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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茄吸了一半,西蒙就带人回来了,这个帅小伙我认识,当初火把节就是他作为人类代表讲话的。但我对他的第一印象非常差,因为这个人长得太帅而且又是个金发,我歌果要是还在我身边,我绝对不能让他跟我歌果说上半句话。
“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来歌先生,这是格瑞。”
“格瑞先生,您好呀。”
“您好,来歌先生。”
呵呵,小伙子手劲还挺大。长得帅了不起啊?
这个叫格瑞的小青年也就二十岁出头,生得一张好面庞,和我这种胡子拉碴的颓废男完全不一样。从衣着和气质看,也透着一股“城里人”的味儿,老子最恨的就是这种富家公子哥,举手投足间就能牵动无数的少女心。
“那我们就不打扰了”
诶?你们别出去啊,留下我跟这小伙在屋里,我们一会两句话不合干起来咋办?
“好的,那我们开始吧,来歌先生。”
什么就开始吧?西蒙你们是怎么说的啊?这要干啥啊!
虽然讨厌这个小哥,但我还是尽量不表现出来。格瑞为我准备好了笔和本,又将一大摞书放在桌子上,微微笑着。
“写几个字?”
“写字好,好的。”
凭着记忆,我勉强写了七个数字,说实话,一到十的数字我虽然看得懂,但写不全。
“唉”
格瑞看了看我写的字,坐到椅子上叹气。
“来歌先生,你真要去王国?”
“是啊”
“那你还需要”
格瑞伸出五根手指头。
“五天?”
“最少五十天。而且还是我和你一起去。”
好吧,五十天就五十天,只要能去就行。我为什么要着急呢,是急着混出个模样来回去找美杜莎和好吗?还是想进个城回来跟夜幕镇的村民们吹牛?
坐在格瑞的对面,我默默地听着他数落着我从语言到举止的一切缺点。
看来日记里的内容又要变得枯燥了,但这一切都值得,我需要的是蜕变,从一个毛头小子到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
于是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就在格瑞的指导下开始了涵盖了从王国语言到民俗的学习。
至于格瑞这个人,正是负责夜幕镇与王国暗中交易的黑商。金币、调味品、矿物、书籍、钟表等等商品都在交易的范畴内。尽管我猜到了这种暗中交易,但我远远没料到交易额会达到数百枚金币之多。
此外,夜幕镇最核心的一种商品就是魔法材料。这些魔法材料都是与魔物交易得到的,对于王国来说是非常稀有的资源。另外由于禁止与魔物接触,这些通过黑商易手的魔法材料就变成了王国魔法发展的生命线。
王国如果把夜幕镇扫平,相当于自断生路,可又不能放任这个小村镇坐大,便采取了打压政策。可以说夜幕镇就是被王国一手扼住喉咙,一手喂小米,还要定期下蛋的母鸡。这种微妙的关系让我找不出什么有效的解决方案。
这些事实西蒙他们从未告诉过我,格瑞的讲述让终于我对整个世界都有了一个更彻底的认识。夜幕镇似乎永远都只能扮演着在王国威压下求生的小角色。所有的描述都让我更想去领教一番,这个所谓的“英斯雷王国”到底有多强大。
同时由于借着酒吧的客房住宿,我又没钱,总不能白吃白喝,就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到这个世界来之前,我也算是踏进餐饮圈子的人,所以对酒吧的那套东西并不陌生,学东西也快。上午听格瑞讲讲课,下午跟着西蒙学学后厨的那点事,每天过得很充实。日记上的内容并没有变得枯燥,反而丰富起来。
一个月下来,我感受最深的就是民以食为天,一口蒸锅可以拯救世界
不是条件受限,而是大家根本就不知道蒸、炒这些烹饪方法。随便把蔬菜和肉放进锅里急火炒一炒,加上一两种自认为还不错的香辛料,西蒙他们就赞不绝口,表示一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
帕克这种能工巧匠,在我交给他一张蒸锅结构的图纸后,就能做出成品。
产自东部麦田的小麦面粉做成裸麦面包好吃,还是做成类似馒头的主食好吃,吃过的人都知道。
唯一有点困难的就是这里的人们还在使用液状酵母,制作过程中需要掌握用量。
历史上奥斯曼帝国垄断了商路,这或许是小麦粉在东西方发展成了不同食物的原因之一,但世界不一样了,我完全可以让夜幕镇居民们享受到中国的面食。
我不能在这个世界里像爱迪生一样发明电灯,也不能像惠更斯一样发明内燃机,但我依然掌握有他们闻所未闻的技术。
“嘿,小伙子,吃过白面馒头么?”我真想这样说。
对于人类来说,科学技术的变革会开创一个新的时代,那么食物的变革会引发什么样的效应呢?我不知道,我要做的只是把我所会的东西传授给夜幕镇勤劳淳朴的人民。
那么接下来,我是要尝试做抻面还是研究蒸馏酒呢?反正不管是什么,美杜莎都没有那个口福了。
“您好,要来点什么?”
穿着干净酒保服的我在吧台后面转过身。
可脸上微笑的彼端却是许久未见的她
呵在异世界,就别再打我脸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