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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书店后,胡奶奶照旧给商叶初留了晚饭。
晚饭是一碗炸酱面,一根煮玉米,以及隔壁早餐店倾情赞助的剩豆浆。胡奶奶正在拿着放大镜看一本破破烂烂的书,看到商叶初来,脸上顿时笑出了一朵花。
“小初。你来啦?快看看这是什么?”
商叶初一看,顿时有点惊讶。
胡奶奶手中是一个破旧的帆布书包,样式老土到极点,乍一看,岁数比商叶初小不了几岁。
胡奶奶乐滋滋地说:“这是我儿子高中时用的书包,我昨天洗干净烘干了。你看你来来去去拿个塑料袋,多不像话!”
商叶初沉默地接过书包掂了掂。书包很旧,侧面打了个整齐的补丁,拉链颜色也和布料很不相配,看起来是原本的拉链坏了,新配了一个上去。
然而不管如何旧,这是一个完整的、很大的、结实的书包。洗得干干净净,有一股洗衣粉的清香。
商叶初……其实用过很多旧书包。
二妹三妹换下来的,弟弟商嘉宇换下来的,大多数都不怎么好用。因为不是拉链坏了,就是背带断了,再不就是脏兮兮的。
季雅是个慈母——仅限于对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却唯独不会给商叶初浆洗缝补这些。用她的话来说,商叶初这样的猪脑子,书包只是个摆设罢了。
商鸿轩更是万事不管,四个孩子的花销已经够大的了,商叶初这个不争气的大女儿只要多花费一点,他就会暴跳如雷。
商叶初只得自己洗,自己缝补,笨手笨脚,缝成了一个个丑陋的大疙瘩。她背着满是疙瘩和没化开的洗衣粉渍的书包上学,不知道被人嘲笑了多少次。
胡奶奶看到商叶初沉默不语,以为她是不满意,手忙脚乱地说道:“你别嫌旧。步行街上也有卖包的,那么小一点,要几十块!不划算。”
“你别看这个包旧,结实得很嘞!又大,能装不少东西……你出门在外,正需要这样的大包……”
胡奶奶絮絮叨叨地说着,似乎是对自己只能拿出这个丑陋的书包来有些歉疚。
“奶奶,”商叶初扬起脸,露出一个笑容,“我很喜欢。谢谢,太实用了。”
有了书包这员得力干将,商叶初的生活更方便了。
从这天起,商叶初开始了两点一线的规律生活。
白天,她在影视城跑龙套。
护卫、宫女、奴婢、士兵、狂热女粉丝、主角的同学、街上的路人,各种背景板。有什么演什么。不管有没有台词,露不露正脸,商叶初照接不误,全不在乎。
有时候运气好,还能演一些尸体、披麻戴孝的孝子、倒在水坑或者血泊里的死人,这时候就可以拿到十块钱或者五块钱的红包。
别人嫌晦气或者脏污的角色,商叶初都一马当先,绝无二话。风里来,雨里去,风吹日晒,暴雨酷暑,商叶初都视若无睹。
她简直像拼了命似的在演戏。哪怕是最鸡零狗碎的角色,她也竭尽全力去演;哪怕是一动不动的站桩背景板,她也腰背挺直,没有一丝懈怠。
即便如此,她的工资也没有多一分一毫。也没有任何导演或者制片人从天而降,突然发现她是块璞玉什么的。
做完工作,她就坐在角落里读书店带出来的二手书。都是些常见的世界名著,耳熟能详。有些甚至是小学生的必读书目,她却读得那么认真。
下了工,商叶初就会蹭剧组的盒饭吃。并不是每个剧组都有好的待遇,有些剧组的盒饭难吃得要死,有些剧组的盒饭相当不卫生,时不时能吃出头发或者苍蝇来。
无论盒饭多难吃,商叶初都照吃不误。能吃一盒就吃一盒,能吃两盒就吃两盒。有一次,一个群演亲眼看见商叶初从盒饭里吃出一只张牙舞爪的大螳螂,商叶初眉头都没皱一下,弹飞了螳螂,照吃不误,把整整一盒盒饭都吃得干干净净。
群演惊呆了。
