有点芥蒂。可能是因为最近歌果对我略显冷淡的态度吧。
“嘘”
沃夫朗突然拦住我,指着远方的一只长颈兔。我点点头,示意再接近一点才能开枪。
轻手轻脚地找到了一个比较合适的位置,右肩靠着树,我把枪托抵在舒服的位置,左手抬起枪身,把只有准星没有照门的枪管指向了长颈兔。
可脑子里却总是浮现出歌果挡在我身前的身影。
把枪放下,又举起来,我扣不下扳机。
沃夫朗露出疑惑的表情,向我打着手势,意思是用不用他动手。
最终我还是放弃了,点头同意由他进行捕猎。人狼安静地左移了两步,然后就像风一样奔向了长颈兔。在人狼压倒性的速度优势下,长颈兔只跑了几步便被一把抓住,接着就被人狼的爪子扭断了头。
“有什么事,说出来比较好啊。”
捕获了长颈兔后,我和沃夫朗并没有马上回去。我靠着树干坐在地上,怀里抱着步枪。沃夫朗则是坐在猎物身上,对我说了这句话。
“我不太明白啊”
就算我想说,我的语言也不足以表达出哪怕百分之三十的想法。沃夫朗从怀里抽出一支雪茄,用爪子剪出烟嘴递给我,又擦亮一根火柴。粗重的雪茄烟抽起来有股石膏的味道,我吸一口,沃夫朗吸一口。
“说吧,说了比不说好。”
“说什么呢?”
“你是不是害怕了?”
“害怕没有啊。”
“我觉得,能让你不开心的,只有关于你太太的事情了。”
“差不多吧。”
沃夫朗接过雪茄,用力吹了吹,烟头变得红亮起来。我想说你真无聊,可我不会说,只能干笑了几下。
“为什么在许多事情发生之后,我觉得,我和她变远了。”
“你们本来就很远啊。”
是的,从各种意义上来说我和她的距离其实都很远,或者可以这样说,我和她本来就是相隔了两个世界。
“沃夫朗,之前我做的,正确吗?”
“你所做的,不是正确与错误,而是在试图改变别的事情。”
“改变?”
“是的,其中最困难的,是这里。”
沃夫朗指了指自己的心脏,把剩下半截的雪茄递给我。
【第二卷】日记中的夹页(五)
对于多奇山北部森林魔物族群的记录
日期不详
【食腐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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