时间一长,商叶初就在群演中多了个绰号:饭桶。
然而让群演们惊讶的是,虽然吃得比谁都多,但商叶初却一点肉都没长,反而还比刚来时瘦了不少。
从影视城下工,商叶初就直奔书店,一边看店一边读书。
商叶初什么书都看。最开始是四大名著,其他古典小说,外国名著、小说;后来又看唐诗宋词,外国诗歌。凡是这家书店能找到的书,商叶初从不挑肥拣瘦,都照读不误。
那些书籍深刻地刻入了她的脑子里,像碑铭一样历久弥新。她能感到空荡荡的大脑被这些文字充实着,填满每一个缝隙。
不够,远远不够。
商叶初感受到了灵魂的饥渴。
她的大脑每时每刻都在叫嚣:“我需要食粮。我需要知识。”
她能感受到自己的智商与阅历的极度不匹配。她拥有天才的大脑,这颗大脑里却有大片大片的空白。上一世的记忆越发清晰,她却惊骇地发现在这大片的记忆里,并没有多少知识的影子。
上一世的商叶初,只是一个混沌愚昧、只会卖丑来赚钱的可怜虫罢了。
每一天,商叶初都会读书读到凌晨两三点钟,然后让系统对她进行强制休眠。睡到早上六点,准时起床,去剧组跑龙套。
也就是说,她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其余的时间,不是在跑龙套,就是在读书。
系统的强制休眠对精神和躯体的放松效果奇佳,系统也会暗地里给商叶初调节激素,麻痹身体的疲惫感。然而商叶初这种做法毕竟是彻头彻尾的透支。
每天吃过一日三餐,商叶初大概会增长2kg左右的体重。商叶初全部要求系统兑换成了美貌值。
由于每天只增长两点,变化极其微小,所以没有任何人发现商叶初的变化。
系统不止一次地提醒商叶初兑换点健康值提高身体素质,商叶初充耳不闻。对她而言,获得知识、经验和美貌才是最重要的,身体健康什么的,只要死不了就行。
商叶初从来不主动和群演们打交道。当然,群演们来找她搭话,她也会很好脾气地回答。即便如此,时间一长,群演们还是对她颇有微词。暗地里说她性子高傲,装逼什么的。
商叶初十分勤奋,从不偷奸耍滑,摸鱼旷工,人又机灵,偶尔也会有导演夸她两句。加上她不爱和人打交道,在群演里的风评就更差了。
又一天,商叶初躲在角落里看《简·爱》,忽然觉得眼前有一片阴影投了下来。
商叶初抬头一看,对方穿着张扬,脚下踩着尖尖细细的恨天高,原来是罗芊芊。
罗芊芊在这一带群演里也算有点名气。她长得有几分姿色,至少比丢在人堆里找不出的商叶初好得多。
比起成天演尸体和站桩的商叶初,罗芊芊的选择更多些。可以演一些有台词的小宫女,或者有正脸的青楼女子什么的。虽然也不是什么体面角色,但至少比普通群演有盼头的多了。
本着在娱乐圈能不结仇就不结仇的原则,群演们都不敢得罪她。都客客气气地叫她一声“罗姐”。
商叶初抬起头,硬梆梆地问道:“您好?有什么事吗?”
“哟,看《简爱》呢。”罗芊芊伸出两根涂着红指甲油的指头,夹起商叶初手中的书。阴阳怪气地说道:
“这不是初中必读书目吗?高材生也看这种书?”
商叶初脸上没有任何表情:“高材生?谁?”
“不就是你嘛。”罗芊芊怪笑道,“每天不午休,下了戏就读书。不是高材生是什么?”
“我不是高材生。”商叶初淡淡地说道,“我高考落榜了,来这里打工。”
罗芊芊没想到商叶初不但不恼,还如此诚实,噎了一下。
“现在,可以把书还我了吗?”商叶初的语气平静无波。
“哟,还是我打扰你了。”罗芊芊娇笑道,“给~”
商叶初伸手去接,罗芊芊的手指却一松。那本《简·爱》“啪”的一声掉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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